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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3深天地A: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10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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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 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8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所提及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上述问询函所提到问题回复如下:1.年报显示,你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2、包括向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混凝土908.56万元,及向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担保费金额 158.90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投资者投诉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自查关联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如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说明年报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五节及第十二节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相关情况。公司 2020 年分别与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建筑”)、

3、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君浩”)、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产生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 其中,公司2020 年因履行2019年与鹏城建筑签署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购销合同相关义务,向鹏城建筑销售商品混凝土 908.56 万元。为了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应向广东君浩支付融资担保费 158.90 万元。东部集团自2019年12月5

4、日至 2020年12月4日期间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20 年度公司应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102.88万元。公司根据投资者投诉情况自查涉及投资者投诉的主体。经核查,富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 2020 年与富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发生正常水泥买卖交易,该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与深圳市前海锦利来商贸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兔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业务与资金往来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2020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具体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2020

5、 年度发生额(元)关联往来余额(元)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 1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9,085,631.37 应收账款 38,761,371.74 公司作为混凝土生产单位向鹏城建筑销售商品混凝土。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2 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1,588,972.61-1、公司与广东君浩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自 2019 年 12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期间,公司同意自 2019 年12月5日起按广东君浩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支付融资担保费,支付标准为年费

6、率1.5%。公司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其配偶林凯旋女士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公司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其配偶林凯旋女士为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3,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3 广东君浩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约定按照广东君浩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向广东君浩支付融资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 1.5%。-3、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签署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公司自协议书签订生效之日起按广东君浩在金

7、融机构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1%,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支付。在协议书约定期间内发生的融资担保费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即每月末根据本月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金额支付本月的融资担保费。预计合同期内,公司应支付给广东君浩的担保费总额共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1,330 万元。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1,028,767.12 其他应付款 2,341,504.61 东部集团同意为公司 2019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30 日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同

8、意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东部集团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向其支付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1%,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支付,不足一个月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借款担保不需支付担保费。-综上所述,公司 2020年度报告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对深天地公司的关联方进行核查,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检查了合同、出库记录、发运及交付单据、资金收付情况等,对融资担保费用进行了测算,深天地公司2020 年度报告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准确、完整。针对投资者投诉情况,我们查询国

9、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询问相关人员,未发现深天地公司与富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我们在年报审计中执行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深天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4 地公司与深圳前海锦利来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兔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 26,626.75 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51.98%,毛利率47.21%,比上年同比增加19.81%;报告期你公司发生土地增值税 3,514.26 万元,同比增长 968.88%。请你公司:(1)列示公司所有房地产业务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

10、、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回复:公司2020年房地产业务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详见下表: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已投资金额(万元)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深秦茶光城市更新项目 77,266 9,645.03 0 80,120 东海天地国际公馆 74,208.34 74,119.56 30,283.14 0 注:东海天地国际公馆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房地产业务以业主签订收楼意见书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故此处列示面积中包含已预售但尚未确认收入的面积。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

11、用地规划许可证、销控表、建造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审定表、发生额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表所述之房地产业务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与公司财务记录及其他相关业务记录一致。(2)结合房地产业务成本收入成本确认方式,定量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回复: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5 公司 2020 年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是通过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经纬”)取得,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东海县。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业主(买方)已经签订

12、了收楼意见书,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2019年及2020 年收入、成本、确认收入面积等数据如下表:时间 2019 年 2020 年 收入金额(元)175,195,438.09 266,267,513.89 成本金额(元)127,193,928.69 140,570,814.89 确认收入面积()29,954.33 34,976.32 均价(元)5,848.75 7,612.79 单位成本(元)4,246.26 4,019.03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比增加19.81%的主要原因为:单位面积均价大幅上涨。受高铁开通以及东海县商品房刚需增加

13、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向好。公司2019年房地产业务收入金额为 175,195,438.09元,主要来源于公司 2017 年之前预售的房产,均价约为 5,848.75 元/平方米;2020 年收入金额为 266,267,513.89 元,主要来源于 2017 年2020 年销售的房产,均价约为7,612.79 元/平方米。单位面积成本小幅下降。公司 2020 年房地产业务收入所对应的房产大部分为高层项目,而 2019 年房地产业务收入所对应的房产大部分为多层、小高和别墅项目。由于房地产项目存在土地成本分摊等原因,高层项目在单位可售面积所分摊的开发成本小于多层、小高、别墅项目。年审会计师核查

