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 一 次临时会议有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于二二年 十二月 十八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 关于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 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 等事项,各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单独审议并予以表决。根据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如下: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
2、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二、对于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 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 以及上 市公 司承 诺及履 行(证监 会公 告【2013】55 号)规定,不会 损 害公司 及其他 股东 利益。董事 会审议 该议 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规。同意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 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 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对于 关于选举黄再满先生、张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黄再满先生、张奇 为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乐超军 潘建平 李文华 二二年十二 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