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分 类 与 命 名25 特 性26 正 常 工 作 条 件47 结 构 和 性 能 要 求58 试 验 方 法139 检 验 规 则1510 标 志、包 装、运 输、贮 存17M T/T 1 0 91 9 9 6前 言 本 标 准 的 第7.1.1 b)、d)、e)、f)、i)、k)、l)条,第7.1.5条,第7.1.7条,第7.1.8条,第7.1.1 0条,第7.2.1条,第7.2.2条,第7.2.3.1条,第7.2.1 2条,第7.2.1 5条,第7.2.1 6条,第7.2.1 9条 为 强 制 性的,其
2、余 为 推 荐 性 的。本 标 准 按 照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代 替MT 1111998 矿 用 防 爆 型 低 压 交 流 真 空 电 磁 起 动 器 与MT 1111998相 比,主 要 变化 如 下:删 除 了 第3章 符 号 与 代 号 章 节(见1998年 版 的3.2和3.3);修 改 了 断 续 周 期 工 作 制 的 操 作 条 件(见 表1,1998年 版 的 表2);删 除 了 机 械 环 境(见1998年 版 的 表3);删 除 了 按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分(见1998年 版 的4.1.4);修 改 了 易 近 部 件 极
3、 限 温 升(见 表6,1998年 版 的 表8);删 除 了 断 续 周 期 工 作 制 绕 组 的 操 作 条 件(见1998年 版 的 表9);修 改 了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的 分 断 能 力(见 表12,1998年 版 的 表15);删 除 了 过 载 继 电 器 整 定 值 校 正 内 容(见1998年 版 的 表21中 序 号26);删 除 了 运 输 储 存 试 验 内 容(见1998年 版 的 表21中 序 号35);修 改 了 型 式 检 验 和 出 厂 检 验 项 目(见 表18,1998年 版 的 表21)。增 加 了 型 式 检 验 和 出 厂
4、 检 验 项 目 中 的 技 术 要 求 内 容(见 表18,1998年 版 的 表21)。本 标 准 由 中 国 煤 炭 工 业 协 会 提 出。本 标 准 由 煤 炭 行 业 煤 矿 专 用 设 备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上 海 矿 用 电 器 厂、煤 炭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上 海 分 院、徐 州 煤 矿 机 械 厂、电 光 防 爆 电 气 有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乔 光 荣、富 康 荣、刘 汉 霆、王 彩 燕、高 小 桦、闫 昌 东、石 向 才。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5、:MT 1111986、MT 1111998。M T/T 1 0 91 9 9 6矿 用 防 爆 型 低 压 交 流 真 空 电 磁 起 动 器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矿 用 防 爆 型 低 压 交 流 真 空 电 磁 起 动 器(以 下 简 称 起 动 器)的 术 语 和 定 义、分 类 与 命 名、特 性、结 构 和 性 能 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 志、包 装、运 输 及 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煤 矿 井 下 额 定 频 率50 Hz、电 压 至1 140 V(1 200 V)及 以 下 的 电 路 中 对 三 相 鼠 笼 型 异步 电 动 机 直
6、接 或 远 距 离 起 动 和 停 止、反 转 和 变 速 控 制,同 时 对 电 动 机 及 有 关 电 路 进 行 保 护 的 起 动 器。本 标 准 有 关 过 载 保 护 的 条 款 不 适 用 于 装 入 电 动 机 内 部 的 埋 入 式 过 热 保 护 装 置。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B/T 1
