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 关于 筹 划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停 牌 公 告(公 告 编 号:2017-43)。现 就 公 司 停 牌 之 前 股票 交 易 是否达 到 关于规 范 上 市公司 信 息 披露及 相 关 各方行 为 的 通知(证 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 标准事宜特作如下说明:公司股票自 2017
2、年 11 月 23 日 开市起连续停牌。上市公司股票 2017 年 11月 22 日收 盘价为 11.18 元/股,停 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为 12.92 元/股,本次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7 年 10 月2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公司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13.47%。扣除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的累计跌幅 1.25%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下跌 12.22%;扣除 同 期 中小 板 综 指 数(399101.SZ)累 计 跌幅 1.90%因素 后,波 动幅 度 为 下跌11.57%;扣除
3、同期基础化工指数(882405)累计跌幅 4.77%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 8.70%。按照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中 小 板 综 合 指 数(代 码:399101.SZ)和 基 础 化 工 指 数(代 码:882405)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 价 格 波 动 是 否 达 到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签章页)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