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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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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业 标准 P CJJ75-97 城市道路 绿 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ode for planting planning and design on urban road 1997 - 10 - 08 发布 1998-05-01 实施 布 发 立 口 设 f h =建 国 和 共 民 人 华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业 标准 城市道路 绿 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ode for planting planning and design on urban road CJJ 75 - 97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 9 9 8

2、年 5 月 1 日 中国建 筑 工 业 出版社 1 9 9 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业 标准 城市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规 范 Code for planting planning and design on urban road CJJ 1591 * 中国建 筑 工 业 出版社 出版、发 行 (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 筑 书店经 销 北京同文印刷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印刷 * 开 本 :850 x l 168毫 米 1 / 3 2 印张 : I X 字数 : 3 0 千字 1998年 5 月第一版 20 1 3年 1 0月第二 十 六 次印刷 定价: 10.00元 统 一

3、 书 号 : 15112 14680 版 权 所有 翻 印必究 如 有印 装 质 量 问题 ,可寄 本社 退 换 ( 邮 政 编 码 100037) 本 社 网 址 : http : /www. cabp. com. cn 网 上书店: http : /www. china-building, com. cn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 绿 化 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 标 1997 259号 名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建 委 ( 建设 厅 ) ,计划单 列 市建 委 ,国 务 院 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 部( 88)城标字第 141号文的要求 , .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

4、究院主编的 城市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规 范 业 经审查, 现批准为行 业 标准, 编号 CJJ 75 97, 自 1998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本规 范 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 归 口 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院 归 口 管理,其具体 解释 工 作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 本规 范 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 10月 8 日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道路 绿化 规划 . 4 3.1 道路 绿 地 率 指 标 4 3.2 道路 绿 地布局 与景观 规划 4 3 . 3 树 种 和地 被植 物 选择 .5 4 道路 绿 带

5、 设计 . 6 4 . 1 分车绿 带 设计 .6 4 . 2 行道 树 绿 带 设计 6 4 . 3 路 侧绿 带 设计 .7 5 交 通 岛 、广 场 和 停 车场绿 地设计 8 5.1 交 通 岛 绿 地设计 8 5 . 2 广 场绿化 设计 .8 5 . 3 停 车场绿化 设计 8 6 道路 绿化与 有关设施 .10 6 . 1 道路 绿化与架空线 .10 6 . 2 道路 绿化与 地 下 管 线 .10 6 . 3 道路 绿化与 其 它 设施 .1 1 附 录 A 本规 范用词说 明 .12 附 加 说 明 13 条 文 说 明 15 41-0. 1 为发 挥 道路 绿化 在改 善

6、城市生 态 环境和 丰富 城市 景观 中 的 作 用 ,避免 绿化影 响 交 通 安 全,保 证 绿化 植 物 的生 存 环境, 使 道路 绿化 规划设计规 范化 ,提 高 道路 绿化 规划设计水 平 ,制定本 规 范 。 1.0.2 本规 范适用 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 支 路、 广 场 和社会 停 车场 的 绿 地规划 与 设计。 1. 0. 3 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 应 遵循 下 列 基本原 则 : 1.0. 3 . 1 道路 绿化应 以 乔 木为主, 乔 木、 灌 木、地 被植 物 相结 合 ,不得 裸露土 壤 ; 10. 3 . 2 道路 绿化应符合 行 车视线 和行 车 净

7、 空 要求; 1. 0. 3- 3 绿化 树 木 与 市政公 用 设施的相 互 位 置应 统 筹 安 排 , 并 应 保 证树 木有 需 要的 立 地条 件 与 生 长 空间 ; 1 0. 3. 4 植 物种 植 应适 地 适 树 ,并 符合 植 物间 伴 生的生 态 习 性; 不适宜绿化 的 土 质 ,应 改 善 土 壤 进行 绿化 ; 1. 0. 3. 5 修建道路时, 宜 保留有价 值 的原有 树 木, 对 古 树 名 木 应 予 以保 护 ; 10. 3 . 6 道路 绿 地 应 根据 需 要 配 备 灌 溉 设施;道路 绿 地的 坡 向 、坡 度 应符合 排 水要求并 与 城市 排

8、水 系 统结 合 ,防 止 绿 地内 积 水和水 土流失 ; 1.0. 3. 7 道路 绿化应 远 近 期结 合 。 1. 0. 4 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 除应 执行本规 范 外, 尚应符合 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 0 . 1 道路 绿 地 道路及广 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可 进行 绿化 的 用 地。道路 绿 地 分 为 道路 绿 带 、交 通 岛 绿 地、广 场绿 地和 停 车场绿 地。 2 . 0 . 2 道路 绿 带 道路 红 线范围 内的 带 状 绿 地。道路 绿 带 分 为 分车绿 带 、行道 树 绿 带 和路 侧绿 带 。 2.0.3 分车绿 带 车 行道

