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宗教热及其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雷火剑 南宁市社会主义学院 摘 要: 农村宗教热问题既有其经济社会根源, 也有政府管理缺位方面的原因。正确应对农村宗教热必须坚持社会治理方向, 解决好理性认识、法治构建和角色转换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充分认识农村宗教长期性、群众性及其社会价值的基础上, 通过构建规范化、法制化的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和探索引导农村宗教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进一步推动农村宗教社会治理创新。关键词: 农村; 宗教热; 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雷火剑, 男, 南宁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研究方向为宗教和统战理论。收稿日期:2017-08-03基金:2015 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
2、课题 (15EZJ001) Received: 2017-08-03习近平在 2016 年 4 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新形势下, 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 既要全面推进, 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 抓住主要矛盾, 解决突出问题, 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1当前宗教信众的主体在农村, 党委政府宗教工作的重点也在农村。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 积极推进农村宗教社会治理创新, 妥善解决农村宗教热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农村宗教热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的规模明显扩大, 信教人数显著增长。当前农村宗教
3、热呈现以下基本特征。(一) 信教人数快速增长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 我国宗教得到加快发展, 其中佛教、道教和基督教的信教群众数量增长明显。佛教和道教作为有着悠久传承历史的宗教, 底蕴深厚, 信众基础较好。基督教以其多样化的传教方式, 简便灵活的入教仪式和积极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吸引了一大批农村群众入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宗教信众的城乡结构出现一些变化, 部分农民变为新市民, 但已有的宗教格局并未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改变。以广西为例, 当前农村宗教信众人数仍然占到信教总人数的 65.3%, 宗教信众的主体仍然在农村。表 1 2010-2013 年广西城乡信众人数 (单
4、位:万人) 下载原表 (二) 信众群体的贫弱性笔者通过对广西隆安县南圩镇的 300 名农村宗教信众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其中266 份有效问卷显示, 女信众占到信众总数的 77%, 53%的信众年龄超过 50 岁, 75%的信众年均收入少于 3 万元, 89%的信众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如表 2 所示) 。农村宗教信众总体呈现“三多一低”的特点, “三多”即女信众多、老年信众多、低收入信众多, “一低”即农村宗教信众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表 2 农村信教群众抽样调查情况表 下载原表 (三) 信教动机的功利性通过调查走访发现, 相当多的农村群众都有一定的鬼神观念, 对所谓的神明心存敬畏, 其中一部
5、分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一些当地宗教场所举办的活动, 真正笃信某一宗教的虔诚信众所占的比例很少。调查显示 (如表 3 所示) , 农村群众信教的功利性目的非常明显, 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群众信教是出于祛病消灾的目的, 另外出于祈求添子添孙、求财保平安而信教的群众也不在少数。总体来讲, 追求灵验是农村群众对待宗教的一种普遍态度, 显灵则信之、不灵则弃之是农村宗教信众功利性目的的直接表现。同时还表现在信仰对象的多元性, 相当一部分信众同时信仰多种宗教, 见庙就拜是一种普遍现象。表 3 农村群众信教原因抽样调查统计表 (可多选) 下载原表 (四) 组织形态的非制度性组织形态的不完整和不系统是当前农村
6、宗教的一个显著特点, 多数农村民间宗教组织虽有一些特定或约定俗成的关系结构, 一些地区也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但总体来看极不稳定。在调研中发现, 在一些影响范围仅限于村落内部的村庙神灵崇拜仪式等群体性活动中, 几乎看不到所谓的“组织”, 也分不清谁是负责人, 按照村民的说法, “人人都是负责人, 信众们有钱的出钱, 有力的出力, 有粮的出粮, 有主意的出主意, 各显其能, 各添其力, 不计较日常隔阂, 不分男女老少, 为的是同一个目的敬神”。草根性的农村宗教组织对信众毫无约束力。二、农村宗教热的主要原因(一) 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和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催生了农村宗教热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7、义市场经济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总体上看, 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突出。农村获得的政府公共投入相对有限, 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 农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未能得到很好满足。特别是在村民因病致贫、遭受重大灾害而孤独无助时, 宗教就成为了可以期望的最后的救命稻草, 正如杨庆堃所说, “中国普通民众常常慨叹, 无论怎么努力, 也难保一辈子无病无灾, 生活富足、家庭和睦。人们深切地感受到, 家庭生活的好与坏并不完全由人类掌握, 而是需要神灵力量的保佑”2。另外, 受条件限制, 相当多的农村群众没有看报纸和听广播新闻的习惯, 闲暇时间也只是偶尔看看电视剧,
8、 精神生活异常单调乏味。笔者在广西农村调研中发现, 相当一部分村民之所以参与宗教活动, 不是因为被宗教教义所吸引, 而是因为家事不顺、遇到天灾人祸而无法自救, 在极度绝望中祈求神明庇佑, 或是因为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为了打发空闲时间和出于好奇而参加宗教活动。南圩镇一位村民说, 现在不愁吃, 不愁穿, 家家户户都起新楼, 但村子却没什么活力。以前还有唱戏、放电影的, 现在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挣钱, 留在村里的只有老人儿童了。由于精神文化生活的贫乏, 为农村宗教热提供了机会。(二) 管理无序使农村宗教热成为可能当前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尚无统一的管理模式, 有的成立宗教团体和教会负责日常管理;有的成立庙宇管
