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 能投 公告编号:2019-071 云 南 能 源 投 资 股份有 限公 司 2019 年 第 三 次临 时股 东大 会 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一、会 议召 开和 出 席情 况(一)会议 召开 情 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7 月31日14:30 至15:1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7 月30日至2019 年7 月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2、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7月31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7月30日下午3:00 至7 月31 日下午3:00。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由董事周立新先生主持。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 出席 情 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
3、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数 2 为605,320,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450%。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8,937,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062%。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6,383,2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8%。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 人,代表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数 为12,281,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的1.6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897,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383,2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8%。公司 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出席 了本次会议。二、议 案审 议表 决 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谢一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 结果:同意 股份605,303,034 股,占出 席本 次股 东大 会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99.9971%;反对 股
5、份17,400 股,占出 席本 次股 东大 会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0.0029%;弃权股份0 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63,73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 股份17,400 股,占参 与投 票的 中小 股东 所持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0.1417%;弃权股份0股。谢一华先生 当选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 次股 东大 会决 议通 过之 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三、律 师出 具的
6、法 律意 见 北京 德恒(昆 明)律师 事务 所 杨杰群、刘涛 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 律师 认为:公司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召 集、召开、出席 会议 的股 东资 格、表决 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公司章程 的规 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3 法律意见全文见2019 年8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四、备 查文 件目 录 1、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关于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8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