9、 之间可 以 绿化 的 分 隔带 ,其位于上 下 行 机动车 道 之间 的为中 间分车绿 带 ;位于 机动车 道 与 非 机动车 道 之间或 同方 向 机 动车 道 之间 的为 两侧分车绿 带 。 2. 0. 4 行道 树 绿 带 布设在人行道 与车 行道 之间 ,以 种 植 行道 树 为主的 绿 带 。 2. 0* 5 路 侧绿 带 在道路 侧 方,布设在人行道 边 缘 至 道路 红 线之间 的 绿 带 。 2 . 0 . 6 交 通 岛 绿 地 可绿化 的 交 通 岛 用 地。 交 通 岛 绿 地 分 为中 心 岛 绿 地、 导 向 岛 绿 地和 立 体 交 叉 绿 岛 。 2.0.7 中

10、 心 岛 绿 地 位于 交 叉 路 口 上 可绿化 的中 心 岛 用 地。 2. 0.8 导 向 岛 绿 地 位于 交 叉 路 口 上 可绿化 的 导 向 岛 用 地。 2. 0. 9 立 体 交 叉 绿 岛 互 通 式立 体 交 叉 干道 与 匝 道 围合 的 绿化用 地。 2.0.10 广 场 、停 车场绿 地 广 场 、停 车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绿化用 地。 22. 0. 1 1 道路 绿 地 率 道路 红 线范围 内各 种绿 带宽 度 之 和 占 总 宽 度的 百 分 比 。 2. 0. 1 2 园林景观 路 在城市 重点 路 段 ,强调 沿线绿化景观 ,体现城市 风 貌、 绿化 特

11、色 的道路。 2. 0- 1 3 装饰绿 地 以 装 点 、美化街景 为主, 不 让 行人进 入 的 绿 地。 2. 0. 1 4 开 放式绿 地 绿 地中 铺 设 游 步 道,设 置 坐 凳 等, 供 行人进 入 游览 休 息 的 绿 地。 2. 0. 1 5 通 透式 配 置 绿 地上 配植 的 树 木,在 距 相 邻 机动车 道路面 高 度 0.9m 至 3.0m之间 的 范围 内,其 树冠 不遮挡 驾驶员 视线 的 配 置 方 式 。3 道路 绿 化规划 3 . 1 道路 绿 地 率 指 标 3 .1 .1 在规划道路 红 线 宽 度时, 应 同时 确 定道路 绿 地 率 。 3 .1

12、 .2 道路 绿 地 率 应符合下 列 规定 : 3 . 1 . 2 . 1 园林景观 路 绿 地 率 不得小 于 40% ; 3 . 1 . 2 . 2 红 线 宽 度大于 50m 的道路 绿 地 率 不得小 于 30% ; 3. 1 . 2 . 3 红 线 宽 度在 4050m 的道路 绿 地 率 不得小 于 25% ; 3. 1 . 2 . 4 红 线 宽 度 小 于 40m 的道路 绿 地 率 不得小 于 20%。 3 . 2 道路 绿 地布局 与景观 规划 3 . 2 . 1 道路 绿 地布局 应符合下 列 规定: 3- 2. 1. 1 种 植乔 木的 分车绿 带宽 度 不得小 于

13、1.5m; 主干路上 的 分车绿 带宽 度 不宜小 于 2. 5m;行道 树 绿 带宽 度 不得小 于 1. 5m ; 3. 2 . 1 . 2 主、 次干路中 间分车绿 带 和 交 通 岛 绿 地 不得 布 置 成 开 放式绿 地; 3. 2 . 1 . 3 路 侧绿 带 宜与 相 邻 的道路 红 线 外 侧 其 他绿 地相结 合 ; 3. 2 . 1 . 4 人行道 毗 邻 商 业 建 筑 的路 段 , 路 侧绿 带 可与 行道 树 绿 带 合 并; 3 . 2 . 1 . 5 道路 两侧 环境条 件 差 异 较 大时, 宜 将路 侧绿 带集 中布 置 在条 件 较 好 的一 侧 。 3

14、.2 .2 道路 绿化景观 规划 应符合下 列 规定: 3 . 2 . 2 . 1 在城市 绿 地 系 统规划中, 应 确 定 园林景观 路 与 主干路 的 绿化景观特色 。园林景观 路 应 配 置观 赏 价 值高 、有地方 特色 的 植 物 ,并 与街景 结 合 ;主干路 应 体现城市道路 绿化景观风 貌; 3 . 2 . 2 . 2 同一道路的 绿化宜 有统一的 景观风 格; 不 同路 段 的 绿化形式可 有所 变 化 ; 3. 2. 2 . 3 同一路 段 上的各 类绿 带 ,在 植 物 配 置 上 应 相 互 配 合 , 并 应协 调 空间 层次、 树 形 组 合 、色彩搭 配 和 季