14、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房地产业务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2020年度确认收入的销售均价上涨,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上升与当地房地产价格持续向好的外部环境保持一致。(3)说明土地增值税计提是否准确、完整。回复: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6 截至2020年末,“天地国际公馆”项目可售面积 169,476.18平方米(其中增值率小于0的可售面积为 91,096.88平方米),对已售已入伙面积 139,193.04平方米(其中增值率小于 0的已售面积为89,418.71 平方米)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模拟清算。经测算,当期计提土地增值税 3,5

15、14.26 万元,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获取并核查了“天地国际公馆”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明细表、购房合同、楼盘认购书、预签单等资料,对应计提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复核。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天地公司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准确、完整。3.2020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318.14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176,412.12万元。请说明本期与上期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并结合营业收入构成、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和交易商业实质等情况说明扣除项目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回复: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783,181,437.28 元,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共计19,060,191.33 元,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0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为 1,764,121,245.95元。本期与上期营业收入具体内容和金额列示如下: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783,181,437.28 100%1,830,534,177.08 100%其中:商品混凝土 1,491,937,616.95 83.67%1,630,766,376.35 89.09%物业管理 11,145,635.51

17、 0.62%9,468,560.11 0.52%房地产 266,267,513.89 14.93%175,195,438.09 9.57%租赁及其他 13,830,670.93 0.78%15,103,802.53 0.83%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明细列示如下: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11,568,652.59 60.69%799,048.63 50.46%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7 收入 对外提供运输取得的服务收入 5,229,520.40 27.44%784,587.17 49.54%处理废机油款

18、 44.25 0.00%转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 2,262,018.34 11.87%合计 19,060,191.33 100.00%1,583,680.05 100.00%(1)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为主业、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公司,主要产业包括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物业管理等。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将此三类业务作为主营业务进行列示,其他业务如租赁、运输等均被划入其他业务收入,收入构成方面由于其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小,故公司认为划分是合理的。(2)公司混凝土业所处的行业是非金属类建材销售行业,处在建筑施工行业的上游,目前公司混凝土业务集中在深圳市和株洲市,经过公司多年经营,已在深圳

19、、株洲地区混凝土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科学严谨地进行项目拓展储备,自公司成立以来开发了大批优质房地产项目,目前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在深圳市、西安市和连云港市。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积极推进连云港天地国际公馆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为公司带来了大额的收益,为各股东方创造了价值;公司在物业管理方面持有大量稳定的物业项目,现有项目主要在深圳市和惠州市。公司的物业管理项目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后备支持。公司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三项业务之间的关联较弱,开展对外运输、租赁等业务更多是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益方面考虑,与原有的主业之间并无明显的附属关系,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因此划分为与主营

20、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3)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赁收入,由母公司和子公司西安千禧置业有限公司两个主体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构成,其中西安千禧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入为10,817,320.22 元,2019年度收入为 11,870,392.79 元。公司 2020 年不再将房地产出租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要经营方向,且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公司从事的三项主营业务关联性较弱,因此本报告期内将西安千禧置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8 业有限公司房地产租赁业务收入,从主营业务收入划分为其他业务收入,即列示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4)转租赁业务,由所属企业深圳市东部开发集

21、团有限公司红花岭石场场地转租赁业务产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和疫情影响导致石场停产而转为租赁业务,该业务自 2020年1月开始。(5)对外提供运输取得的服务收入,由所属企业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的搅拌车运输业务产生。主要是因为 2020 年该分公司因原有场站拆迁,原有混凝土业务只保留小量代生产,分公司临时调整业务重心,利用现有车辆资源,从事混凝土运输业务,并取得较好业绩,报告期内取得运输收入5,229,520.40元。综上所述,2020 年公司在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确认、计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分析了深天地公

