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和 独立意见 根 据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作为巨 轮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6年 半 年 度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公 司
2、对 外 担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认 真 负 责 的 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2016 年4 月 14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Northeast Tire Molds,Inc.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 的 议案,控 股子公司 Northeast Tire Molds,Inc.拟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400 万美元的授 信 额 度。公 司 拟 在 中 国 境 内 商 业 银 行 申 请 开
3、立 融 资 性 保 函 为 该 授 信 额 度 提 供 担 保,担保期限为 不超过 3 年。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 适应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北美市场,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未 损 害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本 次 担 保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战 略,有 利 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重大风险。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为0 万元,截止 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410.01 万元,占 公司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2.87%,全部系对子公司提
4、供的担保。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能够 充分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能够严格按照 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未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我 们 认 为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完 全 符 合 证 监 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2 二、独 立 董事 关 于 募 集资 金 2016 年 半 年 度 存放 与 使 用 情况 的 独 立 意见 根 据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5、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我 们 作 为 公 司 独立 董 事,经 认 真 审 阅 相 关 材 料,现 就 公 司2016 年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发 表 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巨轮 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 年 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此页以下无正文。3 此页无正文,为巨轮 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宪民 杨敏兰 黄家耀 二一六年八月 二十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