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27 浙江金 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 董事会 及全 体董事 保证本 公告内 容不 存在任 何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及 连带责 任。重要内容 提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对相关内 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一、会计 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2、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2020 年8月26日,公司 召开第九 届董 事会第 十 九次会议 及第 九届监 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计 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 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
3、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 某 一 时 段 内”还是“在 某 一 时 点”确 认 收 入 提 供 具 体 指引。(2)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
4、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 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
5、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三、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四、董事 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 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6、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五、独立 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六、监事 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七、报备 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