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 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韵 达 控股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 股东 减 持公 司 股份 比 例达 到1%的公 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 收到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 悉上 海丰科及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039,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202 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持股比例变动情
2、况如下: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 7,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5,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0%;2022 年 7 月 14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 33,567,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上海丰科和桐庐韵科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 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9.60%减少至 57.98%,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3、:1.基本情况 信息披 露义 务人 一 上海丰 科企 业管 理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住所 上海市 崇明 区城 桥镇 三沙 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 其一致行动人 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提 供 的 信息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 科投 资管 理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住所 桐庐县 桐庐 经济 开发 区董 家路 1 78 号 108
4、室 权益变 动时 间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 2 年 7 月 14 日 股票简 称 韵达股 份 股票代 码 002120 变动类 型(可多 选)增加 减少 一致行 动人 有 无 是否为 第一 大股 东或 一致 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 类(A 股、B 股等)减持股 数(股)减持比 例 A 股(上 海丰 科)39,003,200 1.34%A 股(桐 庐韵 科)8,035,9 27 0.28%合计 47,039,127 1.62%本次权 益变 动方 式(可多 选)通过证 券交 易所 的集 中交 易 通过证 券交 易所 的大 宗交 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
5、投 资者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上市 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 质 本次变 动前 持有 股份 本次变 动 后 持有 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 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 例 上海罗 颉思 1,510,5 52,7 88 52.04%1,510,5 52,7 88 52.04%上海丰 科 72,469,010 2.50%33,465,810 1.15%桐庐韵 科 8,035,9 27 0.28%0 0.00%聂腾云 80,361,697 2.77%80,361,697 2.77%陈立英 15,437,074 0.53%15,437,074 0.53%聂樟清 16,126,652 0.56%1
6、6,126,652 0.56%陈美香 9,015,4 52 0.31%9,015,4 52 0.31%玄 元 私 募 基 金 投 资管理(广 东)有 限公司 玄 元 科 新 135号 私 募 证 券 投 资 基金 8,996,8 00 0.31%8,996,8 00 0.31%玄 元 私 募 基 金 投 资管理(广 东)有 限公司 玄 元 科 新 136号 私 募 证 券 投 资 基金 8,996,8 00 0.31%8,996,8 00 0.31%合计持有股份 1,729,9 92,2 00 59.60%1,682,9 53,0 73 57.98%其 中:无 限 售 条 件股份 1,646,
7、0 48,1 33 56.71%1,599,0 09,0 06 55.09%有 限 售 条 件股份 83,944,067 2.89%83,944,067 2.89%4.承诺、计划等履行 情况 本次变 动是 否为 履行 已作 出的承 诺、意 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 动是 否存 在违 反 证券法 上 市公 司收购管 理办 法 等法 律、行 政法规、部 门规 章、规范性 文件 和本 所业 务规 则等规 定的 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 份情 况 按照 证 券法 第 六十 三 条的规 定,是 否存 在不得行 使表 决权 的股 份 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的进一步说明(如适 用)本次增 持是 否符 合 上市 公司收 购管 理办 法规定的 免于 要约 收购 的情 形 不适用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法 定 期 限 内 不 减 持 公 司股份的 承诺 不适用 7.备查文 件 1.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持 股变 动明 细 2.相关 书面 承诺 文件 3.律师 的书 面意 见 4.深交 所要 求的 其他 文件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特此公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