7、562007 标 准 电 压GB/T 19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B/T 762 标 准 电 流 等 级GB/T 2423.42008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2部 分:试 验 方 法 试 验Db:交 变 湿 热(循 环)GB/T 2900.182008 电 工 术 语 低 压 电 器GB/T 2900.352008 电 工 术 语 爆 炸 性 环 境 用 设 备GB 3836.12000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 备 第1部 分:通 用 要 求GB 3836.22000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 备 第2部 分:隔 爆 型“d
8、”GB 3836.32000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 备 第3部 分:增 安 型“e”GB 3836.42000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 备 第4部 分:本 质 安 全 型“i”GB/T 4026 人 机 界 面 标 志 标 识 的 基 本 方 法 和 安 全 规 则 设 备 端 子 和 特 定 导 体 终 端 标 识 及 字 母 数字 系 统 的 应 用 通 则GB/T 55902008 矿 用 防 爆 低 压 电 磁 起 动 器GB/T 101112008 随 机 数 的 产 生 及 其 在 产 品 质 量 抽 样 检 验 中 的 应 用 程 序GB
9、 14048.12006 低 压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第1部 分:总 则GB 14048.42003 低 压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机 电 式 接 触 器 和 电 动 机 起 动 器GB 14048.52008 低 压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第5-1部 分:控 制 电 路 电 器 和 开 关 元 件 机 电 式控 制 电 路 电 器MT/T 154.2 煤 矿 用 电 器 设 备 产 品 型 号 编 制 方 法 和 管 理 办 法MT 1751988 矿 用 隔 爆 型 电 磁 起 动 器 用 电 子 保 护 器MT/T 412 隔 爆 型 电 气
10、设 备 低 压 接 线 端 子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2900.182008、GB/T 2900.352008和GB 14048.12006中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交 流 真 空 电 磁 起 动 器 a l t e r n a t i n g v a c u u m e l e c t r o m a g n e t i c s t a r t e r 由 交 流 真 空 电 磁 接 触 器 与 过 载 保 护 元 件 等 组 合 成 的 起 动 器。1M T/T 1 0 91 9 9 64 分 类 与 命 名4.1 分 类4.1
11、.1 起 动 器 按 其 用 途 分 为:a)真 空 起 动 器(亦 称 不 可 逆 真 空 起 动 器);b)可 逆 真 空 起 动 器;c)多 回 路 真 空 起 动 器;d)双 速 真 空 起 动 器;e)其 他 真 空 起 动 器。4.1.2 起 动 器 按 其 控 制 方 式 分 为:a)就 地 控 制;b)远 距 离 控 制;c)程 序 控 制;d)自 动 控 制。4.1.3 起 动 器 按 其 防 爆 型 式 分 为:a)隔 爆 型 真 空 起 动 器;b)隔 爆 兼 本 质 安 全 型 真 空 起 动 器;c)隔 爆 兼 增 安 型 真 空 起 动 器。4.2 命 名起 动 器
12、 命 名 可 用 下 列 项 目 来 说 明,其 型 号 应 符 合MT/T 154.2的 规 定:a)起 动 器 的 类 别;b)主 电 路 的 额 定 值;c)操 作 方 式(例 如 电 磁 操 作);d)其 他(如 使 用 类 别、极 数 等)。以 上 项 目 中,a)与b)应 考 虑,其 余 由 各 自 产 品 确 定。5 特 性5.1 额 定 电 压5.1.1 额 定 工 作 电 压(U e)按GB/T 1562007的 规 定,为380、660、1 140 V。5.1.2 额 定 绝 缘 电 压(U i)起 动 器 的 额 定 绝 缘 电 压 与 介 电 性 能 试 验 和 爬 电