15、 相 变 化 的关 系 ; 3. 2. 2. 4 毗 邻 山 、 河 、 湖 、 海的道路, 其 绿化应 结 合 自 然 环境, 突 出自 然 景观特色 。 3 . 3 树 种 和地 被 植 物 选择 3. 3. 1 道路 绿化应 选择 适应 道路环境条 件 、 生 长稳 定、 观 赏 价 值 高 和环境 效 益 好 的 植 物种类 。 3. 3. 2 寒 冷 积雪 地区的城市, 分车绿 带 、 行道 树 绿 带 种 植 的 乔 木, 应 选择 落叶树 种 。 3.3.3 行道 树 应 选择 深 根性、 分 枝点 高 、冠 大 荫 浓 、生 长 健 壮 、 适应 城市道路环境条 件 ,且落 果

16、对行人 不 会 造 成 危 害 的 树 种 。 3. 3. 4 花灌 木 应 选择 花 繁 叶 茂 、 花 期 长 、 生 长 健 壮 和 便 于管理的 树 种 。 3. 3. 5 绿篱 植 物 和 观 叶灌 木 应 选 用 萌 芽 力 强、 枝 繁 叶 密 、 耐 修 剪 的 树 种 。 3. 3. 6 地 被植 物应 选择 茎 叶 茂 密 、 生 长 势强、 病虫害 少 和 易 管理 的木本 或草 本 观 叶 、观 花植 物 。其中 草 坪 地 被植 物尚应 选择 萌 蘖 力 强、 覆盖率 高 、耐 修 剪 和 绿色 期 长 的 种类 。4 道路 绿带 设计 4 . 1 分车绿 带 设计

17、4 .1 .1 分车绿 带 的 植 物 配 置应形式 简 洁 ,树 形 整 齐 ,排 列 一 致 。 乔 木 树 干中 心 至 机动车 道路 缘 石 外 侧 距离 不宜小 于 0. 75m。 4. 1 . 2 中 间分车绿 带 应 阻 挡 相 向 行 驶 车 辆 的 眩光 , 在 距 相 邻 机动 车 道路面 高 度 0. 6 m 至 1. 5 m 之间 的 范围 内, 配 置 植 物 的 树冠 应 常 年 枝叶 茂 密 ,其 株距 不得 大于 冠幅 的 5 倍 。 4 . 1 . 3 两侧分车绿 带宽 度大于 或 等于 1. 5 m 的, 应 以 种 植乔 木为 主,并 宜 乔 木、 灌 木

18、、地 被植 物 相结 合 。其 两侧 乔 木 树冠 不宜 在 机动车 道上方 搭 接 。 分车绿 带宽 度 小 于 1.5m 的, 应 以 种 植灌 木为主, 并 应 灌 木、 地 被植 物 相结 合 。 4 .1 .4 被 人行 横 道 或 道路出 入 口 断开 的 分车绿 带 , 其 端 部 应采 取 通 透式 配 置 。 4 . 2 行道 树 绿 带 设计 4 . 2 . 1 行道 树 绿 带 种 植 应 以行道 树 为主, 并 宜 乔 木、 灌 木、地 被 植 物 相结 合 ,形 成 连 续 的 绿 带 。 在行人 多 的路 段 ,行道 树 绿 带 不能 连 续种 植 时,行道 树 之

19、间 宜采用透 气 性路面 铺 装 。树池 上 宜 覆盖池箅 子 。 4. 2 . 2 行道 树 定 植株距 , 应 以其 树 种 壮 年期 冠幅 为准, 最 小种 植 株 距 应 为 4m 。行道 树树 干中 心 至 路 缘 石 外 侧 最 小 距离 宜 为 0. 75m0 4. 2. 3 种 植 行道 树 其 苗 木的 胸 径 : 快长树 不得小 于 5cm; 慢 长树 不宜小 于 8cm。 64 .2 .4 在道路 交 叉 口视 距三 角形范围 内, 行道 树 绿 带 应采用 通 透 式 配 置 。 4 . 3 路 侧绿 带 设计 4 .3 .1 路 侧绿 带 应 根据相 邻 用 地性 质

