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大 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 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2、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万红 先生、董国平先生、李虎钢先生,以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齐二石 先生、杨丽芳 女士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
2、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3、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 大股东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4、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签字:张贞齐 樊培银 赵息 2022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