13、 距 离 有 关,在 任 何 情 况 下,最 大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值 都 不应 超 过 额 定 绝 缘 电 压 值。对 于 尚 未 明 确 规 定 额 定 绝 缘 电 压 的 起 动 器,可 将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的 最 大 值 作 为额 定 绝 缘 电 压 值。5.1.3 额 定 冲 击 耐 受 电 压(U i m p)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4.3.1.3的 规 定。5.2 电 流5.2.1 额 定 工 作 电 流(I e)或 额 定 工 作 功 率(P e)起 动 器 的 额 定 工 作 电 流 由 制 造 厂 规 定,并 与 额 定 工 作 电 压、频 率
14、、工 作 制、使 用 类 别、约 定 封 闭 发 热电 流、过 载 继 电 器 的 额 定 电 流 及 外 壳 防 护 型 式 有 关。在 规 定 的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下,额 定 工 作 电 流 可 用 起 动器 所 能 控 制 的 电 动 机 的 最 大 额 定 输 出 功 率 来 代 替 或 补 充,制 造 厂 应 提 供 电 动 机 功 率 与 电 流 之 间 的 关 系。额 定 工 作 电 流 值 应 符 合GB/T 762的 规 定(除 非 产 品 标 准 另 有 规 定)。2M T/T 1 0 91 9 9 65.2.2 约 定 发 热 电 流(I t h)应 符 合GB
15、14048.12006中4.3.2.1的 规 定。5.2.3 约 定 封 闭 发 热 电 流(I t h e)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4.3.2.2的 规 定。5.3 额 定 频 率起 动 器 的 额 定 频 率 采 用 电 源 频 率50 Hz。5.4 额 定 工 作 制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4.3.4的 以 下 规 定:a)8 h工 作 制(连 续 工 作 制)(见GB 14048.12006中4.3.4.1的 规 定);b)不 间 断 工 作 制(见GB 14048.12006中4.3.4.2的 规 定);c)断 续 周 期 工 作 制(见GB 1404
16、8.12006中4.3.4.3的 规 定)。断 续 周 期 工 作 制 由 流 过 电 流 值、每 小 时 的 操 作 循 环 次 数(见 表1)和 负 载 因 数(通 电 持 续 率)来 确 定。负 载 因 数(通 电 持 续 率)标 准 值 为40%。表 1 断 续 周 期 工 作 制 的 操 作 条 件使 用 类 别断 续 工 作 制工 作 级 别每 小 时 操 作 循 环 数次/h每 一 次 闭 合、断 开操 作 循 环 时 间s短 时 操 作 频 率次/hAC-41230120123012030012030180AC-3300 300 12600 600 6 用 于 断 续 周 期
17、工 作 制 的 起 动 器,过 载 继 电 器 和 电 动 机 之 间 的 热 时 间 常 数 的 不 同 有 可 能 使 热 继 电 器不 适 用 于 作 过 载 保 护。此 时 起 动 器 的 过 载 保 护 问 题,由 制 造 厂 与 用 户 协 商。5.5 额 定 接 通 与 分 断 能 力对 不 同 使 用 类 别(见 表7)的 要 求 按7.2.3.1的 规 定。5.6 耐 受 过 载 电 流 的 能 力用 于 通 断 电 动 机 的 起 动 器 能 耐 受 正 常 起 动 和 加 速 电 动 机 正 常 转 速 和 运 行 过 载 引 起 的 过 载 电 流 造 成的 热 效 应
18、,具 体 要 求 按7.2.5的 规 定。5.7 额 定 限 制 短 路 电 流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4.3.6.4的 规 定。5.8 使 用 类 别应 符 合GB 14048.12006附 录A中 的AC-3、AC-4的 规 定。5.9 隔 离 开 关 的 性 能起 动 器 中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性 能 要 求 按7.2.8的 规 定。5.1 0 控 制 电 路GB 14048.12006中4.5.1适 用。其 中 先 导 电 路 电 压 应 不 高 于36 V,宜 采 用 本 质 安 全 电 路。5.1 1 辅 助 电 路应 符 合GB 1404
