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 第 二十 次 会议 的专项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 经审 核,监事 会认 为:董事 会编 制和 审核 广东 雪莱 特光 电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2019 年 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此页 无 正文,为 广 东 雪莱 特 光电 科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监事 会 关 于第 五 届监 事会第 二十 次 会议 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监事:刘由材 程 杨 肖 访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