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 要提 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 议召 开情况 1、会议时间(1)现场会 议时 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下 午 15:30(2)网络投 票时 间:2020
2、年 12 月 22 日 通过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系统进 行网 络投 票的 具体 时间 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互联 网投票 系统 投票 的具 体时 间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9:15 15:00 期间 的任 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 金山 区 枫 泾镇 建贡 路 108 号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 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 5、会议方式 本次股 东大 会采 取现 场表 决与网 络投
3、票相 结合 的方 式 公司将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系统 和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向公司 股东 提供 网络 形式 的投票 平台,股 东可 以在 网络 投票 的时间 内通 过上 述系 统行 使表决 权。同一 表决 权只 能选择 现场 投票和网络 投票 其中 的一 种方 式。网络 投票 包含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系统 和互 联网 系统 两种投 票方 式,同一股 份只 能选 择其 中一 种方式 进行 投票。重 复投 票的,表决 结果 以第 一次 有效投 票表 决为准。二、会 议出 席情况 1、出席本 次股 东大 会现 场会 议和网 络投 票的 股东 或股 东代理 人共 计 27 人,代表 公司有
4、表决 权的 股份 数 为 346,876,627 股,占 公司 总股 本 534,881,805 股的 64.8511%。(1)通过现 场会 议投 票的 股 东 21 人,代表 股份 数 332,209,298 股,占 公司 总股 本 的62.1089%。(2)通过网 络投 票的 股 东 6 人,代表 股份 数 14,667,329 股,占 公司 总股 本 2.7422%。2、出席本 次股 东大 会现 场会 和网络 投票 的中 小股 东共 计 17 人,代 表股 份数 为15,818,039 股,占 公司 总股 本 2.9573%。(1)通过现 场会 议投 票的 中小 股东 11 人,代表 股
5、份 数 1,150,710 股,占公 司总 股 本0.2151%。(2)通过网 络投 票的 中小 股 东 6 人,代 表股 份数 14,667,329 股,占 公司 总股 本 2.7422%。3、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 员出 席了 本次 会议。因 疫情 原因,部分 董事 通过 视频方式 出席 本次 会议。本 次会议 的召 集、召 开符 合 公司 法、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 和 公司 章程 的 相关规 定。北京 国枫 律师 事务所 律师 对本 次股 东大 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 律意 见书。三、议 案审 议和表 决情 况 本次股 东大 会采 取现 场投 票与网 络投
6、 票相 结合 的表 决方式 进行 表决,审 议通 过 了以下 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 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 址 的 议案 经表决:346,876,249 股赞 成,占出 席会议 股东 所持 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99%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3 378 股 反对,占 出席 会议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1%0 股 弃权,占 出席 会议 股 东所持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 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经表决:346,876,249 股赞 成,占出 席会议 股东 所持 有效 表决 权股
7、份 总数 的 99.9999%378 股 反对,占 出席 会议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1%0 股 弃权,占 出席 会议 股 东所持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四、律 师见 证情况 北京国 枫律 师事 务所 见证 了本次 股东 大会,并出 具 了法律 意见 书。见 证律 师 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 通知 和召 集、召开程 序符 合法 律、行 政 法规、上市 公司股 东大 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 规定,本次 会议 的召集 人和 出席 会议 人员 的资格 以及 本次 会议 的表 决程序 和表 决结果均 合法 有效。五、备 查文 件 1、上海汉 钟精 机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0 年第 三 次临 时 度 股东大 会 决 议;2、北京国 枫律 师事 务所 关 于上海 汉钟 精机 股份 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 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 见书;3、上海汉 钟精 机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0 年第 三 次临 时 股 东大会 会议 资料。特此公 告。上海汉 钟精 机股 份有 限公 司 董 事 会 二二 年 十二 月二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