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宝安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关于 下属 子公 司贝特 瑞使 用其部 分闲 置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理 的 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贝特瑞,证券代码:835185)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 其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其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贝特瑞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贝特瑞制定了 募资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董事局审议 关于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使用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下属 子公司贝特瑞 在确保不影响其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贝特瑞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