19、8.12006中4.6的 规 定。5.1 2 保 护 装 置 的 种 类 和 特 性5.1 2.1 保 护 装 置 种 类5.1 2.1.1 起 动 器 应 具 备 以 下 保 护 装 置:3M T/T 1 0 91 9 9 6a)过 载 保 护;b)断 相 保 护;c)短 路 保 护;d)欠 压 保 护;e)主 电 路 漏 电 闭 锁 保 护;f)通 断 操 作 过 电 压 保 护。5.1 2.1.2 起 动 器 根 据 需 要 可 装 设 以 下 装 置 的 一 种 或 数 种:a)控 制 电 路 绝 缘 监 视 保 护;b)温 度 保 护;c)显 示;d)其 他 保 护。5.1 2.2
20、保 护 装 置 的 特 性5.1 2.2.1 过 载 保 护过 载 保 护 应 符 合7.2.9的 规 定。5.1 2.2.2 短 路 保 护5.1 2.2.2.1 起 动 器 内 主 回 路 应 装 有 熔 断 器 组 成 的 短 路 保 护 装 置:a)熔 断 器 的 额 定 电 压;b)熔 断 器 的 额 定 电 流 和 熔 体 的 额 定 电 流 及 熔 断 特 性;c)额 定 短 路 分 断 能 力(该 值 被 认 为 是 保 护 起 动 器 的 额 定 限 定 短 路 电 流 值)。5.1 2.2.2.2 起 动 器 内 装 有 继 电 器 作 过 流 保 护 时:a)过 电 流
21、继 电 器 的 整 定 电 流(或 整 定 电 流 范 围);b)时 间-电 流 特 性;c)起 动 器 的 极 限 分 断 能 力。5.1 2.2.2.3 与 短 路 保 护 电 器(SCPD)的 协 调 配 合:a)短 路 保 护 电 器(SCPD)的 型 式,按7.2.11与GB 14048.12006中4.8的 规 定;b)额 定 值 和 特 性 值,按7.2.11与GB 14048.42003中5.8的 规 定。5.1 2.2.3 主 电 路 漏 电 闭 锁主 电 路 漏 电 闭 锁 应 符 合7.2.12的 规 定。5.1 2.2.4 断 相 保 护断 相 保 护 应 符 合7.2
22、.10的 规 定。5.1 2.2.5 通 断 操 作 过 电 压 保 护通 断 操 作 过 电 压 按7.2.13和GB 14048.12006中4.9的 规 定。5.1 2.2.6 欠 压 保 护欠 压 保 护 按GB 14048.12006的 规 定。5.1 2.2.7 其 他 保 护其 他 保 护 的 特 性 由 产 品 标 准 规 定。6 正 常 工 作 条 件起 动 器 应 能 在 以 下 条 件 下 运 行:a)周 围 环 境 温 度 一 般 为-5+40,若 环 境 温 度 范 围 不 同 时,应 在 铭 牌 上 标 明,以 最 高 环 境温 度 为 基 准 来 计 算 温 升;
23、b)海 拔 高 度 不 超 过2 000 m;c)周 围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不 大 于95%(25 时);4M T/T 1 0 91 9 9 6d)在 有 瓦 斯、煤 尘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的 环 境 中;e)在 无 破 坏 绝 缘 的 气 体 或 蒸 汽 的 环 境 中;f)与 水 平 面 的 安 装 倾 斜 角 一 般 不 超 过15,但 机 载 产 品 应 不 小 于 主 机 的 最 大 工 作 倾 斜 角;g)能 防 止 滴 水 的 地 方;h)污 染 等 级 为3级;i)安 装 类 别 为类。7 结 构 和 性 能 要 求7.1 结 构 要 求7.1.1 起 动
24、器 的 隔 爆 外 壳起 动 器 的 隔 爆 外 壳 应 符 合 下 述 规 定:a)外 壳 应 由 隔 爆 型 主 腔 和 接 线 盒 组 成。外 壳 应 具 有 托 架,同 时 也 能 适 应 于 固 定 安 装。b)外 壳 的 隔 爆 接 合 面 配 合 间 隙、宽 度、粗 糙 度 应 符 合GB 3836.22000的 规 定。c)接 线 盒 应 便 于 接 线,并 留 有 适 合 于 导 线 弯 曲 半 径 的 空 间。应 考 虑 到 正 确 连 接 导 线 后,其 电 气 间隙、爬 电 距 离 应 符 合 相 应 防 爆 型 式 专 用 标 准 的 规 定。应 有 足 够 数 量
25、的、符 合GB 3836.12000和GB 3836.22000规 定 的 引 入 装 置。d)隔 爆 外 壳 应 能 承 受GB 3836.22000规 定 的 外 壳 静 压 试 验,试 验 达 到 规 定 的 压 力 后 应 维 持10+2 0 s,试 验 后 隔 爆 外 壳 不 得 产 生 永 久 性 变 形。e)起 动 器 的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与 隔 爆 外 壳 之 间 应 装 设 可 靠 的 机 械 联 锁,保 证 三 极 同 步 并只 有 当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处 于 断 开 位 置 时,主 腔 才 能 打 开;当 主 腔 打