22、司对于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依据,我们认为深天地公司对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确认、计量及披露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 5,951.56万元,请结合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业务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账龄、相关客户资信以及催收工作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集中对单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认定与账龄组合相结合的模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9,515,570.17元,具体明细如下:客户名称 2020.12 应收款

23、余额 1 年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坏账准备余额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8,761,371.74 9,228,218.59 20,189,737.04 4,918,185.39 2,741,582.42 836,313.95 847,334.35 38,761,371.74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9 业务情况介绍及报告期集中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项目一:“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主营商品混凝土的加工与销售,常年与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

24、以下合称“鹏城集团”),进行混凝土购销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鹏城集团与公司下属 4 个搅拌站共有合作项目12个,应收账款余额共计 49,857,887.03 元,如下: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供货总额 应收账款余额 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山智园 D 区主体工程项目 43,815,439.60 7,778,665.51 新沙小学 13,207,964.21 7,765,016.75 万科香蜜府 4,420,589.71 2,920,591.25 安托山小学项目 924,443.17 178,864.61 大沙河截流箱涵改造工程 2,521,193.66 1,665,

25、586.22 小 计:64,889,630.35 20,308,724.34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 坪山区飞西学校项目一期工程 15,352,536.15 10,352,536.15 科信科技大厦 14,289,304.11 1,089,304.11 雄帝厂区 6,991,725.74 4,491,725.74 金信诺厂区厂房及宿舍 16,896,515.29 11,096,515.29 小 计:53,530,081.29 27,030,081.29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 鹿丹村改造 15,255,054.22 759,406.10 前海合作区 1,78

26、5,183.00 785,183.00 小 计:17,040,237.22 1,544,589.10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 羊台苑二期保障性住房 17,452,163.44 974,492.30 小 计:17,452,163.44 974,492.30 合 计:152,912,112.30 49,857,887.03 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 11,096,515.29 3,826,688.28 7,269,827.01 11,096,515.29 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 9,138,676.55 3,162,090.24 5,976,586.31 9,138,67

27、6.55 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9,006.59 519,006.59 519,006.59 合计:59,515,570.17 9,228,218.59 24,016,425.32 15,350,102.64 9,237,175.32 836,313.95 847,334.35 59,515,570.17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0 鹏城集团在 2020 年度信用风险严重恶化,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鹏城集团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在被执行案件不少于15宗,被执行标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7亿元;被执

28、行案件系自2020年5月起陆续发生,且在2021年1月起被执行案件持续激增,说明鹏城集团的偿债能力不断恶化,信用风险严重恶化;公司的 12 笔应收账款自 2020 年 6 月以来未能收到鹏城集团的任何回款,因此公司于 2020 年 6 月起,针对鹏城集团各笔款项,逐项目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予以维权。对“远东-鹿丹村改造工程”、“宝创-羊台苑二期保障性住房工程”、“良材-大沙河截流箱涵改造工程”3 个项目款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于 2020 年收到裁决书,支持公司仲裁请求,但对方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对“东建-金信诺厂区厂房及宿舍、科信科技大厦、雄帝厂区”3 个项目款项,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9、提起诉讼,并对 6 个银行账户进行查封,但冻结通知书显示账户余额皆为 0元;公司申请对鹏城集团的三层自有办公楼(办公楼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林路鑫竹苑 A 栋 23-25 层,三层办公楼总共约2300 平米)进行资产查封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该案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判决支持公司请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但鹏城集团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剩余 6 笔应收款项仍处于审理阶段,因为疫情影响开庭时间相应延后,尽管公司对于案件有极大可能的胜诉权,但很可能无法实现债权的回收。公司对鹏城集团的债权为基于混凝土买卖合同而形成的一般债权,该债权之上未设定任何担保措施,因而公司对保全资产不享

30、有优先受偿权,提起诉讼后虽已申请查封、冻结了鹏城集团的资产和账户,但由于查封、冻结的顺序均为轮候而非首封或首冻,故相关资产的处置变现款项,公司无优先受偿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鹏城集团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项目二: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深圳分公司 由公司供应混凝土和砂浆的“珈伟光伏照明厂区项目”,是由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一建公司”)承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一建深圳分公司”)是湛江一建公司的分支机构,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与湛江一建深圳分公司签订了 砂浆购销

