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 圳 市 海 王 生 物 工 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海王集团”)拟参与认购公 司非公开发 行的部分A 股股 票(以 下简 称“本 次发 行”),并 拟 于2019年6 月24 日召 开 第 七 届董 事 局 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海王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包括与本 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人 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特此意见。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詹伟哉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