26、 开 后,以 正 常 的 操作 方 法 不 能 使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闭 合。f)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与 真 空 接 触 器 之 间 应 有 可 靠 的 电 气 联 锁,保 证 只 有 真 空 接 触 器 控 制电 路 断 开 时,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才 能 转 换 位 置。g)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的 手 柄 操 作 机 构 有 足 够 的 机 械 强 度。手 柄 在 闭 合 和 断 开 位 置 应 有 清晰 的 指 示 和 可 靠 的 定 位。h)对 于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按 钮
27、操 作 的 起 动 器,应 确 定 停 止 按 钮 为 红 色。i)起 动 器 的 内 外 保 护 接 地 端 子 应 符 合GB 3836.12000中 第15章 的 规 定。j)起 动 器 上 的 接 线 端 子 应 符 合GB 14048.12006或MT/T 412的 规 定。接 线 端 子 识 别 与 字 母数 字 标 志 应 符 合GB/T 4026的 规 定。k)起 动 器 中 本 质 安 全 电 路 的 结 构 应 符 合GB 3836.42000的 规 定。l)起 动 器 的 输 出 端 断 电 后,如 外 壳 内 仍 有 带 电 部 件,应 加 设 防 护 性 绝 缘 盖
28、板,并 注 明“带 电”或“有电”字 样 的 警 告 标 志。7.1.2 可 逆 起 动 器可 逆 真 空 起 动 器 除 应 具 有7.1.1规 定 的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的 电 气 联 锁 和 机 械 联 锁 外,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a)电 气 联 锁 应 保 证 两 台 接 触 器 中 一 台 闭 合 后,另 一 台 的 线 圈 电 路 被 断 开;b)机 械 联 锁 应 保 证 两 台 接 触 器 的 主 触 头 不 能 同 时 被 接 通 的 可 能 性。7.1.3 防 蚀起 动 器 上 所 有 黑 色 金 属 零 部 件(电 磁 铁 的 工 作 表 面 除 外)均
29、应 有 可 靠 的 防 蚀 措 施。主 腔 与 接 线 盒 内壁 应 涂 耐 弧 漆。7.1.4 防 松起 动 器 上 所 有 螺 栓 与 螺 母 均 应 有 防 止 自 行 松 脱 的 措 施。5M T/T 1 0 91 9 9 67.1.5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 离7.1.5.1 电 气 间 隙7.1.5.1.1 起 动 器 按 污 染 等 级3级、安 装 类 别和 额 定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来 确 定 主 腔 内 最 小 电 气 间 隙,见表2的 规 定。如 电 气 间 隙 小 于 表2数 值 时,则 应 进 行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试 验。若 电 气 间 隙 等 于
30、 或 大 于 表2数值 时,可 不 进 行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试 验。可 用 测 量 间 隙 的 方 法 来 加 以 验 证。表 2 主 腔 内 电 气 间 隙由 电 源 系 统 额 定 电 压 确 定 的相 对 相 电 压(交 流 有 效 值)V额 定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推 荐 值UimpkV最 小 电 气 间 隙mm50 0.5 0.8100 0.8 0.8150 1.5 1.5300 2.5 3.0600 4.0 5.51 000 6.0 8.01 200 8.0 14.07.1.5.1.2 起 动 器 接 线 盒 内 电 气 间 隙 应 符 合GB 3836.32000中4
