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代理合同书15篇 代理合同书1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1.1甲 方:1.2乙 方: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为维
2、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
3、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
4、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5.8在s.f网络内能
5、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
6、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
7、0.5元计收。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
8、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6.10无保价快运
9、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
10、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第七条结算标准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
11、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
12、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第八条 解约条件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
13、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第九条 其它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
14、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
15、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代理合同书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 总则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
16、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第二条 代理范围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第三条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
17、即行终止。第四条 代理费用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18、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
19、义务;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二)乙方的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
20、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及时将所有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益;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
21、定。第六条 代理业务操作规程根据中国保险公司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独立的保险费帐户,在交接投保资料的同时,将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暂收保险费划入到甲方指定的帐户;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3、保险费帐户:户名: 帐号:开户行: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
22、形式变更。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
23、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第十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代理合同书3 甲方:_乙方:_第一条定义本合同对下述名词均赋予定义:一、“约定产品”指生产的等系列产品。二、“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的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三、“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的
24、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均为无偿服务。四、“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导致的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的不符的问题。五、“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的营销活动。六、“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七、“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的代理商、经销商。第二条委托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的地区代理商。二、本协议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代理价格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块。三、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四、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付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
25、完成销售约定产品的数量后,自动转为货款;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成约定数量的销售,此款将不予退还。第三条双方的义务、权利、交易和付款条款一、义务1、甲方(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资质齐全的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3)协助代理商开辟市场,以及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4)根据接到的代理商销售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货。(5)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信息。(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2、乙方(1)正确介绍甲方公司、产品,以建立有规模的长期的竞争优势。(2)要与甲方交流所有的市场活动并参加甲方提
26、供的技术培训。(3)建立售后服务的网络体系。(4)在合同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5)有权坚持约定好的交易代理方式。二、权利1、甲方(1)有权要求乙方全力向其客户推广甲方的产品。(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4)有权要求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2、乙方(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产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3)对有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乙方有权维护、更换。(4)乙方为地区代理商,当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三、销售政策此协议
27、书原则上用于直接销售合同。在合同地区视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代理已得到授权,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客户。若客户对销售的项目有特殊要求,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价格、交货日期和一些相关事项以前,乙方与客户签署合同的责任自行承担。1、一般原则(1)甲方按照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2)乙方对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客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由乙方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3)所有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传真,送发给甲方。2、付款及价格(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2)代理价格按照本协议的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执行。3、产品定单:在乙方与
28、客户签订销售合同3天内,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以便与甲方及时供货。4、售后服务: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5、甲方应以正式的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表示对乙方订货给予确认,同时告知供货时间,一般情况下所订产品的供货期30个工作日。6、代理协议签订前,甲方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订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告知乙方。7、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区外进行销售。四、如果约定地区客户和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应通知乙方,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五、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实行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就约定产
29、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合同,乙方需到甲方处备案。六、发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乙方在地区的指定地点,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承担责任,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的索赔要求都必须在乙方收到货物后的七天内提出。七、报告乙方应该履行下列报告义务:1、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2、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可获得的证据及其它情况,当乙方和任何顾客,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采取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3、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甲方提供设计、文本、图片等素材资料,并协助乙方制作完成。4、甲方负责定期召开代理商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八、乙方不
30、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的其它家产品。九、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十、价格政策及管理1、乙方参加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甲方从产品推广、树立品牌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的,低于代理价格的销售价格必须由甲方确定。2、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的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乙方违规情况,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并予以承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十一、市场宣传政策及支持1、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的宣传时,所有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使用授权名