20、 、防护 和 景观 要求进行设 计,并 应 保 持 在路 段 内的 连 续与 完整的 景观 效 果。 4 . 3 . 2 路 侧绿 带宽 度大于 8 m 时, 可 设计成 开 放式绿 地。 开 放式 绿 地中, 绿化用 地面 积 不得小 于 该 段 绿 带 总面 积 的 70%。路 侧绿 带 与 毗 邻 的其 他绿 地一起 辟 为 街 旁 游 园 时,其设计 应符合 现行行 业 标 准 公 园 设计规 范 ( CJJ48)的规定。 4 .3 .3 濒 临 江 、河 、湖 、海等水体的路 侧绿 地, 应 结 合 水面 与 岸 线 地 形 设计成 滨 水 绿 带 。滨 水 绿 带 的 绿化应 在道

21、路和水面 之间 留 出 透景线 。 4 . 3 . 4 道路 护坡绿化应 结 合 工程 措 施 栽 植 地 被植 物或 攀缘植 物 。5 交 通 岛 、广 场 和 停车场绿 地设计 5 . 1 交 通 岛 绿 地设计 5 .1 .1 交 通 岛 周边 的 植 物 配 置宜 增强 导 向 作 用 , 在行 车视 距 范围 内 应采用 通 透式 配 置 。 5 . 1 . 2 中 心 岛 绿 地 应 保 持 各路 口之间 的行 车视线 通 透 , 布 置 成 装 饰绿 地。 5 .1 .3 立 体 交 叉 绿 岛 应种 植 草 坪 等地 被植 物 。草 坪 上 可 点 缀 树 丛 、孤 植树 和

22、花灌 木,以 形 成 疏 朗 开 阔 的 绿化 效 果。 桥下宜种 植 耐 荫 地 被植 物 。墙 面 宜 进行 垂直 绿化 。 5 .1 .4 导 向 岛 绿 地 应 配 置 地 被植 物 。 5 . 2 广 场绿化 设计 5 . 2 . 1 广 场绿化应 根据各 类 广 场 的 功能 、 规 模 和 周边 环境进行设 计。广 场绿化应利 于人 流 、车 流集散 。 5 . 2 . 2 公共 活动 广 场周边宜种 植 高 大 乔 木。 集 中成 片 绿 地 不应小 于广 场 总面 积 的 2 5% ,并 宜 设计成 开 放式绿 地, 植 物 配 置宜 疏 朗 通 透 。 5 . 2 . 3

23、车站 、 码 头 、 机场 的 集散 广 场绿化应 选择 具有地方 特色 的 树 种 。集 中成 片 绿 地 不应小 于广 场 总面 积 的 10%。 5 . 2 . 4 纪念 性广 场应用绿化 衬 托 主体 纪念 物 , 创造与 纪念 主 题 相 应 的环境 气 氛 。 5 . 3 停 车场绿化 设计 5 .3 .1 停 车场周边应种 植 高 大 庇荫 乔 木,并 宜种 植隔离 防护绿 带 ;在 停 车场 内 宜 结 合 停 车间 隔带 种 植 高 大 庇荫 乔 木。5. 3. 2 停 车场种 植 的 庇荫 乔 木 可 选择 行道 树 种 。 其 树 木 枝 下高 度 应符合 停 车 位 净

24、 高 度的规定: 小型 汽 车 为 2. 5 m ; 中 型 汽 车 为 3. 5m ;载货汽 车 为 4. 5m 。6 道路 绿 化与有关设施 6 . 1 道路 绿化与架空线 6. 1. 1 在 分车绿 带 和行道 树 绿 带 上方 不宜 设 置架空线 。 必须设 置 时, 应 保 证 架空线下 有 不小 于 9 m 的 树 木生 长 空间 。 架空线下 配 置 的 乔 木 应 选择开 放形 树冠 或 耐 修 剪 的 树 种 。 6.1.2 树 木 与架空 电 力线 路 导 线 的最 小 垂直距离 应符合表 6. 1. 2 的规定。 树 木 与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导 线 的 最 小 垂

25、 直 距 离 表 6. 1. 2 电 压 ( kV) 110 35 110 154220 330 最 小 垂 直 距 离 ( m) 1. 5 3. 0 3. 5 4. 5 6 . 2 道路 绿化与 地 下 管 线 6. 2. 1 新建道路 或 经改建后 达到 规划 红 线 宽 度的道路, 其 绿化 树 木 与 地 下 管 线 外 缘 的最 小 水 平 距离 宜符合表 6. 2. 1 的规定;行道 树 绿 带 下 方 不得 敷 设管 线 。 树 木 与 地 下 管 线 外 缘 最 小 水 平 距 离 表 6. 2. 1 管 线名称 距乔 木中 心 距离 ( m) 距 灌 木 中 心 距离 ( m