31、.3的 规 定。7.1.5.1.3 起 动 器 内 辅 助 电 路 和 控 制 电 路 的 电 气 间 隙:a)与 主 电 路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相 同 或 接 至 主 电 路 的 辅 助 电 路 和 控 制 电 路 的 电 气 间 隙 应 符 合 表2的 规定;b)不 与 主 电 路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相 同,也 不 接 至 主 电 路 的 辅 助 电 路 和 控 制 电 路 可 有 不 同 电 气 间 隙,其电 气 间 隙 应 按 其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符 合 表2的 规 定。7.1.5.1.4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换 相 开 关 的 触 头 在 断 开 位 置
32、时,同 一 极 的 断 开 触 头 之 间 的 电 气 间 隙,及 冲击 耐 受 电 压 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7.2.3.1的 规 定。7.1.5.2 爬 电 距 离7.1.5.2.1 起 动 器 主 腔 内 爬 电 距 离 按 污 染 等 级3级、额 定 绝 缘 电 压 或 工 作 电 压 及 材 料 组 别 所 确 定 的 爬电 距 离 应 大 于 或 等 于 表3的 规 定 值。表 3 主 腔 内 爬 电 距 离额 定 绝 缘 电 压 或 工 作 电 压Ui(交 流 有 效 值)V爬 电 距 离mm aUi40 1.4 1.6 1.840 Ui63 1.6 1.8 2
33、.063 Ui127 1.9 2.1 2.4127 Ui250 3.2 3.6 4.0250 Ui400 5.0 5.6 6.3400 Ui660 8.0 9.0 10.0660 Ui1 200 16.0 18.0 20.06M T/T 1 0 91 9 9 6 绝 缘 材 料 可 按 它 们 的 相 比 漏 电 起 痕 指 数(CTI)划 分 为 如 下 三 个 组 别:600CTI:400CTI600a:175CTI4007.1.5.2.2 起 动 器 接 线 盒 内 爬 电 距 离 应 符 合GB 3836.32000中4.4的 规 定。7.1.5.3 未 规 定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34、 值 的 起 动 器 的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 离对 于 未 规 定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值 的 起 动 器,其 主 腔 内(主 电 路、控 制 电 路、辅 助 电 路)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离 应 符 合GB 14048.42003中 附 录C的 规 定。7.1.5.4 本 质 安 全 型 电 路 的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 离本 质 安 全 型 电 路 的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 离 应 符 合GB 3836.42000的 规 定。7.1.6 观 察 窗 透 明 件起 动 器 的 观 察 窗 透 明 件 应 能 承 受GB 3836.12000中 的2
35、3.4.3.1的 冲 击 试 验 和23.4.6.2的 热 剧变 试 验。7.1.7 电 缆 引 入 装 置起 动 器 的 电 缆 引 入 装 置 应 符 合GB 3836.12000附 录D中 规 定 的 夹 紧 试 验 和GB 3836.22000附录D中 规 定 的 密 封 性 能 试 验。7.1.8 橡 胶 密 封 圈起 动 器 的 橡 胶 密 封 圈 应 能 承 受GB 3836.12000附 录D中D3.3规 定 的 老 化 试 验。7.1.9 连 接 件起 动 器 的 连 接 件 耐 扭 转 性 能 应 能 承 受GB 3836.12000中23.4.5规 定 的 连 接 件 扭
36、 转 试 验,试 验 时绝 缘 座 与 接 线 柱 间 不 得 转 动 与 损 坏。7.2 性 能 要 求7.2.1 温 升7.2.1.1 在 下 列 规 定 条 件 下,起 动 器 内 绝 缘 线 圈 在 空 气 中 的 温 升 极 限、与 外 部 导 线 连 接 的 接 线 端 温 升极 限 及 易 近 部 件 温 升 极 限 不 得 超 过 表4、表5及 表6的 数 值。其 他 部 件 如 主 触 头、辅 助 触 头 等 温 升 极限 由 产 品 标 准 另 行 规 定,原 则 上 以 不 引 起 载 流 部 件 本 身 损 害 及 不 影 响 相 连 或 相 邻 部 件 的 正 常 工
