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团公司车辆配置与使用改革办 法为探索车辆的使用与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配置工作用车,促进企业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一些机关和企业的车改办法,现将车辆配置与使用改革办法制定如下:、 车辆配置与使用改革的意义传统意义上的用车方式,是按照职务和工作的重要性由企业购买,购车费、维修费、燃油费、司机工资福利等全由企业支付。由于企业的发展,高管人员的增加,车辆及其费用也急剧增长,不仅加大了管理成本,而且也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实行“车改”既是企业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降低管理成本的需要,更是提高办事效率的需要。沿袭过去的用车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难以从源头上克服和遏
2、制的种种弊端。逐步实行公务交通费用分配的货币化和鼓励高管自己购车,以期最大限度地节约企业用于公务交通的总开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车辆配置与使用改革的原则1、按职配置。集团公司总经理所使用车辆原则由所在企业购买配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以上职务逐步实行自购公助,自购公助车辆不再配备专职驾驶员。2、统一标准。集团公司总经理原则上配备价格 30-35 万元的轿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务原则上实行自购公助。副总经理职务原则上购买 20-25 万元(含一次入户费、保险费、附加费)的轿车;总经理助理职务原则上购买 16-20 万元(含一次入户费、保险费、附加费)的轿车。集团公司下
3、属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其他员工暂不纳入车辆使用改革范围。3、保障工作。自购公助配置的车辆必须优先保证工作需要,无特别情况不得再申请使用其他公务车辆。各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公务用车。4、效益挂钩。集团公司各企业可结合公司实际效益和业绩进行公务车辆配置。5、交通补贴:符合自购公助的集团公司高管用车的燃油、过路、维修、保险等费用,购车价在 20 万元(含 20 万元)以上的车辆按 7 万元/年进行 补助;购车价在 15 万元以上(含 15 万元)20万元以下的车辆按 5 万元/年进行补助:低于 15 万元高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车辆按 3 万元/年进行补助,车辆补助款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三、全资公司的总经理(经理)已购买私家车且购车价在 20万元左右的,由所在公司按每月 2000 元给予补助。控股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四、符合自购公助车辆条件的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五、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