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付羽 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会对建筑业产生重大影响, 而且减税效果的理论测算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文章结合具体施工项目分析了影响减税效果的原因, 并提出相应建议, 以期帮助建筑企业减轻税负更好的发展。关键词: 营改增; 建筑业; 税负; 作者简介:付羽 (1980) , 女, 汉族, 辽宁省朝阳市人, 讲师, 经济学硕士, 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一、建筑业“营改增”的背景“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旨在优化税收结构, 实现税收公平, 消除重复纳税, 促进经济发展。自此“营改增”首先于 2
2、012 年在上海进行试点, 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之上, 2016 年 5 月 1 日“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建筑业能否在改革中战胜困难抓住机会, 决定着整个行业未来的走势和经济环境。二、建筑业推行“营改增“的”必要性分析(一) 解决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在国家颁布营改增政策之前, 建筑企业不仅需要在购买必备的生产材料或者生产设备时支付增值税, 而且在取得主营业务收入之后, 仍需要对其营业额征税, 国家的相关法律还表明, 无论在哪一个生产环节, 都必须对其产生的营业额征税, 从而就产生了建筑业企业被国家税务局一次次反复征税的情况。在实行新政策
3、之后, 建筑企业在物资的购买上将可以进行及时的税收抵扣。(二)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固定资产的购买相对较多, 占用了建筑企业的大部分资金, 因此, 在颁布新政策之前, 建筑业企业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大部分资金无法进行相应的抵扣, 这种情况不利于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 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 而国外的建筑行业最大优势则在于购买原材料, 置办设备的时候, 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降低其产品的成本, 因此在市场竞争中, 若是在同等的产品质量的情况下, 国外的建筑企业将会占据绝对的价格优势与利润优势。因此我国实现营改增将会有利于企业更新技术, 增强竞争力。税
4、负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影响存在差距的原因由上文得知“营改增”政策从理论上来说将会大大减轻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 但通过根据某一家建筑企业的现行税收数据进行测量与计算, 发现推行增值税政策, 增加了建筑类企业的税收负担, 这与政策推行的初衷是完全相悖的。以武汉地区某一建筑企业的财务数据为例, 测算新的税收政策推行后企业实际税负情况。WS 项目施工现场地处偏远, 项目部设有专门的财务部并独立作为一个会计主体, 每期末编制报表汇总至总公司, 项目部纳税完全独立, 与总公司无关。该项目 2016 年 7 月进场施工, 正好于“营改增”后进场, 比较典型的代表了“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方面的影响。WS 项目
5、各项具体成本如表 1 (表中各项数据均不含增值税) 所示:表 1 WS 项目 2016.06-12 月成本明细 下载原表 由表 1 所示, WS 项目目前发生的成本, 材料费用占总成本的 54.33%, 其中砂石料系与当地个人签订购买合同, 并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其他杂项包括劳保用品、五金构件、周转用具等, 供应方有一部分是当地个人、一部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基本不能抵扣;最后就只有钢材、混凝土以及一部分运费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混凝土的增值税率为 6%, 运费的税率为 11%, 钢材的税率为 17%。另外人工费占总成本 30.23%, 除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能取得 11%的增值税专用发
6、票外, 其他属于总公司的劳务支出和与个体单位签订的合同都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机械使用费占总成本的 5.54%, 自有和分包部分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有租用的部分能取得 6%的增值税发票。其他的直接费用占总成本5.65%, 只有水电和燃料能取得增值税发票。间接费用主要是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差旅费和工资、日常办公、招待费用, 基本不能抵扣进项税。根据上面的资料, 测算出来的可以用于抵扣的进项税为 1242.51 万元, 根据2016 年底累计决算金额 17684.1 万元, 按照建筑业 11%增值税率计算出销项税为 1945.25 万元, 则 WS 项目应交增值税为 702.75 万元, 若在营
7、改增前应交营业税为 530.52 万元, 两者比较可见“营改增”导致 WS 项目多交了 172.22 万元的增值税。通过对 WS 项目的测算分析可以看出, “营改增”实际上使得企业税负略有增加, 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现有资产无法抵扣建筑业往往需要大量工程机械, WS 项目部所在的公司有一定数量的机器设备库存, 而目前的政策规定, 在项目开工后购置的设备可以以 17%的税率分期抵扣, 这导致在“营改增”之前所拥有的设备无法进项抵扣。同时为了适应当下大量的建设需求, 建筑业必然要向租赁公司租用施工设备, 当今相当一部分租赁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个体商户, 这必然导致可抵扣部分减少
