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煤矿电气设备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煤矿电气设备管理,更换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矿井主通风机装置、提升运输设施、煤矿供电及电气等技术问题。 关键词:电气;设备;管理;技术 煤矿机电是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煤的生产的诸多环节之中。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前几位,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事故多发的原因,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更换无MA 标志的电气设备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个中安全装置定期试验湿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个中安
2、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坚持电气设备使用与维修相结合的原则,电气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纪录。 (3)建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
3、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 分钟内开动。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
4、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三、提升运输设施 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 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他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 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 条规
5、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 条规定。在提升速度大于3m/s 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 条规定。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
6、统做到“三固定”(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信号系统声光齐全。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 条规定。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 条规定。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 标志的阻燃带。 四、煤矿供电及电气 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 条规定。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
7、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 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470、471、472条规定。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 参考文献: 1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 3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4煤矿安全规程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