31、合同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1 和混凝土购销合同。整个供应过程中,公司与湛江一建的所有履约手续明确齐全。截止2019年3月14日,湛江一建深圳分公司承建的“珈伟光伏照明厂区项目”仍欠付公司混凝土和砂浆货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9,138,676.55 元;公司多次对湛江一建进行催收,采取了各种措施仍未见明显的催收效果,为了能尽快收回款项,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代位诉讼,该案件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一审法院判决,因我方进度施工款项举证不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民事裁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二审审理中。湛江一建在 2020

32、年度信用风险严重恶化,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湛江一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在被执行案件被执行信息 7 件,共计被执行金额 1,030.18 万元,通过“天眼查”企业信息查询得知,湛江一建存在司法风险 630 宗。因此,公司认为该笔应收账款存在重大回收风险,极有可能导致公司最终无法收回款项,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项目三: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所属企业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应收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销售款 519,006.59 元,公司在 2018 年对其提起诉讼且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和其母公司均已

33、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仅收回245.20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19年末对其欠款按100%计提坏账准备;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该客户的付款履约能力、款项的预计回收金额等进行了重新评估,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20 年末对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仍为100%。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以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具备合理性。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检查了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相关销售合同、销售对账单、发票等资料,对应收账款的形成、业务背景未见异常。结合查询相关客户资信状况及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2 深天

34、地公司的诉讼情况,我们认为深天地公司报告期集中对单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充分,具备合理性。5.2018 年 6月 6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孙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你公司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经纬”)向其股东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恒大”,你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3,250 万元,向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如东海”,控股股东为东海县人民政府)提供借款人民币 1,750 万元,合计提供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2019 年 7 月 10 日,你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上

35、述借款展期一年;2020 年 6 月24 日,你公司董事会再次决议对上述借款展期一年。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福如东海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4.08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借款的发生背景及多次进行展期的原因,说明是否事实上存在财务资助款项未能收回的情况,你公司对福如东海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已足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1)关于天地经纬向其股东提供借款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孙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鉴于天地经纬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东海天地国际

36、公馆一期东区项目销售形势及已售房产的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天地经纬拟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持股比例向其股东天地恒大和福如东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同等条件借款,用于补充股东方的流动资金。2018年7月27 日,天地经纬分别与天地恒大、福如东海签订了借款协议(合同编号:JWJK2018-1、JWJK2018-2),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借款年利率为 6%(同期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 4.35%)。借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2)关于借款展期情况说明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

37、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3 2019 年度国内整体融资环境较差,企业的融资难度剧增,公司与福如东海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较大。鉴于天地经纬公司 2019 年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工程款已支付至工程进度的 85%以上,且资金日结存量仍超过 2亿元,为进一步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方协商该笔财务资助在原有条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再展期一年,进一步缓解上市公司及福如东海的资金流动性压力。上述展期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及 2019年7月27日召开的 2019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上下游开工延迟,鉴于天地经纬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工程款已支付

38、至工程进度的 85%以上,且资金日结存量仍超过2 亿元,为进一步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天地恒大及福如东海受疫情影响带来的资金压力,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上述借款事宜的借款期限再展期一年,其他条件保持不变。该借款展期事项经公司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关于还款情况的说明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天地经纬公司累计应收借款利息 851.63 万元(其中福如东海的应收利息为 303.49万)。根据借款合同第五款约定,“该笔借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如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达到利润分配条件,

39、乙方以可获得的分红款优先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计划在未来年通过分红的方式抵偿应收股东方欠付的利息款和部分借款本金。依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地经纬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44.26万元。鉴于天地恒大持有天地经纬 65%的股权,按照持股比例天地恒大可获得的投资收益为 5,033.77 万元。福如东海持有天地经纬 35%的股权,按照持股比例天地恒大可获得的投资收益为 2,710.49 万元。天地恒大及福如东海可获得的投资收益远大于本次天地经纬公司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 5,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天地恒大及福如东海投资天地经纬可获得的投资收益完全可以抵偿天地经纬公司对