37、 作 为限:a)主 电 路 通 以 约 定 封 闭 发 热 电 流;b)控 制 电 路 和 辅 助 电 路 应 分 别 通 以 规 定 的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和 约 定 封 闭 发 热 电 流;c)各 种 与 发 热 有 关 的 元 件 应 选 择 在 最 大 发 热 值。表 4 绝 缘 线 圈 在 空 气 中 温 升 极 限 单 位 为 开绝 缘 材 料 等 级 用 电 阻 法 测 得 的 温 升 极 限E 80B 90F 115H 140 注:表 中 的 温 升 极 限 是 按 环 境 温 度40 为 基 础 规 定 的。对 于 环 境 温 度 低 于40 的 使 用 条 件,表 中
38、 温 升 极 限 可 在所 用 绝 缘 材 料 的 允 许 工 作 温 度 范 围 内 相 应 调 整。7M T/T 1 0 91 9 9 6表 5 与 外 部 导 线 连 接 的 接 线 端 子 温 升 极 限 单 位 为 开序 号 端 子 材 料 温 升 极 限1裸 铜602裸 黄 铜653铜 或 黄 铜 镀 锡654铜 或 黄 铜 镀 银 或 镀 镍705其 他 金 属65 注1:实 际 使 用 中 采 用 的 外 接 导 体 直 径 不 宜 显 著 地 小 于 试 验 中 连 接 导 体 的 直 径,否 则 能 导 致 电 器 的 接 线 端 子 和 内部 部 件 的 较 高 温 度,
39、对 于 引 起 较 高 温 度 有 害 于 电 器 的 导 体 不 应 采 用。注2:表 中 规 定 的 温 升 极 限 适 用 于 新 的 完 好 电 器。对 试 验 条 件 有 差 异 或 对 器 件 的 尺 寸(或 体 积)甚 小 时,企 业 产 品标 准 可 规 定 不 同 的 温 升 极 限,一 般 不 超 过 温 升 极 限 值10 K。注3:铜 或 黄 铜 镀 银 或 镀 镍 接 线 端 子 温 升 极 限70 K是 以PVC电 缆 为 依 据 而 确 定 的。注4:其 他 金 属 的 温 升 极 限 是 根 据 使 用 经 验 和 寿 命 试 验 来 决 定,但 不 应 超 过
40、65 K。表 6 易 近 部 件 极 限 温 升 单 位 为 开易 近 部 件 温 升 极 限手 操 作 部 件(手 柄)金 属15非 金 属25可 触 及 但 不 能 握 住 的 部 件金 属30非 金 属40邻 近 电 缆 入 口 的 外 壳 表 面金 属40非 金 属50 不 同 于 本 标 准 试 验 规 定 提 出 的 不 同 温 升,可 由 产 品 标 准 规 定,但 不 超 过 本 表 列 值10 K。7.2.1.2 控 制 电 路 温 升 应 符 合GB 14048.12006中7.2.2.5的 规 定。7.2.1.3 辅 助 电 路 温 升 应 符 合GB 14048.120
41、06中7.2.2.7的 规 定。7.2.2 介 电 性 能7.2.2.1 起 动 器 的 介 电 性 能 应 符 合GB/T 55902008中8.2.2表11的 规 定。注:额 定 工 作 电 压660 V等 级 的 工 频 耐 压 归 至 额 定 绝 缘 电 压660 V Ui800 V挡。7.2.2.2 本 质 安 全 型 电 路 介 电 性 能 应 符 合GB 3836.42000的 规 定。7.2.3 正 常 负 载 和 过 载 条 件 下 的 性 能 要 求7.2.3.1 接 通 和 分 断 能 力7.2.3.1.1 起 动 器 按GB 14048.42003中 表7所 述,应 能
42、 接 通 和 分 断 表7规 定 的 使 用 类 别 相 对 应 的电 流 并 完 成 相 应 的 次 数。通 电 时 间 和 间 隔 时 间 应 不 超 过 表7和 表8的 规 定 值。8M T/T 1 0 91 9 9 6表 7 不 同 使 用 类 别 的 接 通 和 通 断 条 件使 用类 别额 定 工 作 电 流IeA接 通c条 件 通 断 条 件I/Ie U/Uebc o sI/Ie U/Uebc o s通 电 时 间s间 隔时 间操 作 环 循次 数AC-3AC-410010010010010812101.1 0.35861081.1 0.35 0.05a见 表8 50 注:I 接
43、 通 电 流,接 通 电 流 用 交 流 对 称 有 效 值 表 示,但 对 交 流 而 言,接 通 操 作 时 实 际 的 电 流 峰 值 可 能 会 高于 对 称 峰 值;Ie 额 定 工 作 电 流;U 外 施 电 压;Ue 额 定 工 作 电 压;c o s 试 验 电 路 的 功 率 因 素。a0.05 s为 最 小 值,最 大 通 电 时 间 不 超 过0.2 s;若 触 头 在 重 新 断 开 之 前 已 经 完 全 闭 合,则 允 许 时 间 小 于0.05 s;同样 如 用 户 制 造 厂 同 意,最 大 通 电 时 间 也 可 延 长。bU/Ue允 许 误 差+5%。c接
