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 代码:000023 证券 简 称:深 天地 A 公告 编 号:2019 07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 深圳市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二补充协议书 的 公告 本公 司及 董事 会 全体 成 员保 证 信息 披 露的 内容 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 性 陈述 或 重大 遗 漏。深圳 市天 地(集 团)股份 有限 公司 控 股子 公 司 深圳 市深 秦 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深 秦公 司”)与深 圳市 规划 和 自然 资 源局 于2017年1 月20 日 签署 了 编 号为 深 地合 字(2016)N003 号的 深 圳市 土 地
2、使用权 出让 合同 书(以下 简 称“合 同 书”),并于2018 年11 月26 日签署了 深圳 市土 地 使用 权 出让 合 同书 补 充协 议书(以下 简 称“第 一补充协 议书”),根 据合 同 书 及第 一补 充 协议 书,深秦 公 司取 得 宗地 号T501-0007、面积约为9997.49 平方 米的 土地 使 用权。该 宗 地建 设 项目应于2019 年01 月20日前开工,2021 年01 月20 日以前竣工(具体 内 容详见2017 年1 月24 日、2018 年11 月29 日 在证 券时 报、中 国 证券 报 及巨 潮资 讯网http:/上 披露的相关 公告)。由于 受
3、到 地铁13 号线、15 号线 和西 丽 枢纽 工 程的 影 响,深 秦项 目至今 无法 动工。近日,深 秦公 司 与深 圳 市 规划 和 自然 资源 局 签署 了 深 圳 市土 地使用 权出 让合 同 书 第二 补充 协 议书,该 补充 协 议 书的 主要 内 容如 下:2 一、合同 双方 当 事人:甲 方:深 圳市 规 划和 自 然资 源 局 乙 方:深 圳市 深 秦实 业 有限 公 司 二、合同 主要 条 款:1、经乙 方申 请,甲 方同 意 将宗 地T501-0007 开工 日期 调整 为2020年01 月20日以 前,竣工 日期 调 整为2022 年1 月20 日以前。2、本 地块
4、其 他要 求 按原 合 同书 及 第一 补充 协议 书 的规 定 不变。但此 次竣 工期 调 整后,若项 目 逾期 竣 工,逾期2 年 以内 的,每 三 个月乙方应按 合同 地 价1.5%向甲 方支 付 违约 金,不足 三 个月 的 按合 同 地价1.5%支付;逾 期满2 年(含2 年)的,甲方 有 权无 偿 收回 土 地使 用 权及地上 建筑 物、附 着物。甲方 不 收回 土 地使 用 权及 地 上建 筑 物、附 着物物的,乙方 应按 合同 地价 的20%向甲 方 支付 违 约金,经测 算如 实 际逾期期 限违 约金 高 于合 同 地价20%的,乙方 按 实际 测 算比 例 支付。3、本 补充 协 议书 与 原合 同 书 及第 一补 充协 议书 同 时使 用,具 有同等 法律 效力,如有 抵 触,以 本补 充 协议 为准。4、本 补充 协 议书 一 式六 份,甲、乙双 方各 执三 份。本 补 充协 议书自 签订 之日 起 生效。三、备查 文件 深 圳市 土地 使 用 权出 让合 同 书 第二 补充 协议 书 特此公告。深圳 市天 地(集 团)股份 有限 公司 董 事 会 二 一九 年 十 月 十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