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柱县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建议 秦麒麟 石柱县委党校 1 石柱县农村危旧房基本情况为了精准识别, 精准脱贫, 石柱县对全县建卡贫困户危房进行全面调查。目前全县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四类人员”农村现存危房 3327 户, 其中建卡贫困户 2337 户、五保户 97 户、低保户 645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248 户。调查发现, 因家庭贫困无力改造 2173 户, 虽能承担建房压力但仍不愿改造者 225 户, 拥有两套及以上且其中有安全住房者 449 户, 闲置废弃或申报复垦者 480 户。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 通过各级共同努力, 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人居环境不断得到改
2、善。二是村庄面貌明显改观。三是惠及民生。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让农村贫困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增强了农村贫困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 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2 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 通过几年来的持续努力, 石柱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已初显成效, 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2.1 改造力度明显偏小从调查情况看, 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力度明显跟不上实际需求。2016 年的数据显示, 全县共计下达农村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 5015 户, 其中贫困户申请危旧房改造数量为 1057 户,
3、占下达数量的 21.08%, 占建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总量的31%。同时, 从近 3 年来的情况, 多数乡镇实施 C 级危房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随着近年来建材价格、人工工资等建房成本的不断上升, 资金补助的减负效应不明显, 贫困户的实际经济基础影响了参与积极性。2.2 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来, 目前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 由于个体工匠专业化程度不高, 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 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 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 经济性、实用性不
4、尽人意。三是缺乏政策引导, 困难群众对农村危旧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 理解存在偏差, 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2.3 操作程序有待规范一是危旧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 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 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 导致有限的救助资金无法惠及最困难最危旧的对象, 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村危旧房统计普查过程中, 深入程度不够, 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 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 使我们掌握的数据与农村危旧房的实际情况不对称。2.4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难度大因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城乡建委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差异较大, 极少数人
5、口 2 人或 1 人的家庭才愿意享受农村危房改造, 其他 3 人及以上家庭均要求享受发改委政策补助, 导致建委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难以实施, 今年 1143户 D 级危房任务目前仍未落实到具体农户头上。此外, 部分农户攀比心理严重, 大拆大建思路突出, 加重贫困户建房负担, 进一步导致建卡贫困户房屋改造工作难以推进。2.5 闲置废弃房屋改造难部分农户已将原有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登记宅基地复垦, 但国土部门迟迟未审核、实施, 闲置、废弃房屋无人居住且一直未拆除。少数农户虽居住在危房中, 但因年岁已高, 认为新建或改造意义不大, 无重新建房或改造意愿。3 关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建议3.1 规划先
6、行、有序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系统工程, 务必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要根据全县农村实际, 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规划, 对农房建设与危旧房改造进行完善调整, 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确保发挥规划的有效引领作用。对准备实施的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 要本着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突出乡土文化特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 把握好建设规模和功能定位, 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 提高新村建设的品位。3.2 整合资金、形成合力针对享受发改委或城乡建委政策补助后仍无力解决住房安全者, 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允许县发改委的易地扶贫政策与县
7、城乡建委的农村危房改造打捆使用, 切实解决经济最贫困农户居住安全问题;由县发改委牵头, 县城乡建委、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疾、县国土局配合对全县经济最贫困农户进行精准识别, 确保打捆资金用到实处;县发改委、县城乡建委按照“整合资金、打捆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 分别做好资料收集、资金划拨等相关工作。同时, 建议增加财政投入, 扩大补助范围, 提高补助标准, 改变资金管理模式, 明确镇街承担责任, 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补助对象。3.3 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 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 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推行
8、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 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成“满意房”、“放心房”。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 宣传惠民政策的优越性, 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提高困难群体实施危旧房改造, 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3.4 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土地法规、建房政策、民生稳定等方方面面, 要善于做好结合文章, 做到统筹推进。一是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 特别是要重点扶持贫困户农村危旧房改造, 发挥以大带小, 以面带点的工作效应;二是与特色功能小镇、中心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积极引导困难群体转变思想观念, 拆除危旧房提高生活品质。3.5 加强引导、严格标准加强对农村建房户的引导,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房产政策, 针对部分农户已新建安全住宅, 原破旧房屋未及时拆除者, 由县国土局牵头, 加强政策引导, 教育农户及时拆除原有闲置、废弃房屋, 排除安全隐患, 提升农村形象。由县国土局牵头, 加快推进复垦工作, 对已申请复垦、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房, 抓紧审核、及时拆除, 减少全县现存农村危房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