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股票简称:深 南电 A、深南电 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 月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 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于 201
2、7 年 5 月 10 日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的规定 和要求,对 公司 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变 更 概述(一)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 于2017 年4 月28 日 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具体准则,以及 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4 月28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2 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及之后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三)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4、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 十 二次临 时 会 议,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订公 司 主 要会计 政 策 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二、本 次 会计 政 策 变 更对 公 司 的 影 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持有待
5、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政府补助 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同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营业收入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示。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前及 2017 年半年度 的财务报告 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三、董 事 会关 于 本 次 会计 政 策
6、变 更合 理 性 的 说明 董 事 会 认为:本 次 会计政 策 变 更是根 据 财 政部修 订 及 颁布的 最 新 会计准 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3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监 事 会对 于 本 次 会计 政 策 变 更的 意 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 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独
7、 立 董事 对 本 次 会计 政 策 变 更的 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 主要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不 存在 损害公司 及全体 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六、备 查 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 七 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