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 公司累 计和 当期 关 联交 易及 对 外担 保的专 项说 明和独 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如下:
2、1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 转商玉米种及玉米 407,033.20 元;公司向莱州农科院 出租培训中心(二)资产 每年 300,000.00 元,按协议约定租用期为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每 年 12 月 31 日前先期支 付 20 万元,次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0 万元,租用期第二年付款方式同上年。2011 年 10 月 24日协议到期后,双方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期限 2 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 35 万元;公司向莱州农 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 金额 1,442
3、,466.00 元。截止本 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2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金往来。(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二、关 于续聘 公司 2013 年度 审计机 构的 独立意 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 2 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
4、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经 审查,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三、关 于 公司2012年 度内 部控 制的自 我评 价报告 的独 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 文件 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核
5、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四、关 于公司 出售 资产的 独立 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 文件 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出售资产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本次出售资产 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补充流动资金,交易价格经交易方
6、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广大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基于上述理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出售 资产的事项。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五、独立董事对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 3 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未来 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该预案。独立董事:杨伟程、张凤山、赵久然、薛 旭 201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