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 第 010063 号 天 天 健 健 正 正 信 信 会 会 计 计 师 师 事 事 务 务 所 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第 1 页 验 资 报 告 天 健 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63 号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0年5月3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2、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496,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1,496,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84,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251,88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5月3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38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元
3、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496,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51,496,000.00元,业经天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光华验(2009)综字第01004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5月3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88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1,880,000.00元。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4、,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第 2 页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三)验资事项说明(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郝丽江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黄迎春 2010 年 6月 1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0 年 5月 31 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 实物 知识
5、产权土地使用权 其他 合计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卢安京 384,000.00 384,000.00 384,000.00 384,000.00 100%384,000.00 100%合计 384,000.00 384,000.00 384,000.00 384,000.00 100%384,000.00 100%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0年 5月 31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
6、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本次变动额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164,292.00 17.96%45,548,292.00 18.08%45,164,292.00 17.96%384,000.00 45,548,292.00 18.08%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331,708.00 82.04%206,331,708.00 81.92%206,331,708.00 82.04%206,331,708.00 81.92%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06,331,708.00 82.04%206,331,708.00 81.92%
7、206,331,708.00 82.04%206,331,708.00 81.92%合计 251,496,000.00 100.00%251,880,000.00 100.00%251,496,000.00 100.00%384,000.00 251,880,000.00 100.00%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第 1 页 附件(三)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法人单位和徐明波等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9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1100000050
8、356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2002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5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4,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40 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5 日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股股票 1,900 万股,股本变更为 6,900 万元。2005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6,900 万元增加至 8,280 万元。2007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9、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8,280 万元增加至 12,420 万元。2008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12,420 万元增加至 24,840 万元。2009 年 8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20%(计 98.4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4,840 万元增加至 24,938.4 万元。2009 年 11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
10、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王勇波、梁淑洁、席文英、吴彦卓、陈遥)第 2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80%(计 201.60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4,938.4 万元增加至 25,140 万元。2009 年 12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20%(计 9.6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0 万元增加至 25,149.6 万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第 2 页 根据贵公司 200
1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第 2 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80%(计 38.40 万股),行权价格为 2.74 元/股。截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止,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了行权资金。变更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9.6 万元增加至 25,188 万元。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新增的股本为人民币384,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251,880,000.00 元。三、审验结果(一)截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卢安京先生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052,16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84,000.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668,16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缴存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0200049639751532343 账号中。其中:(二)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251,880,0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