9、理委员会, 由农村的社会贤达组成;有的成立老人会管理;有的采取家族式管理, 涉及几个家族的由各族共同管理;近几年还出现了村委会委托或承包专人管理。管理的无序, 助长了农村宗教热现象。政府缺位又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农村宗教存在认识偏差。一些基层党政干部对宗教认识存在误区, 对涉及宗教的问题有畏难、消极的倾向, 不懂管、不敢管、不愿管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机制缺陷。农村宗教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 宗教事务管理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 宗教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不够明确。当前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政出多门, 九龙治水”, 缺乏统一有效的社会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法治建设的滞后。当前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
10、规定过于宽泛, 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至于在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方面, 政府为纠正“缺位”又出现“越位”, 结果仍是“错位”。农村宗教内容庞杂多变、宗教活动多样分散、活动场所量多面广, 信众身份随意等。这些无疑都对传统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对农村宗教热问题的破解, 需要开创农村宗教治理的新路。三、积极推进农村宗教社会治理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 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3这就要求应对农村宗教热必须坚持社会治理方向, 创新治理模式
11、, 解决好理性认识、法治构建和角色转换三个方面的问题。(一) 正确认识农村宗教的性质和作用客观地认识农村宗教, 是科学制定管理策略, 正确应对农村宗教热问题的前提。1. 清醒认识农村宗教的长期性。农村宗教根源于农村社会生产生活实践, 早已与农村群众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若将农村宗教一概以迷信视之, 实质是对历史和文化的自我否定。随着时代发展, 农村宗教所包含的积极因素正在加速显现, 大部分农村宗教组织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不可否认, 当前农村宗教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 有一些甚至不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
12、由于农村宗教具有很强的草根性、松散性、非官方性, 往往易被非法利用, 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但是, 这都需要通过法治精神和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而非通过意识形态进行抨击和打压”4。必须认识到, 由于受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民认识水平的限制, 相当部分农村群众不可避免的存在孤独、痛苦、恐惧等生存困惑, 在得不到及时有效解脱的情况下, 他们会求助于神灵的威力控制这些异己力量, 以满足自己的愿望。尤其在社会急剧转型的进程中, 部分农村群众的弱势地位和“无所适从”的境遇会使他们更渴望从宗教中寻求慰藉。这种精神空间构建, 将使农村宗教得以广泛传播且不断发展。2. 充分认识农村宗教的群众基础。农村宗教的存在发
13、展是以大量农村群众的信奉为前提的, 其之所以能够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 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正是因为它影响着广大农村群众。观察和处理农村宗教问题, 必须看清它广泛的群众性。从根本上讲, 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宗教热, 就是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群众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宗教信仰是思想认识问题。“信教和不信教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 他们在这种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 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相同的”5。因此, 要充分认识和尊重信教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坚持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 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他们, 鼓励、支持他们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14、 加强农村宗教的自我管理, 使之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正如毛泽东所说:“菩萨是农民自己建立起来的, 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 无须旁人过早地越俎代庖地丢菩萨。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 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 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 别人代庖是不对的。”63. 客观评价农村宗教的社会价值。一个成熟的社会必须要有秩序, 而秩序的基础就是安顿人的心灵, 构建精神秩序。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指出:“离开了宗教, 自由的秩序是不可能的。”7宗教是中华民族从远古一路走来的文明要素, 已成为当今中国民众生活的重要内容
15、, 是嵌入中国社会结构的精神秩序。正如台湾地区学者郑志明所说:“宗教信仰的价值, 一是追求人与宇宙的统一性, 二是追求人与身心的统一性, 三是追求人与社会的统一性。”8目前, 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 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了生养自己的土地、离开了带着乡愁的农村和熟悉的群体, 很多人成为精神上的“流浪者”, 这给宗教为他们提供精神关怀和社会关系支持提供了机会。(二) 构建规范化、法制化的农村宗教管理机制当前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的关键是对组织和活动场所的管理。随着国家法制的日趋完善, 农村宗教也正通过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的变迁来寻求自身发展, 不断走向规范化。许多庙宇都成立了管理班子, 分工明确,
16、摈弃了传统管理形式, 具备了一些现代意义上的组织管理特征。对政府来讲, 这种规范化有助于政府对农村宗教的规模、活动范围及信众构成、行动动机等情况进行实时掌握, 有利于政府对宗教事务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因此, 政府要抓住社会治理创新的机遇, 因势利导, 突出农村宗教组织和场所, 构建依法管理新机制, 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1. 加强立法, 严格执法。理论和实践都表明, 健全宗教事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势在必行。在全国性的关于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 地方可以在总结完善立法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适时制定地方性的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组织管理规定, 对