40、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公司对福如东海的其他应收款无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4 会计师意见:我们核查了天地经纬分别与天地恒大、福如东海2018年、2019年、2020年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关于所属孙公司天地经纬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及董事会决议,复核了天地经纬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等资料。截止2020年12 月31日天地经纬净资产如下:单位:人民币 项 目 金额(万元)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 盈余公积 871.64 未分配利润 7,744.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15.90 经核查,截止 2020 年 1

41、2 月 31 日,天地经纬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44.26 万元,天地恒大及福如东海可获得的投资收益远大于天地经纬公司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 5,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不存在财务资助款项不能收回的情况,公司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合理。6.年报显示,你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 1,237.14 万元,均为“长年挂账的应付款项”。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多项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16,285.97万元,未形成预计负债。请你公司:(1)说明长年挂账的应付款项具体构成及发生原因,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你公司作为原告和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并结合前述诉讼具体情况、期后进展,说明未

42、计提预计负债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1)公司 2019 年度在资产负债清查过程中发现一部分历史遗留的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 159 笔,金额合计 12,371,428.31 元,多数账龄在 10 年以上,难以在短期内查找收款对象,公司年度内也未收到相关单位的付款请求,公司将该部分款项核销计入营业外收入;因该系列款项可能存在付款义务,出于谨慎性原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5 将对未能查实确实不需支付的项目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前述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在报表中以净额列示。目前,公司正对长期挂账应付款进行进一步核实、核

43、对工作。公司认为将该部分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确认为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案件状态及期后进展情况 1)公司作为一审原告的相关诉讼和仲裁列示如下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6 序号 原告/上诉人/仲裁申请人 被告/被上诉人/仲裁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立案/受理时间 诉讼/仲裁金额(元)诉讼/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 案件状态 1 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圆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2019 年10月 5,640,578.56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货款5,503,003.56元及

44、逾期付款违约金137,575元。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对方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了上诉。二审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对方已于2020年度付清款项,已结案。2 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销合同纠纷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 6,068,621.50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货款5,768,621.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0,000元。对方已于2020年度付清款项,已结案。3 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采购合同纠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 4,855,682.00

45、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货款 4,577,4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150,000 元、律师损失费128,187 元。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对方已于2020年度付清款项,已结案。4 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 1,910,496.13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对方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1,738,562.2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71,933.85 元。双方达成和解,对方于2020年度给付货款,已结案。5 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国际仲裁院 2019年9月 225,5

46、23.03 我方提请仲裁,请求裁决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 196,237.31 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1,879.72 元、律师费 17,406 元。仲裁裁决支持了我方全部请求。对方于2019年度给付货款,已结案。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7 序号 原告/上诉人/仲裁申请人 被告/被上诉人/仲裁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立案/受理时间 诉讼/仲裁金额(元)诉讼/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 案件状态 6 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 1,710,473.35 我方

47、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人民币1,598,418.95 元以及延期支付该款项产生的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112,054.4 元。对方于2019年度给付货款,已结案。7 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 536,013.00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对方立即支付混凝土货款528,092 元及逾期支付款利息 7,921 元。对方已于2020年度给付货款,本案已结。8 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 1,973,608.98 我方提起诉讼,请求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支付

48、所欠混凝土货款 1,932,607.41 元及违约金41,001.57 元。对方已于2020年度给付货款,本案已结。9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 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仲裁委员会/(2020)深国仲受 4579 号 2020年9月24 日 857,572.96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631,752.61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0年 8月 4 日的违约金183,820.35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自 2020年 8 月5 日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2,000.00

49、 元;(以上第 13 项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857,572.96 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立案,双方庭外和解,被告已于2020年全部履行,我方撤回仲裁请求,本案已结。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8 序号 原告/上诉人/仲裁申请人 被告/被上诉人/仲裁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立案/受理时间 诉讼/仲裁金额(元)诉讼/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 案件状态 10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仲裁委员会/(2020)深国仲受 4578 号 2020年9月24 日 432,973.

50、22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303,427.34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0年 8月 4 日的违约金104,545.88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0年 8月 5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5,000.00 元;(以上第 13 项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432,973.22 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被告于2020年全部履行,公司撤诉;已结案。11 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盈晟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深圳市业恒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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