44、通 应 验 证,若 制 造 厂 同 意,接 通 与 通 断 一 起 进 行,操 作 循 环 也 为50次。其 中25次 为110%Us,25次 为75%Us。表 8 验 证 额 定 接 通 与 分 断 能 力 时 分 断 电 流I c和 间 隔 时 间 之 间 的 关 系分 断 电 流IcA间 隔 时 间sIc100 10100 Ic200 20200 Ic300 30300 Ic400 40400 Ic600 60600 Ic800 80800 Ic1 000 1001 000 Ic1 300 1401 300 Ic1 600 1801 600 Ic 240 按 使 用 要 求 允 许 缩
45、短 间 隔 时 间,但 应 大 于 等 于10 s。7.2.3.1.2 可 逆 真 空 起 动 器 的 接 通 与 分 断 应 能 在 表7规 定(AC-4)条 件 下 进 行50次 可 逆 转 换 操 作,程序 如 下:闭 合A断 开A闭 合B断 开B间 隔 时 间。闭 合B断 开B闭 合A断 开A间 隔 时 间。注:A和B为 起 动 器 的 两 台 接 触 器,分 别 代 表 正 向 和 反 向。7.2.3.2 约 定 操 作 性 能7.2.3.2.1 无 载 操 作 性 能(动 作 特 性 范 围)9M T/T 1 0 91 9 9 6在 额 定 控 制 电 源 电 压Ue的75%110
46、%之 间 任 何 值 起 动 器 应 能 可 靠 闭 合。在 额 定 控 制 电 源 电 压Ue的20%60%(直 流 为10%60%)起 动 器 应 能 释 放。7.2.3.2.2 约 定 操 作 性 能(有 载 操 作 性 能)起 动 器 接 通 和 分 断 应 符 合 表9中 规 定 的 不 同 使 用 类 别 的 约 定 操 作 性 能 的 接 通 和 分 断 电 流 并 完 成 操作 循 环 次 数。若 制 造 厂 同 意,则 允 许 缩 短 间 隔 时 间,也 允 许 延 长 通 电 时 间。表 9 不 同 使 用 类 别 的 约 定 操 作 性 能 的 接 通 与 分 断 条 件
47、使 用 类 别接 通 和 分 断(通 断)条 件I/Ie Ur/Uebc o s通 电 时 间as间 隔 时 间s操 作 循 环次 数cAC-3 2.0AC-4 6.01.0 0.35 0.050.1见 表8 6 000 a若 能 使 触 头 在 断 开 之 前 完 全 闭 合,则 允 许 通 电 时 间 小 于0.05 s,最 大 通 电 时 间 不 能 超 过0.2 s。bUr/Ue的 允 差 为+5%。c操 作 循 环 次 数 为 最 少 次 数。若 制 造 厂 同 意,也 可 按 电 寿 命 次 数 或 电 寿 命 次 数 的 一 个 比 例 数 确 定 操 作 循 环 次 数。推 荐
48、17%、50%、100%。此 时 操 作 循 环 次 数 可 视 作 电 寿 命 次 数。7.2.4 寿 命7.2.4.1 机 械 寿 命GB 14048.42003中8.2.4.3适 用,补 充 下 述 规 定:起 动 器 的 机 械 寿 命 为(百 万 次):0.1、0.3、1、3、6、10。7.2.4.2 电 寿 命起 动 器 的 电 寿 命 在 表10中 规 定 的 条 件 下,用 不 修 理 和 不 更 换 任 何 零 部 件 所 能 承 受 的 有 载 操 作 次 数来 表 示。除 非 另 有 规 定,AC-3的 有 载 操 作 次 数 不 低 于 相 应 机 械 寿 命 次 数
49、的1/20。其 中AC-4电 寿 命 为1,3,6,10,15万 次。操 作 频 率 和AC-4电 寿 命 应 在 产 品 标 准 中 规 定。AC-4操 作 时 含10次 按 表1规 定 的短 时 操 作 频 率 的 次 数,作 为 密 接 通 断 能 力 考 核。表 1 0 不 同 使 用 类 别 下 验 证 电 寿 命 的 接 通 和 分 断(通 断)条 件使 用 类 别接 通 分 断I/Ie U/Ue c o sI/Ie Ur/Ue c o sAC-3AC-46 1.0 0.35160.171.00.357.2.5 耐 受 过 载 电 流 能 力起 动 器 应 能 承 受 表11所 规
50、 定 的 试 验 电 流,由 过 载 继 电 器 延 时 分 断35次 所 造 成 的 热 效 应。表 1 1 耐 受 过 载 电 流 要 求额 定 工 作 电 流A试 验 电 流A通 电 时 间s630 8 Iemax(AC-3)107.2.6 辅 助 触 头 的 性 能应 符 合GB 14048.52008中 的 规 定。7.2.7 双 速 真 空 起 动 器双 速 真 空 起 动 器 应 具 有 自 动 或 手 动 速 度 切 换 装 置 及 低 速 向 高 速 切 换 功 能。当 负 荷 电 流 降 至1.2 Ie以 下 时,由 低 速 自 动 切 换 到 高 速。当 采 用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