31、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并明确表明与甲方的关系,不得误导用户。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应向用户正确介绍甲方产品的性能。3、如需参加与推广约定产品有关的行业会议及展会,应提前通知甲方,如果甲乙双方共同参加活动,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第四条期限和终止一、本合同期定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以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合同。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4
3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三、在终止协议的通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有的订货,能够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四、在要求终止的通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管理。五、终止的效力。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
33、乙方的权利。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的请求权(包括利益及信誉损失)。第五条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利益、责任,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他处置。所有与约定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无论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乙方都不能对上述甲方权利、财产,要求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财产相通、类似、模仿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要求注册。第六条通知一、任何必须的通知都应用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二、任何邮件通知书投递五天以后,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一旦
34、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第七条司法解释和弃权一、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二、法院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三、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第八条合同的完整性及修改一、本协议将代替与乙方有关的,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约定的协议和安排,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二、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的合同关系,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三、本协议的条款根据使用法律规定无效时,无效条款将被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如果需要,也必须尽可能地依据合同的精神修改无效条款。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一、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
35、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附件:1、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2、建议销售价格表一份。甲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代理合同书4 甲方(需求):乙方(供方):一、总则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二、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的合格、正规渠道
36、的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2、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三、质量保证1、所有货物参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执行;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全部货物或部件。四、服务要求1、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实行三包,并执行业相关规定;2、对每位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维护所供货物。内容包括免费检修、保养、设计、安装,及时掌握其所供货物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服务
37、和管理;3、乙方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货物出现问题乙方需 6 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维修。4、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五、货物安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所有康复理疗及康复医疗设备安装到位,并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六、验收方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七、验收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行业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八、货款支付: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的95%,金额 元,剩余的5%,金额元,半年内一次性付清。九、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签定后
38、自动全额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
39、、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甲方:乙方:日期: 代理合同书5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第号年月日甲方(供方):乙方(需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XX在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一、代理产品:代理产品系列:xxxxx、xxxxx、xxxxx系列以上产品规格以我公司XXx年产品目录和XXx年产品价格表为准。二、代理规范:2.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执行甲方产品的一级代理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销售。2.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
40、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甲方产品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xxxxxxx万元)的年度总销售额(销售业绩以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的结算价计算)。本经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本合同正式生效起10天内付款置办库存,首次库存金额(人民币)xxxx万以上;乙方并保证在甲方账面金额维持在万元以上(代理金额25%以上);否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销售额分解(单位:万元)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金额月份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金额全年合计2.3乙方必须100%按以上表格完成相应月销售额或年度月平均销售额,如果不能完成季度销售额70%,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2.4乙方若完成
41、年度总销售额的8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代理经销权,下一年度的合同销售额依据须经甲方评估及当地行业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调查订定。若乙方在双方合同期内前6个月未能完成年度总经销额40%以上甲方则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本年度代理经销商资格;若乙方全年未能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经销权资格。2.5乙方如有工程或特殊订单需求采购其它非乙方签约类产品,必须提前向甲方报备,授权后允许可向甲方其它签约类别的经销商订货。2.6乙方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同档次、同类型的国内外产品。2.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市场价格指导并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且乙方只能在约定地区销售,乙方及其
42、分销商不得跨地区销售。2.8乙方不得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或利用甲方公司名义用其它配件组装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帐上的保证金,不足部份可向乙方提出请求支付补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2.9甲方经销商之间因市场实际需要进行调货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有义务履行相关调货责任及运费,由调货双方经销商之间自行结算。三、订单管理3.1乙方订货应按甲方规定填写订货合同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商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甲方确认,订货合同单上应注明该批订货的交货期、运输方式及发票类型,其它方式甲方不予认可。3.2甲方接
43、受乙方最低订货单位以50万/次为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约定下季度订单可按月分三批次出货,不接受零散订货。3.3常规产品的正常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订货合同单对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4如乙方订做的非标准产品,须在订货合同单生效后1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发货时间由乙方货款到帐时间与订货合同单甲方确认的生产时间为计算依据。3.5所有产品,如非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和退款。四、物流管理4.1所有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货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4.2如按乙方要求的其它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
44、方负责代办发货。4.3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的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4.4乙方对所收到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验收期限为12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及产品损坏照片为证作为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五、市场支持5.1乙方在经营中如需专卖店、展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支持,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方可实施,乙方不能刊登制作未经甲方批准制作的任何广告或文宣。5.2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提供产品的基础宣传资料或产品目录。5.3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乙方新产品样品供推广使用。5.4所有广告必须符合甲方的视觉形象策略(VI)。所有设计方案及广告必须用书面方式通过甲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