26、) 电 力 电 缆 1. 0 1. 0 电 信 电 缆 ( 直 埋 ) 1. 0 1. 0 电 信 电 缆 ( 管道) 1. 5 1. 0 给 水管道 1. 5 雨 水管道 1. 5 污 水管道 1. 5 燃气 管道 1. 2 1. 2 热 力 管道 1. 5 1. 5 排 水 肓 沟 1. 0 106- 2. 2 当 遇 到 特 殊 情况不能 达到 表 6. 2. 1 中规定的标准时, 其 绿 化 树 木根 颈 中 心 至 地 下 管 线 外 缘 的最 小 距离 可采用表 6. 2. 2 的规 定。 树木 根 颈 中 心 至 地下 管线 外 缘 最 小 距离 表 6. 2. 2 管 线名称

27、距乔 木根 颈 中 心 距离 ( m) 距灌 木根 颈 中 心 距离 ( m) 电 力 电 缆 1. 0 1. 0 电 信 电 缆 ( 直 埋 ) 1. 0 1. 0 电 信 电 缆 ( 管道) 1. 5 1. 0 给 水管道 1. 5 1. 0 雨 水管道 1. 5 1. 0 污 水管道 1. 5 1. 0 6 3 道路绿化与 其 他 设施 6. 3. 1 树 木 与 其 他 设施的最 小 水 平 距离 应符合表 6. 3. 1 的规定。 树木与 其 他 设施 最 小 水平 距离 表 6. 3. 1 设施 名称 至 乔 木中 心 距离 ( m) 至 灌 木中 心 距离 ( m) 低 于 2m

28、的 围墙 1. 0 挡 土 墙 1. 0 路 灯杆 柱 2. 0 电 力 、电 信 杆 柱 1. 5 消防龙头 1. 5 2. 0 测 量 水准 点 2. 0 2. 0 11附录 A 本规范用词说明 A. 0 . 1 为 便 于在执行本规 范 条文时区 别 对 待 ,对 要 求 格 程 度 不 同的 用词说 明 如下 : (1) 表 示 很 严格, 非 这 样 作 不可 的: 正 面 词采用 “ 必 须 ” ; 反面 词采用 “ 严 禁 ” 。 (2) 表 示 严格,在 正常 情况下均应 这 样 作 的: 正 面 词采用 “ 应 ” ; 反面 词采用 “ 不应 ”或 “ 不 得 ” 。 (3)

29、 表 示 允许稍 有 选择 ,在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应 这 样 作 的: 正 面 词采用 “ 宜 ”或 “ 可 ” ; 反面 词采用 “ 不 宜 ” 。 A .0 .2 条文中 指 明 应按 其 他 有关标准执行的, 写 法 为 “ 应符合 的规定 ”或 “ 应按 执 行 ” 。 12附 加 说 明 本 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 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 编 单 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 加 单 位 :上海市 园林 设计院 南 京市 园林 规划设计院 北京 林 业 大 学 园林 学 院 北京市 东 城区 园林 局 主要起 草 人: 宋 石 坤 颜 文 武 唐 进 群 吴 文 骏 王

30、莲 清 苏 雪 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业 标准 城 市 道 路 绿 化 规 划 与 设 计 规 范 CJJ 75一 97 条文 说明根据建设部( 88) 城标字第 14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 园林 设计院、 南 京市 园林 规划 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 城市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规 | (CJJ75 97),经建设部 1997年 10月 8 日以建标 1997 259号 文批准, 业 已发布。 为 便 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 学 校 等有关单位人 员 在 使用 本规 范 时 能 正确 理 解 和执行条文规定, 城市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规

31、范 编制组 按 章、节、条、款 顺 序 编制了本规 范 的条文 说 明, 供 国内 使用 者 参考。在 使用 中 如 发现本条文 说 明有 欠 妥 之 处 ,请 将意见 函 寄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 讯 地址:北京市 三 里 河 路 九 号,邮政编码: 100037)。 本 条文 说 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7总 贝 IJ 19 雜 .21 道路 绿化 规划 . 23 3.1 道路绿地率指标 . 23 3 . 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 观 规划 . 24 3.3 树 种 和地 被 植 物 选择 25 道路 绿 带 设计 27 4. 1 分 车 绿带设 计 27 4 . 2 行

32、道树绿带设 计 .27 4. 3 路 侧 绿带设 计 28 交 通 岛 、广 场 和 停 车场绿 地设计 29 5.1 交通 岛 绿地设 计 .29 5. 2 广场绿化设 计 29 5 . 3 停 车 场绿化设 计 .30 道路 绿化与 有关设施 . 31 6. 1 道路绿化与 架 空 线 31 6 . 2 道路绿化与地下 管线 31 6.3 道路绿化与 其 他 设施 321.0. 1 城市道路 绿化 是城市道路的 重 要组成部 分 , 在城市 绿化 覆 盖率 中 占 较 大 比 例 。随 着 城市 机动车 辆 的增加, 交 通 污 染 日趋严 重 ,利用 道路 绿化 改 善 道路环境,已成

