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证 券 代 码:600395 证 券 简 称:盘 江 股 份 编 号:临 2015-07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鉴 于 近 期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的 变 化 情 况,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发 展 及 战 略 的实 际 状 况,为 确 保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顺 利 进 行,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证 券 发 行 管理 办 法、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实 施 细 则(2
2、011 年 修 订)等 有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要 求,经 慎 重 考 虑,贵 州 盘 江 精 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同意 对 2015 年 8 月 17 日、9 月 16 日分别召 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15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会 议 和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发 行 数 量、定 价 基 准 日、募 集 资 金总额等进 行调整,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调整 如下:原 议 案 内 容:“(三)发行对象 及认购方
3、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对 象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以 下 简 称“建 信 基 金”)、上 海 北 信 瑞 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瑞 丰 资 产”)及 拟向 浙 银 汇 智(杭 州)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浙银汇智”)拟 设 立 的 及杭州 盘江 汇智 投资 合伙 企业(有 限合 伙)(以 下简 称“杭州 汇智”)均 以 现金 方式认购本 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 票。2/5(四)发 行数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为 不 超 过 401,445,080 股(其 中:
4、建 信 基 金认购 295,081,966 股,瑞丰 资产认购 90,163,934 股,浙银汇智拟设 立 的 杭州 汇智认购 16,199,180 股。若 公司 股票 在定 价基 准日 至发 行日 期间 除权、除 息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 数量将相 应调整。(五)发 行价格及 定价原则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六次临时会 议公告披 露日(2015 年 8 月 19 日);同意公 司按本次 非公开发 行股票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定
5、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额/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量)13.71 元/股的 90%确 定 发 行 价 格,但 鉴 于 公 司 股 票停牌起始 日至定价 基准日期 间,公司 实施每 10 股派送 现金红 利 1.60 元的 利润 分 配 方 案,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除权除息后 的交易均 价调整 为 13.55 元/股,90%则为 12.20 元/股,即公司 董事会确定
6、本 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 格为 12.20 元/股(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 基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除 权、除 息 的,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相 应 调整)。(七)募 集资金数 额及用途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拟 募 集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489,763 万 元,扣 除 发 行 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 额将用 于 以下项目:3/5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1 老屋基“上大 压小”低 热值 煤热电联 产 动力车间 项 目 141,099 2 盘江矿区 瓦 斯抽采利 用 项目(井 下 抽采部分)166,850
7、 3 增资控股 贵 州盘江煤 层 气开发利 用 有限责任 公 司实施盘 江 矿区瓦斯抽采 利 用项目(地 面利用部 分)94,712 4 补充流动 资 金 87,102 合计 489,763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公 司 可 以 通 过 项 目 法 人 或 其 他 方 式 以 自 筹 资金 先 行 投 入 以 上 项 目,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再 予 以 置 换;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若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少 于 上 述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在 不 改 变 拟 投 资 项 目的 前 提 下,董 事 会 可 对 上 述 投
8、 资 项 目 的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进 行 调 整,或 者通过公司 自筹资金 解决。”调 整为:“(三)发行对象 及认购方 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对 象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以 下 简 称“建 信 基 金”)、上 海 北 信 瑞 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瑞 丰 资 产”)及杭州盘 江汇 智投 资合 伙企 业(有限 合伙)(以 下 简称“杭 州汇 智”)均 以现 金方 式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4/5(四)发 行数量 本次非公 开 发行 股 票的 数量 不超过 7 亿股(含 7 亿股),
9、拟 募 集 金总 额 不超过 40 亿 元,最 终 的 发 行 数 量 将 根 据 具 体 的 发 行 价 格 由 董 事 会 在 股 东 大 会的 授 权 范 围 内 与 保 荐 人(主 承 销 商)协 商 确 定。若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票的认购 对 象 或 股 份 总 数 因 监 管 政 策 变 化 或 根 据 发 行 核 准 文 件 的 要 求 予 以 变 化 或 调减的,则 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 发行对象 或认购金 额届时将 相应变化 或调减。(五)发 行价格及 定价原则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票 发 行
10、 期 的 首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发行 期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日 股 票 交易 均 价=发行 期 首日 前 20 个 交 易日 股 票 交易总额/发行 期首日 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 易总量),如果上 述价格低 于公司最 近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金 额,则 发 行 价 格 为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资产金额。若 公 司 股 票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除 权、除 息 的,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将 相应调整。(七)募 集资金数 额及用途 本
11、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40 亿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 将用于以 下项目:5/5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入总额不超过(万元)1 老屋基“上大 压小”低 热值 煤热电联 产 动力车间 项 目 141,099 2 盘江矿区 瓦 斯抽采利 用 项目(井 下 抽采部分)164,189 3 增资控股 贵 州盘江煤 层 气开发利 用 有限责任 公 司 94,712 合计-400,000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公 司 可 以 通 过 项 目 法 人 或 其 他 方 式 以 自 筹 资金 先 行 投 入 以
12、上 项 目,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再 予 以 置 换;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若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少 于 上 述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在 不 改 变 拟 投 资 项 目的 前 提 下,公 司 董 事 会 可 根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需 求,按 照 相 关 相 关 法 律、法 规、规 范 性 文 件 等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上 述 投 资 项 目 的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进 行 调 整,或者通过 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除 上 述 事 项 调 整 外,原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案其他内容不变,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 精煤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