1、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恒 宝股份 有限公 司 关 于资产 处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 导性 陈 述 或 者重 大 遗 漏。一、本 次 资产 处 置 概 况(一)基本情况: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 于 2013 年购入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 1 幢 3 层 2-3 出售,房产面积总计 2,506.22 平方米,预计 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4,000.00 万元。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2、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 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交易 对方 的 基 本 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勤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分局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 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 号 院2 号楼 4 层401 5、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6、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5MA0
3、1D6HU9R 8、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9、主要股东: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张学武 自然人股东 1.25%北京新达业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98.75%10、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北京 勤 立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为201,528,099.10 元,负债总额为
4、 4,050,000.2 元,净资产为 197,478,098.9 元。北京勤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履约和付款能力良好,本次交易的款项回收风险可控。11、关联关系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 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 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三、交 易 标的 基 本 情 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1 幢3 层2-3;总面积:2,506.22 平方米;类别:固定资产;权利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13 年8 月26 日购入,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1,335.50万 元,截
5、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85,986,795.51 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7,368,204.49 元。公司曾以标的资产和座落于丹阳市云阳镇横塘化工路的不动产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取得四亿元人民币授信。目前公司正在办理标的资产的抵押解除手续,待解除完毕再将标的资产出售。标的资产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2、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根据江 苏 苏 信 房 地 产 评估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出具 的 苏 信 房 地 估 字2018 丹 阳 第126 号,以 2018 年9 月20 日 为 评估基准日,以
6、比较法评估结果 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北京市 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1 幢3 层2-3 地产物业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3,308.03 万 元。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3、公司转让该项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四、交 易 协议 的 主 要 内容 1、成交金额:14,000.00 万元。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3、支 付 期限 或 分 期 付款 的 安 排:签 署 北 京市 存 量 房 屋买 卖 合 同 后 当 日内支付10%;余款90%在房屋过户完成 前 支付完毕。4、协议
7、的生 效 条 件:自 交 易 双 方签 章 后 生 效,并 自 恒 宝股 份 履 行 完毕 内 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五、涉 及 收购、出 售 资产 的 其 他 安排 本次 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存 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亦 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员变动等 情形。本次出售 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 公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 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获得货币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六、独立董事 关 于 此 次资 产 处 理 的意 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资产处置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以
8、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处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据此,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 关于 资产处置的议案。七、出 售 资产 的 目 的 和对 公 司 的 影响 本次公司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交易预计 将形成资产处置收益54,013,204.49 元(未考虑交易税费以及佣金的影响,最终以公司年终财务审计为准),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记入公司 2018 年第 四 季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八、备 查 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苏信房地估字2018丹阳第 126 号;4、房屋买卖合同。特此公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 年 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