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股 票 代 码:600305 股 票 简 称:恒 顺 醋 业 公 告 编 号:临 2013-02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 要 内 容 提示:是 否 提 供网 络 投 票:是 公 司 股 票是 否 涉 及 融资 融 券 业 务:否 一、召 开 会议 的 基 本 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2013 年8 月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所审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3 年10 月30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如下: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10 月30 日(星期三)上午9:30。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10 月30 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三)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公司 第三会议室。(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向 公
3、司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公 司 股东 可 以 在 上 述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内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交 易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同 一 股 份 只 2 能 选 择 现 场 投 票 或 网 络 投 票 中 的 一 种 表 决 方 式。同 一 股份 出 现 重 复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结果为准。(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0 月23日。二、会 议 审议 事 项: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
4、和面值(2)发行方式(3)发行数量(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6)限售期(7)募集资金用途(8)上市地点(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的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的议案;5、审议关于的议案;6、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7、审议 关于的议案;8、审议 关于的议案;9、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0、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11、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12、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
5、限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三、出席或列 席 对象:3(1)截 止2013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四、参 加 现场 会 议 登 记方 法: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
6、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0 月25日下午1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4、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5、登记时间:2013 年10 月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5:00)。6、联系人:魏陈云 7、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传真号码:051185230209 五、参 与 网络 投 票 的 股东 的 身 份 认证 与 投
7、票 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2、投票代码:738305;投票简称:“恒顺投票”。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1)买卖方向为买入。(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 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 二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 二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每
8、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4 表:议案 对 应 申 报 价格(元)总议案 99.00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02发行方式 2.02 2.03发行数量 2.03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2.0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2.05 2.06限售期 2.06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7 2.08上市地点 2.08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9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议案三:关于的议案 3.
9、00 议案四:关于本次的议案 4.00 议案五:关于的议案 5.00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00 议案七:关于 的议案 7.00 议案八:关于的议案 8.00 议案九: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00 议案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10.00 议案十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11.00 议案十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2.00(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
10、对应的申报股数:表 决 意 见 种类 对 应 申 报 股数 5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 股(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六、其 他 事项: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号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226003 传 真:0511-85230209 联 系 人:魏陈云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 一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特此公告!江 苏 恒 顺 醋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会 二 一三年 十 月 十
11、 五日 6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 恒 顺 醋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2013 年 第一 次 临 时 股东 大 会 授 权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 席 江 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 的所有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江 江 苏 苏 恒 恒 顺 顺 醋 醋 业 业 股 股 份 份 有 有 限 限 公 公 司 司 2 20 01 13 3 年 年 第 第 一 一 次 次 临 临 时 时 股 股 东 东 大 大 会 会 表 表 决 决 事 事 项 项 表决结果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条 件 的 议
12、案;议案二、审议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限售期 募集资金用途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 案 三、审议 关于 的议 案;议 案 四、审议 关 于 本次 的议 案;7 议 案 五、审议 关于的议案;议案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七:审议 关于 的议案;议案八:审议 关于 的议 案;议案九:审议 江 苏 恒顺 醋 业 股 份有 限 公 司对 外 投 资 管理 制 度;议案十:审议 江 苏 恒顺
13、醋 业 股 份有 限 公 司对 外 担 保 制度(修订);议案十一:审议 江 苏恒 顺 醋 业 股份 有 限 公司 关 联 交 易制 度(修订);议案十二:审议 关 于增 加 公 司 经营 范 围 并修 改 江 苏恒 顺 醋 业 股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 相应 条 款 的 议案。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 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8 附件2:投 资 者
14、 参 加网 络 投 票 的操 作 流 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投票日期:2013 年10 月30 日 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总提案数:21 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05 恒顺投票 21 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12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1 项提案 738305 99.00 元 1 股 2 股 3 股(2)分项表决方法:如需对
15、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表决序号 内 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元)同意 反对 弃权 1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738305 1.00 1 股 2 股 3 股 2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738305 2.00 1 股 2 股 3 股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738305 2.01 1 股 2 股 3 股 2.02 发行方式 738305 2.02 1 股 2 股 3 股 2.03 发行数量 738305 2.03 1 股 2 股 3 股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738305 2.04 1 股 2 股 3 股
16、2.05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738305 2.05 1 股 2 股 3 股 2.06 限售期 738305 2.06 1 股 2 股 3 股 9 2.07 募集资金用途 738305 2.07 1 股 2 股 3 股 2.08 上市地点 738305 2.08 1 股 2 股 3 股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738305 2.09 1 股 2 股 3 股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738305 2.10 1 股 2 股 3 股 3 议案三:关于的议案 738305 3.00 1 股 2 股 3 股 4 议案四:关于本次的议案 738305 4.00 1 股 2 股
17、3 股 5 议案五:关于的议案 738305 5.00 1 股 2 股 3 股 6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38305 6.00 1 股 2 股 3 股 7 议案七:关于的议案 738305 7.00 1 股 2 股 3 股 8 议案八:关于的议案 738305 8.00 1 股 2 股 3 股 9 议案九: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38305 9.00 1 股 2 股 3 股 10 议案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738305 10.00 1 股 2 股 3 股 11 议案十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18、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738305 11.00 1 股 2 股 3 股 12 议案十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738305 12.00 1 股 2 股 3 股 10(3)分组表决方法:议案二存在多个表决事项,如需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2.01-2.10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738305 2.00 元 1 股 2 股 3 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19、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 年10 月 23 日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 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05 买入 99.00 元 1 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05 买入 1.00 元 1 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议案一
2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05 买入 1.00 元 2 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11 738305 买入 1.00 元 3 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 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 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 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