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在前列 再立新功 开启新时代浙江水利建设新征程 陈龙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 浙江水利系统坚决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聚焦防洪排涝、防灾减灾”“把防洪排涝作为五水共治的核心任务来抓”的要求, 攻坚克难, 苦干实干, 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团结抗灾, 防汛防台实现“不死人、少伤人”。2017 年, 浙江省梅汛期降雨量比常年多 54.9%, 钱塘江中上游兰溪出现 1949年以来第二高水位洪水;夏季出现高温伏旱, 日最高气温 35以上达 35天, 与 2013年并列历史最多;台汛期受 20号台风“卡努”外围云系和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 舟山普陀
2、、定海面雨量分别达历史实测第二位。面对复杂多变的防汛防台抗旱形势, 各级防汛、水利部门坚持“一个目标、三个不怕”, 科学实施“防、避、抢、救”, 上下游、左右岸团结抗灾, 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据统计, 全省洪涝台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46.96亿元, 仅为 2001年以来年平均值的 30%, 没有人员因洪涝台灾害伤亡, 取得了防汛防台抗旱全面胜利。提速创优, 水利建设进度快质量好。2017 年, 浙江省水利建设投资计划 500亿元, 力争完成 540亿元, 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浙江水利部门抢时间、盯节点, 超常规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至 2017年 11月底, 全省完成水利投资
3、 532亿元, 提前完成年度计划, 提前 2个月完成中央投资计划;作为“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较高的省”, 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连续第 3年获得水利部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A级优秀;在建重大水利项目没有发生质量事故;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深化落实, 河长制完成省级验收。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 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 并把河长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 共有河长 57 533名, 最先出台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地方性法规, 全面建立河长制完成省级验收。2017 年以来, 全省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淤 11 467万 m, 提前 4个月完成年度
4、计划;完成河道整治 2 769 km, 提前完成年度计划;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 并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库;杭州、温州、台州引配水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宁波、湖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通过国家验收。依法依标, 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加大水域保护和管理、河湖岸线管控力度, 修订和出台了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涉水专项行动, 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 目前已创建基本无违建河道 4 027 km, 拆除涉水违法建筑 382万 m。源头地区全面禁止河道采砂, 钱塘江杭州段违法采砂船被彻底根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7 年再获国家考核优秀, 名列全国第二。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
5、管理, 不到 2年已累计完成 5年创建计划的45%, 2017年全省水利管理经费增加到 58亿元。扎实推进水利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 省级 23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合计可减少申报材料 74件, 减少比例为 39.2%, 平均办事时间提速 48.1%。积极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 2016年非财政性资金占水利投资比例提高到 22%, 比“十二五”增长 1.5倍。严管队伍, 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面对繁重的建设和管理改革任务, 继续大力倡导“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 继续组织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 共组织落实 1 700多名干部和专家下工地指导服务, 2017 年以来投入 5.8万
6、人次到现场蹲点指导, 发现并解决 738个问题, 问题解决率达 86.3%, 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水利铁军”风采。贯彻新发展理念, 开启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2018 年浙江省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 围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可靠水利保障的目标, 高标准推进“河 (湖) 长制”水利工作, 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 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 确保完成年度水利投资 500亿元。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覆盖, 使党的十九大
7、精神入脑入心, 切实转化为指导水利工作的思想武器, 转化为做好水利工作的自觉行动, 转化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开展“综合减灾行动”, 全面落实基层防汛防台组织责任体系, 全面推行防汛管理 APP, 不断提高防洪减灾综合能力。三是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加快实施“百项千亿行动”, 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四是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 坚持民生为先、共建共享, 实施“农村水利提升行动”, 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五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 实施“水资源保障行动”,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六是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坚持绿色发展、系统治理, 实施“美丽河湖行动”, 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七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坚持依法管理、依标管护, 实施“精准管水行动”, 不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八是精准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创新活水、科技兴水, 实施“改革创新行动”, 着力培育水利发展新动能。九是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进一步转作风、优服务, 深入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 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