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 疆 中 泰 化 学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相 关 事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下述 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 于总 经理辞 职及 聘任总 经理 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刘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洪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本
2、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江军先生个人履历,不存在 公司法 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江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江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二、关 于增补 公司 董事会 成员 的独立 意见 1、本次增补董事是在 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专业素 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 征 得候选人同意。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江军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
3、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3、同意提名江军 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 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 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关 于控股 子公 司运用 闲置 募集资 金暂 时补充 流动 资金事 项的 独立意 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 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目前有 部分资金闲置。为满足 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 集资金的利 用 率,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将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审议程序符合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王子镐、王新华、吴杰江、贾亿民、韩复龄 二二二年九月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