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 州广 电运 通 金融 电子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事 关 于关 联交 易 的事 前认 可意 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将审议 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并签署 股权转让 意向书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将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会 将 审 议的 关 于拟转 让参股公 司股权并 签署 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拟将所持 广州市广百小额
2、贷款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予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并与其签署股权转让 意向书,转让价格经审计及评估后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将 关于 拟转让参 股公司 股权并签 署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 第 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 需要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