33、当务之 急 。城市道路 绿化 也 是城市 景观风 貌的 重 要体现。 目 前 ,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 迅 速 ,为 使 道路 绿化 更 好 发 挥 绿化功能 ,协 调道路 绿化与 相关市政 设施的关 系 ,利 于行 车安 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 适应 城市 现 代化 建设 需 要。 1. 0. 2 本规 范 的 适用范围 是 用 于城市的主干路、 次干路、 支 路 用 地,公共广 场用 地 与 公共 使用 停 车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绿 地规划 与 设 计。 10.3 道路 绿化 规划 与 设计基本原 则 : 1. 0. 3. 1 城市道路 绿化 主要 功能 是 庇荫 、滤 尘 、减 弱

34、噪声 、改 善 道路 沿线 的环境 质 量 和 美化 城市。 以 乔 木为主, 乔 木、 灌 木、 地 被植 物 相结 合 的道路 绿化 ,防护 效 果最 佳 ,地面 覆盖 最 好 ,景观 层次 丰富 ,能 更 好 地发 挥 其 功能 作 用 。 1.0. 3. 2 为保 证 道路行 车安 全,对道路 绿化 提 出 两 方面要求。 一、 行 车视线 要求。其一,在道路 交 叉 口视 距三 角形范围 内 和 弯 道内 侧 的规定 范围 内 种 植 的 树 木 不影 响驾驶员 的 视线 通 透 , 保 证 行 车视 距 ; 其二, 在 弯 道外 侧 的 树 木 沿边 缘 整 齐 连 续 栽 植 ,

35、 预 告道路 线形 变 化 ,诱 导 驾驶员 行 车视线 。 二、行 车 净 空 要求。道路设计规定在各 种 道路的一定 宽 度和 高 度 范围 内为 车 辆运 行的 空间 ,树 木 不得 进 入 该 空间 。具体 范围 应 根据道路 交 通设计部门 提 供 的数据 确 定。 1- 0- 3. 3 城市道路 用 地 范围空间 有 限 , 在其 范围 内 除安 排 机动 车 道、 非 机动车 道和人行道等必 不可 少 的 交 通 用 地外, 还 需安 排 19许 多 市政公 用 设施, 如 地上 架空线 和地 下 各 种 管道、电 缆 等。道 路 绿化 也 需安 排 在 这个 空间 里。 绿化

36、树 木生 长 需 要有一定的地上、 地 下 生 存 空间 ,如得不 到满足 ,树 木 就 不能 正常 生 长 发 育 ,直 接 影 响 其 形态 和 树 龄 ,影 响 道路 绿化 所起的 作 用 。因此 ,应 统一规 划, 合 理 安 排 道路 绿化与交 通、市政等设施的 空间 位 置 ,使 其各 得 其所, 减少矛盾 。 1. 0. 3. 4 适 地 适 树 是 指绿化 要根据本地区 气候 、 栽 植 地的 小 气 候 和地 下 环境条 件 选择 适 于在 该 地生 长 的 树 木,以 利 于 树 木的 正 常 生 长 发 育 ,抗 御 自 然 灾 害 ,保 持 较 稳 定的 绿化 成果。

37、植 物 伴 生是自 然 界中 乔 木、 灌 木、地 被 等 多 种 植 物 相 伴 生 长 在一起的现 象 ,形 成 植 物群 落 景观 。伴 生 植 物 生 长 分 布的相 互 位 置与 各自的生 态 习 性相 适应 。地上部 分 ,植 物 树冠 、茎 叶 分 布的 空间与 光 照、 空 气 温 度、 湿 度要求相一 致 , 各 得 其所;地 下 部 分 , 植 物 根 系 分 布对 土 壤 中 营养 物 质 的 吸 收 互 不影 响 。道路 绿化 为了 使 有 限 的 绿 地发 挥 最大的生 态 效 益 , 可 以进行人工 植 物群 落配 置 , 形 成 多 层次 植 物景观 ,但要 符合

38、 植 物 伴 生的生 态 习 性要求。 1. 0. 3. 5 古 树 是 指 树 龄 在 百 年以上的大 树 。 名 木是 指 具有 特别 历史 价 值或 纪念 意 义 的 树 木及 稀 有、 珍贵 的 树 种 。道路 沿线 的 古 树 名 木 可 依 据 城市 绿化 条 例 和地方 法 规 或 规定进行保 护 。 1. 0. 3. 7 道路 绿化从 建设 开 始 到 形 成 较 好 的 绿化 效 果 需 十几 年的时 间 。因此 ,道路 绿化 规划设计要有 长 远 观 点 ,绿化 树 木 不 应 经 常更换 、 移植 。 同时, 道路 绿化 建设的 近 期 效 果 也 应 重 视 , 使 其