8、。(二) 进项税发票取得困难材料部分作为占成本近一半的“大块头”, 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考虑, 通常业主会自己采购施工所需的一部分关键材料, 作为承建方只能采购一部分材料, 由此会损失一部分可以用于抵扣的发票。其次施工现场往往在较为偏远的地方, 甚至是人迹罕至之处, 使得供应商有限, 同时出于对运输成本的考虑, 不可避免的会使用一些私人自产自销的产品, 其中一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部分甚至没有营业执照, 导致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三) 人工费用难以抵扣从上文所述, 可知 WS 项目劳务人工费用难以抵扣, 同时劳务费用达到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是一笔相当大的开
9、支。我国目前建筑业用工来源主要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农民工市场招来的零散劳动力。劳务派遣公司在当前 11%的增值税税率下, 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进项抵扣, 面对如此凭空高出的近百分之八的税费, 他们只能选择逃避, 导致建筑施工单位这部分费用无法取得发票, 将其转嫁给施工单位。而零散劳动力更势必导致税负上升。三、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和建议(一) 完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1、加强材料采购管理。建筑企业若能在采购材料的问题上合理的取得税票, 对降低成本有极大的意义。一般情况下, 在材料采购的合同谈判的地位上, 施工单位处于有利地位, 完全有能力约束供应商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前提之下, 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
10、票。同时在材料使用上, 要努力保持与预算规划一致, 由于小宗零星采购一般很难取得对应发票, 所以要尽量避免浪费以及计划外的小宗采购。2、合理进行机械设备管理。建筑业经常有互相调拨设备的现象, 调出方将自己购买的设备, 调剂给其他关联单位使用, 调入方支付给调出方一定的设备使用费, 但一般不开具发票。对于上述情况, 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内部销售或者内部租赁的方式将进项税转移给实际使用单位, 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调拨双方进项税和销项税上的矛盾。对于大量存在租用设备的情况, 建筑企业可以对这部分通用设备进行专门化管理, 成立专门的租赁公司。除了给本公司项目提供设备支持外, 还可以将富余的设备出租给其他项目部
11、, 因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得承租人能取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与其他民间租赁公司相比又更有竞争力。(二) 税收筹划对策1、采购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在选择供应商时, 若是供应商的含税报价一致, 此时应该选择增值税税率较高的供应商, 更高的增值税税率能带来更多可以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营改增”后企业除了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外, 还应该关注其纳税人身份。若是能正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应当优先考虑。针对建筑业普遍存在着的甲供材现象, 施工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协商尽量争取自行购买材料或者要求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2、选择有利于降低税负的纳税人身份。“营改增”后的首要问题, 便是各施工单位选择怎样
12、的纳税人身份, 使用何种税率。对于“营改增”后才开始筹备的项目, 可以考虑组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组合的企业集体, 对于增值率比较高的项目可以由小规模纳税人确认收入, 对于增值率较低的项目则由一般纳税人确认收入, 由此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3、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虽然“营改增”后使得建筑业购入的大型机械等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 但是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般金额较大, 可能会导致购买当期不能完全抵扣销项税额, 而没有抵扣的部分则需要在下一期再用于抵扣, 这部分缴纳了进项税额的资金也因此完全限制在一张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发票中, 由此在采购大宗设备时, 应该考虑近期是否有足够的销项税额
13、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在经营状况不佳时, 应该选择租赁工程机械, 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流动性创造更多的价值。4、存量物资合理使用。建筑企业应尽量将“营改增”前购入的工程物资用于“营改增”后采用简易征收缴纳增值税的项目或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而“营改增”后开始筹备的项目, 应该避免使用留存物资, 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流失。总而言之, “营改增”政策的有效推行能够解决建筑业双重税收的负担, 缓解税负压力。但是政策推行之初, 理论上的测算与现实情况往往存在差距, 建筑类企业需要适应新政策的规定与要求, 积极进行税收筹划, 以期在新政策推行之后, 能够真正实现税收负担减轻的目的, 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财务影响的预测以山东路桥为例J.唐云慧, 许纪校.财会月刊.2015 (25) 2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J.陈晓燕.中国集体经济.2015 (16) 3试论“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宫丽文.经济师.2015 (05) 4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季勇, 王蓓.北方经贸.2015 (04) 5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刘艳霞.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