17、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的兴建、管理、活动举行等作出规定, 对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即便不是制定有关法规, 各地也应按照现行的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 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 加强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假借宗教名义从事黑社会活动、传销诈骗活动以及反动“会道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和取缔。2. 指导农村宗教组织加强自我规范化管理。引导、协调农村宗教组织成立懂法、守法、有威望、有责任的管理团队, 建立管理制度, 或利用乡规民约等, 建立健全对农村宗教组织的财务、活动等管理。同时, 可以探索联合各个农村宗教组织共同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的方式和途径, 提高农村宗教组织的自身管
18、理水平。政府还应继续在农村宗教团体中广泛开展“和谐庙堂寺观”活动, 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村宗教组织的考核登记,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推动农村宗教团体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适应社会进步的自我发展能力。(三) 引导宗教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 对农村宗教采取社会治理新策略, 政府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积极引导”上, 其目的是使农村宗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 发挥宗教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1. 树立市场观念, 发展农村经济。新时期,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已经越来越成为共识, 引导信众树立良好的经济观念、努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思路也越来越清晰。一方面, 要通
19、过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 维护群众现实利益等手段, 教育引导广大信众把注意力集中在对现实幸福生活的追求和脚踏实地的奋斗创造上, 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上, 不断创造财富和实现个人价值。另一方面, 要引导农村宗教组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当前, 广西农村宗教组织大多以自养为主, 兼有部分信教群众的个体经济。这些经济形式不断发展, 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政府要鼓励农村宗教组织合理利用宗教场所自身的悠久历史和周边秀丽的风景名胜, 大力发展旅游业, 并鼓励农村宗教人士利用特殊优势, 发挥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 挖掘宗教文化
20、资源,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宗教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应引导宗教发挥其在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 要挖掘农村宗教文化资源,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地方政府要引导农村宗教组织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地借鉴和吸收, 最大程度地保存和弘扬宗教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 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服务。另一方面, 要吸收宗教道德伦理,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基督教的荣神益人, 道教的慈爱和同, 济世度人, 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9, 这些宗教信条中包含了大量爱国爱教、独立自主的精神品质, 崇尚和谐、博爱宽宏的价值观念, 服务他人、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等积极因素, 对于
21、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 构建平等友爱、充满正气的和谐农村社会有着积极作用。3. 开展公益慈善, 服务农村发展。鼓励和规范农村宗教组织开展公益慈善事业, 是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佛教有言“大慈与一切众生乐, 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天主教和基督教号召信徒“要爱人如己”;伊斯兰教古兰经强调“应当行善, 真主的确喜爱行善的人”;道教主张“济世利人, 欣乐太平”“齐同慈爱, 和光同尘”等。这些人文关怀理念为农村宗教的慈善公益事业提供了思想基础。有关部门对农村宗教组织开展公益慈善事业要积极引导, 加强协调, 做好服务工作。4. 保护资源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发挥宗教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共
22、同建设美丽乡村, 是当前引导农村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重要方面。一方面, 要鼓励农村宗教组织总结提炼宗教生态伦理, 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精神资源。道教中“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古老的生态智慧;佛教讲究慈悲为怀、业报轮回, 有较为完整的有关生态保护理念;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教义中也有保护资源环境的独特内容。另一方面, 要鼓励宗教信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为美丽乡村添砖加瓦。引导农村宗教发挥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就是要在尊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理信仰的前提下, 使人们自觉树立环保意识, 建设秀美农村生态环境。参考文献1新华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3、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J.中国宗教, 2016 (5) . 2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M.范丽珠, 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227.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 (2013-11-15) 2016-03-25.http:/ 4王作安.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J.宗教与民族, 2002 (3) . 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372.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15. 7法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8:374. 8郑志明.宗教信仰与仪式M.天津:天津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0:6. 9卓新平.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