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5-01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 及 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及 全 体 董事 保 证 本公 告 内 容不 存 在 任何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 青海华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7),因 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
2、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大股东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重型”)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自2015 年7 月13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一、增持计划 自2015 年7 月13 日起 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大股东青海重型 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公司董 事
3、、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二、相关承诺 青海重型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三、其他事项 1、公 司 将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3、公 司 将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 月13 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