39、 尽 快 发 挥 功能 作 用 。 这 就 要求道路 绿化 远 近 期结 合 , 互 不影 响 。 202 术 语 本章术语是对本规 范 涉及的主要 用词 给予 统一规定,以 利 于 对本规 范 内容的 正确 理 解 和 使用 。 本规 范 对 “ 道路 绿 地 ”的规定是 指 城市 用 地 分类与 规划建 设 用 地标准 ( GBJ137 90) 中 确 定的道路广 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绿化 用 地。其中 属 于广 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绿 地为广 场绿 地, 属 于社会 停 车场用 地 范围 内的 绿 地为 停 车场绿 地,位于 交 通 岛 上的 绿 地为 交 通 岛 绿 地,位于道路

40、用 地 范围 ( 道路 红 线 以内 范围 )的 绿 地 多 为 带 状 ,故 称 为道路 绿 带 。 道路 绿 带 根据其布设位 置 又 分 为中 间分车绿 带 、两侧分车绿 带 、行道 树 绿 带 和路 侧绿 带 。行道 树 绿 带常 见有 两种 ,一 种 是 仅 种 植 一 排 行道 树 ,树 下 留有 树池 ;另 一 种 是行道 树 下 成 带 状 配 置 地 被植 物 和 灌 木, 形 成复层 种 植 的 绿 带 。 路 侧绿 带常 见的有 三 种 , 一 种 是 因 建 筑线与 道路 红 线 重 合 ,路 侧绿 带 毗 邻 建 筑 布设;第二 种 是建 筑 退 让 红 线 后留出人

41、行道, 路 侧绿 带 位于 两 条人行道 之间 。 第 三 种 是建 筑 退 让 红 线 后在道路 红 线 外 侧 留出 绿 地,路 侧绿 带 与 道路 红 线 外 侧绿 地结 合 。 道路 红 线 外 侧绿 地有 街 旁 游 园 、宅 旁 绿 地、公共建 筑 前 绿 地 等, 这些 绿 地 虽 不 统计在道路 绿化用 地 范 畴 内,但 能 加强道路的 绿化 效 果。 停 车场绿 地 包括 停 车场周边绿 地和在 停 车间 隔带 绿化 。 道路 绿 地 率 的计 算 是 采用 简 化 方 式 ,因 道路 绿 地 多 以 绿 带 分 布在道路上,各 种绿 带宽 度 之 和 占 道路总 宽 度的

42、 百 分 比 近 似 道路 绿 地面 积 与 道路总面 积 的 百 分 比 。计 算 时,对 仅 种 植乔 木的行道 树 绿 带宽 度 按 1. 5 m 计 ; 对 乔 木 下 成 带 状 配 置 地 被植 物 , 宽 度大于 1. 5 m 的行道 树 绿 带 按 实际 宽 度计。 21两侧分车绿 地 行道 树 绿 带 路 侧绿 带 与 道路 红 线 外 侧绿 地结 合 道路 红 线与 建 筑线 重 合 人行道 -行道 树 绿 带 车 行道 , 行 道 树 绿 带 O O O Q O C o m 建 筑线 L_ 路 侧绿 带 中 间分车绿 带 两侧分车绿 带 行道 树 绿 带 道路 红 线 外

43、 側 绿 地 L_ 道路 红 线 人行道 A tfit - iMH绿 带 道 路 红 线 与 _ _ fci 重 合 - J 1 9 lc C C o 机动车 道 O Q QCX 丨 I 中 间分车 # 带 道路 红 S1S1 dt 停 车间 W 带 绿 化 J I 停 车场周边绿 地 - 1 机动车 道 非 机动车 道 图 1 道路绿地名 称 示意图 园林景观 路是位于城市 重点 路 段 ,对道路 沿线 的 景观 环境要 求 较 高 , 通过 提 高 道路 绿化 水 平 , 更 好 地体现城市 绿化景观风 貌。 道路 绿 地相关 名词 术语 可 参照 图 1 道路 绿 地 名称 示 意 图

44、。 223 道路绿化规划 3 . 1 道路绿地率指标 3 .1 .1 道路 绿化用 地是城市道路 用 地中的 重 要组成部 分 。 在城市 规划的 不 同 阶 段 ,确 定 不 同 级 别 城市道路 红 线 位 置 时,根据道路 的 红 线 宽 度和性 质 确 定相 应 的 绿 地 率 , 可 保 证 道路的 绿化用 地, 也 可 减少 绿化与 市政公 用 设施的 矛盾 ,提 高 道路 绿化 水 平 。 3. 1 . 2 道路 绿 地 率 指 标是通过在一 些 城市调研和参考有关规 范 、 资 料 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 依 据是: (1)对我国的 9 个 城市 111条现 状 与 规划道路的

