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2017 年 11 月 1 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强调,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 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固废法执法检查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工作的持续发力, 也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报告显示, 固废法实施 20 多年来, 特别是近 5 年来, 我国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使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
2、力逐年提升。报告同时也指出, 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积存量多。我国每年产生畜禽养殖废弃物近 40 亿 t、主要农作物秸秆约 10 亿 t,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 33 亿 t, 工业危险废物约 4 000 万 t, 固体废物产生量呈增长态势。二是污染防控风险隐患多。一些地方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多, 存在着较大环境安全隐患;部分地区危险废物不当堆存、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突出, 多地发现渗坑、暗管偷排废酸废液等违法事件。三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如快递包装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快速增长, 污泥、脱硫石膏等污染治理副产物
3、大量产生, 加剧了环境污染。从检查的情况看, 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仍不到位, 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守法意识淡薄, 污染者付费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对污染防治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此外, 我国固废法出台已近 22 年, 离上一次修订也有 13 年时间了。报告建议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 统筹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废法修改, 共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业内专家表示, 尽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已有较为详细的关于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即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体制, 但就实际操作效果看, 更多地还是存在于立法层面, 实际过程中的执行力略显不足。一方面是由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以及所引发的敷衍行为, 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上下级行政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力度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