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大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根据教高厅200421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高20071 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072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评估方案。一、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内容、目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特指以二级学院(体育部,下同)为评估单位,以教学工作为评估对象,通过对二级学院为教学单位的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一票否决等诸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分析,并作出相应的评估,为学校改进工作,
2、深化改革、改善管理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二、组织实施1评估方式: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采用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组织评估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二级学院应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报告。在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估组深入各学院进行检查、评估。2二级学院自评和校级评估都要坚持评估工作原则,严格要求,注重实效,要把评估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及长远建设目标结合起来,以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3评估时间: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在次年 1 月份。4评估内容涉及的数据截止时间为 12 月 31 日。三、说明本评估指标体系共有 44 个项目,总分为 100 分。总分不足 100 分的学院,以折合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