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7 宁波康强电 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 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6日召开的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权益分 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 为:以公司2019 年末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2、.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计发放现金红利9,382,100 元。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4、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3、0 股派 0.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 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 款0.05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 款0.025 元;持股超 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4、】三、股权登记日与 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6 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6月11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 年6 月10 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6 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咨询联系人:杜云丽、周荣康 咨询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电话:0574-56807088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3 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特此公告。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 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