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工程档案的形成单位 档案形成与管理单位的职责 相关的法规及规定 工程档案的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的内容及具体编制方法 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 工程档案的载体形式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规程与GB/T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工程档案的形成单位,建设单位(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 勘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4. 施工单位(包括各分包单位、材料及设备的供应单位),返回,工程档案的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登记办法 根据登记记录对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进行过程监督、检查 对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派专业人员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进行跟踪检查、指导。 工程档案的分级管理(多套分存) 对工程档案实
2、行预验收制度 处罚办法,工程档案登记办法,一、承办单位: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 二 、申报人:建设单位各建设单位应按照市城建档案馆和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接收工程档案的 范围划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市城建档案馆或工程所在区县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办理工程档案登记手续 三 、城建档案馆和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接收工程档案的范围划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的范围:城八区范围内1、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和5千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居住工程;2 、新建及改建、扩建3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3 、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改扩建)及专业管网工程; 远郊区县围内1、国家及本市重点、重大工程2、
3、涉及全市性的各专业管网工程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负责接收的范围:除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其他建设工程由各区县城建档案机构负责接收。 四 、申报条件建设单位已取得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意见书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五 、办理登记:建设单位应携带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及单位工程的平、立、剖设计图纸,规划意见书,工程竣工测量委托协议(仅限市政地下管线及地铁、地下人防和通道工程)到市城建档案馆或分局城建档案机构,由工作人员负责著录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登记表(附件1)。经核对无误打印两份并加盖“工程竣工档案登记专用章”。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交市规划委或各分局查存。 六 、办理时限:随到随
4、办。(周一至周五) 七 、办理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29号令)。,档案形成与管理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职责: 3.2.1 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3.2.2 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2.3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 3.2.4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物资文件
5、的完整、真实和有效。 3.2.5 应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3.2.6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3.2.7 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3.2.8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费用。 3.2.9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10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
6、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档案形成与管理单位的职责,2. 监理单位职责:略 3. 施工单位职责:略 4. 城建档案馆(室)职责: 3.6.1 应负责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6.2 应负责对城建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应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3.6.3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相关的法规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8条 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管理规定9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7、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7条、第五十九条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理第39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86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129号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的内容及具体编制方法,首先了解各接收单位对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如没有特殊要求,可按“规程” 第5章分类表 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档案与资料的划分(城建档案馆的内容见附录F)区分档案与资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各个单位可以根据文件材料和技术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根据不同的要求对工程文件进行分类与组卷(城建档案馆的内容见附录建设单位接收的内容如无特殊要求的,按P17表5.1进行整理) 基建文件的编制要求 监理文件的编制要求 施工文件的编制
8、要求 竣工图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竣工图的组卷(包括裁图、叠图),案卷题名: 基建文件,案卷题名: 监理文件,组卷示意图,基建文件可按一个建设项目组卷,也可按一个单位工程组卷,组卷示意图,施工管理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案卷题名:施工管理验收文件,建筑与结构工 程施工文件,如同专业文件数量多,可 组成若干卷,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文件(1)定位、钎探、回填土、原材试验,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文件(2)隐检记录,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文件(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案卷题名:,案卷题名:,案卷题名:,案卷题名:,组卷示意图,案卷题名:桩基工程施工文件,案卷题名:预应力工程施工文件,案卷题名:幕墙工程施工文件,特殊
9、子分部组卷示意图,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文件,如同专业文件数量多,可 组成若干卷,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文件(1)隐检、洽商,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文件(2)管道强度试验、单机运转记录,案卷题名:,案卷题名:,案卷题名:,组卷示意图,2,案卷页号的编写:阿拉伯数字1、2、3依次编写,用签 字笔既可,编页号以一卷为一个流水来编。,文件页号编写,(文件)卷内目录的填写,备考表的填写,组卷排列示意图,案卷正面,案卷背面,结子打在案卷背面,做一小钩子,棉线,孔距8CM,案卷装订示意图,竣工图的绘制要求,9.1.1 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9.1.
10、2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9.1.3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9.1.4 编制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9.1.5 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9.1.6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退色的绘图墨水。,竣工图的主要内容,9.2
11、.1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根据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 9.2.2 竣工图包括以下内容: 工艺平面布置图等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幕墙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竣工图 燃气竣工图 建筑电气竣工图 智能建筑竣工图(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电视天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 通风空调竣工图 地上部分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 地下部分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线等竣工图,竣工图的类型及绘制方法,9.3.1 竣工图的类型: 1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2 在二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3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4 用CAD绘制的竣工图。1、在电子版施工图上依据设计变
12、更、工程洽商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用云图圈出修改部位,并在图中空白处做一修改备考表,表示要求同本条第2款要求。同时,图签上必须有原设计人员签字。2、用CAD软件绘制修改大样或补图的,其打印规格不得小于A4,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有图框,图名和图号。,竣工图图例1,竣工图图例2,竣工图图例3,竣工图图例4,竣工图图例5,竣工图图例6,竣工图图例7,封面的填写1,返回,(竣工图)卷内目录的填写,返回,返回,工程档案的载体形式,纸制载体 缩微载体 光盘、磁盘等载体(电子档案) 工程档案移交载体形式的规定见P1中总则1.0.5的规定,工程档案预验收程序,一、承办单位: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 二、
13、申报人:建设单位。 三、申报条件: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记录。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前,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工程档案归档内容(附录F和附录E)进行收集、整理、绘制竣工图,并按组卷要求初步立卷。 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进行自行验收。建设单位将各方自行验收的工程档案汇总后,按照工程档案登记表划分的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到市城建档案馆或分局城建档案机构领取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表,按要求填写。签章后提请市城建档案馆
14、或分局城建档案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查验。 3、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在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档案员参加,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负责审验。 六、验收地点:城建档案馆、分局城建档案机构或建设工程现场。 七、验收标准:归档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有效。竣工图绘制准确,组卷基本符合要求。(消防、规划等验收尚未完成的,其文件暂不查验。) 八、办理时限:一般工程半天,大型工程一到两个工作日。 九、 办理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29号令)
15、。,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程序,一、承办单位: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 二、申报人:建设单位。 三、办理程序: 1、工程档案预验收后,建设单位应督促工程档案编制单位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归入相应案卷,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2、工程档案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提交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进行最终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档案退回建设单位重新整改。验收合格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工程概况表,见附表)。移交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竣工后六个月。 3、对不移交工程档案的或不按规定期限移交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将按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处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办理时限:一般工程3个工作日,大型工程5个工作日。 五、 办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29号令)。,九、规程与GB/T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之间的关系,竣工图章以地方规程为准 归档内容是以GB/T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为依据,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