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维 维 食品 饮 料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变更 回 购股 份 用途 并 注销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 性、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90%-95%用作股权激励计划,5%-10%用于注销。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拟将 公司回购股
2、份的用途由“回购股份的90%-95%用作 股权激 励 计划,5%-10%用于 注销”变更 为“回 购股份 全 部 用于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 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回 购审批 情况 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3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等 相关议案,并于2018 年8 月18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18-054);又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3、会议及2019 年2 月1 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于2019 年 2 月 2 日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 版)(公告编号:临 2019-016)。公司计 划以 自有资 金 及自筹资 金 通 过上海 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90%-95%用作股权激励计划,5%-10%用于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72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33,44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 4 元/股(含),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
4、80 万股-8,36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67,200 万股的 2.5%-5%,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二、回 购实施 情况(一)公司于 2018 年9 月 10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8 年 9 月1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的 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3)。(二)至2019 年7 月24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
5、4,857,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回购最高价格3.4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4 元/股,回购均价3.04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08,802.35 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数量及金额均已超过了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的下限,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本 次变更 回购 股份用 途的 主要内 容及 变更的 合规 性、必 要性、可行 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外部宏观经济形式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和库存
6、股时间限制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回购股份的90%-95%用作股权激励计划,5%-10%用于注销”变 更为“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 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 用 途并注销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 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有合 规 性、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对 公司的 影响 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后,公司 将注销合计 54,857,820
7、股已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28%,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股 份类 别 本 次变 动前 回 购注 销数量(股)本 次变 动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99,9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新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将被动增加至30.91%,具体变动如下:股 东名 称 股 份性 质 本 次权 益变动 前 本 次权 益变动 后 持 股数 量(股)持 股比 例(%)持 股数 量(股)持 股比 例(%)徐州市新盛投
8、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499,928,000 29.90%499,928,000 30.9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 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五、变 更所履 行的 决策程 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9、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六、独 立董事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是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外部宏观经济形式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 作出的决定,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 途 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 财 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 更股 份数(股)比 例(%)股份 数(股)比 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72,000,000 100 54,857,820 1,617,142,180 1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0 合计 1,672,000,000 100 54,857,820 1,617,142,180 100 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 销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定,不 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 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 事项,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 会审议。维 维 食品 饮 料 股 份 有限 公 司 董事会 二 二 二 年 六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