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券代 码:600395 证 券 简称:盘江股份 编 号:临 2018-04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为 控股 子 公 司 项 目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 容提示:被担保人 名称:贵州 盘江 恒普 煤业 有 限 公司(以下简 称“恒普 公司”)。本次担保 金额及 已 实际为其 提供的 担 保余额:担保金 额 为人民币 6亿元(贷 款期限 8 年),此前公 司没有 为 其提供 任何担保。本次担保 是否有 反 担保:恒普公 司以 其同
2、等价 值的有 效 资产提供 反担保。对外担保 逾期的 累 计数量:无。一、担 保情况概述(一)担保基本情况 贵州盘江 恒普煤 业 有限公 司 所属的 发 耳二矿一 期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在贵州省 能源局 完 成备案,于 2018 年 1 月取得 采矿许 可 证。发耳 二矿一期项目 规模 为 90 万吨/年,项 目建设 总投资 12.06 亿元。为了筹 集建设资金,加快 推进项 目建设,恒 普公司 拟向中国 民生银 行 股份有限 公司贵 阳分行申请 贷款 6 亿 元,贷款 期限为 8 年,请求 公司为 其 提供担保。鉴于恒普公司是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该项目符合公司“以煤为主”的发展战略
3、,同 时恒 普公司能 够提供 相 应的反担 保,风险 相对可控,董 事会同意公司 为恒普 公 司 6 亿元 银行贷 款(贷款期限为 8 年)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和 持有恒 普 公司 90%的股 权质 押双重担 保,同 时 恒普公司 需以其 同等价值的 有效资 产 提供反担 保。此前,公司没有 为恒普 公 司提供任 何担保。(二)本担保事项决策程 序-2-公司第五 届董事 会 2018 年 第三 次 临时 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 果 审议通过 了 关于 为 控股 子 公司项目 贷款提供 担保的 议案(详见公 告临 2018-046)。根据 公 司章程 的规定,此
4、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请 股东大 会 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对 该 事项发表 了同意 的 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 合公司“以煤为主”的发 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恒普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 保,风险 相对可控;不存在 损害广大 股东尤 其 是中小股 东利益 的情形。二、被 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 盘 江 恒普煤 业 有限 公 司 公司地址:贵州 省 六盘水市 水城县 都 格镇 法定代表 人:梁玉柱 注册资本:40,888.89 万元人 民币 经 营 范 围:煤 炭 开 采 与 销 售、煤 化 工 产 品 销 售、煤 矿 用 品 生 产 销 售。股东情况:本 公司
5、持有 恒普 公司 90%股权,贵州省 煤田 地质局持 有恒普公司 10%股权。恒普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为 公司 控股 子公司,其信用和资产状况良 好,无影响 其偿债能 力的重 大 或有事项。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恒普 公司 总资 产 38,068.69 万元,总负 债 3,296.50 万元,净资产 34,772.19万元(以 上财务 数 据未经审 计)。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 日,恒普公司采 矿权评 估 价值为 12.19 亿 元。三、担 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 贷款银 行 签署担保 协议,为 恒普公司 向银行 申 请人
6、民币 6 亿元的贷款 提供连 带 责任保证 担保 和 持 有恒普公司 90%的 股权质押 双重担 保,同时恒普 公司以 其 同等价值 的有效 资 产提供反 担保。四、董 事会意见-3-恒普公司是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该项 目符合公司“以煤为 主”的发展战略,同 时恒普 公司 能够提供 相应的 反 担保,风险相 对可 控,董 事会同 意公司为 其 6 亿元的 银 行贷款(贷 款期限 为 8 年)提 供连带 责任保证 担保和持有恒普公司 90%的 股权质押 双重担 保,同时恒 普公司 需 以其同等 价值的 有效资产提 供反担 保。五、累 计对外担保数量及 逾 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日,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累 计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70,400 万元(含本 次担保),其中 10,400 万元 为公司 为全 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截 止目前,公司无逾 期担保 情 况发生。特此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 有限公 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