45、绿 地 率 进行 分 析 ,其中: 红 线 宽 度 小 于 4 0 m 的 道路 28 条 , 平均绿 地 率 是 27. 3 % ; 红 线 宽 度为 405 0 m 的道路 58条, 平均绿 地 率 是 25. 0 % ; 红 线 宽 度大于 50m 的道路 25条 , 平均绿 地 率 是 38. 1%。 (2) 城市道路设计规 范 中规定道路 绿 地 率 为 15% 30%。 ( 3 ) 北京市 绿化 条 例 规定道路 绿 地 率 是:主干路 不低 于 30% ,次干路 不低 于 20%。 (4)国外一 些 大城市 绿化景观 较 好 的道路,其 绿 地 率 为 30% 40%。 本规 范

46、 制定的道路 绿 地 率 不 同于 城市道路设计规 范 规定 的 指 标是 因 为将行道 树 绿 带 按 1.5m宽 度统计在 绿 带 中。 这 样 计 算 是考 虑 到 行道 树 的实际 占 地 需 要, 也 是为了在统计中 口 径 统一。 另 外,本规 范 只 规定 下 限 ,不 规定上 限 ,不 约 束 道路 绿 地 向 高 标 准发展。 本规 范 根据道路性 质提 出 园林景观 路 绿 地 率 不低 于 40%, 是 因 为 园林景观 路对 绿化 要求 高 ,需 要 用绿化 来 装饰街景 ,故此 需 要 较 多 的 绿 地。 此 外,本规 范 考 虑 我国道路 用 地的实际 情况 ,根

47、 23据道路的 红 线 宽 度 分 档 制定相 应 的 绿 地 率 ,便 于 应用 。大 于 50m 宽 度的道路一 般 为大城市的主干路, 其 绿 地 率 不低 于 30% 。 其 一 , 是 因 为主干路 车 流量 大, 交 通 污 染 严 重 , 需 要 用绿化 加以 防护 , 因 此 需 要 较 多 的 绿 地;其二,主干路路 幅 较 宽 ,有 可能安 排 较 多 的 绿化用 地。 小 于 40m 宽 度的道路,其性 质 、断 面 形式 多样 ,绿 地 率 的 下 限 是 20% , 可 以 满足 交 通 用 地的 需 要 与 保 证 道路有基本的 绿化用 地。 3 . 2 道路绿地布

48、局与景 观 规划 3. 2 . 1 道路 绿 地布局 3. 2 . 1 . 1 在道路 绿 带 中, 分车绿 带 所起的 隔离 防护 和 美化 作 用 突 出, 分车 带 上 种 植乔 木, 可 以 配 合 行道 树 ,更 好 地为 非 机动车 道 遮 荫 。 1. 5 m 宽 的 绿 带 是 种 植 和 养 护 乔 木的最 小 宽 度, 故 种 植乔 木的 分车绿 带 的 宽 度 不得小 于 1. 5m 。 在 2. 5 m 宽 度以上的 分车绿 带 上进行 乔 木、 灌 木、 地 被植 物 的 复层 混 交 ,可 以 提 高 隔离 防护 作 用 。主干路 交 通 污 染 严 重 ,宜采 用

49、 复层 混 交 的 绿化形式 ,所以主干路上的 分车绿 带宽 度 不宜小 于 2.5m。此 外, 考 虑 公共 交 通 开 辟 港 湾 式 停 靠站 也 应 有 较 宽 的 分车 带 。 行道 树 种 植 和 养 护 管理所 需用 地的最 小 宽 度为 1. 5m , 因此 行 道 树 绿 带宽 度 不应小 于 1. 5m 。 3. 2. 1 . 2 主、次干路 交 通 流量 大, 行人 穿 越 不安 全; 噪声 、废 气 和 尘 埃 污 染 严 重 ,不利 于 身 心 健康 ,故 不应 在主、次干路的中 间分车绿 带 和 交 通 岛 上布 置 开 放式绿 地。 3 . 2. 1 . 3 道路 红 线 外 侧 其 他绿 地是 指街 旁 游 园 、 宅 旁 绿 地、 公 共建 筑 前 绿 地、 防护绿 地等。路 侧绿 带 与 其 他绿 地结 合 ,能 加强 道路 绿化 效 果和 绿化景观 。 3.2. 1 . 5 道路 两侧 环境条 件 差 异 较 大,主要是 指如下两 个 方 面:其一,在北方城市的 东 西 向 道路的 南 北 两侧 光 照、 温 度、 风 速 等条 件 差 异 较 大,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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