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保险业营改增对保险产品定价的影响 马忠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摘 要: 自我国开始在各地实施营改增的政策, 对各行业的影响各不相同, 大都呈现的是积极作用, 本文主要是针对营改增政策对保险业产品定价的影响, 进行分析讨论。但就目前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来看, 保险产品的定价却好似是受到了不小的波动, 可以说营改增政策对保险业等寿险行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不仅是在产品定价, 还有盈利及运行方面都有着不小的作用, 本文就保险产品近两年的定价入手, 对此展开研讨。关键词: 保险业; 营改增; 保险产品定价; 营业税; 作者简介:马忠超 (1983) , 男, 本科, 主管, 中级
2、职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研究方向为会计共享及大病保险会计。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税制的变化分析(一) 税制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分析营改增政策指的是将原本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原先的试点方案中保险业并没有被纳入试点范围, 16 年全面实施后才对保险行业产生影响。原先的营业税保险业征收的是 6%现如今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 5%, 实际上两者所征收的税率计算式是不同的, 营业税采用的是全额的计税的比例计算, 虽然模式简单但是却在产品转流中易重复征税, 对于保险业来说, 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增值税是以产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进行计算的, 最终的纳税人是消费者, 从这
3、里来看, 于保险行业来说,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利大于弊的。但实际情况却比较复杂, 很难说营改增政策对于保险业的利弊, 用简易征收法来看, 投保人就是纳税人, 对于投保人及保险公司而言, 两者所能够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悠闲, 营改增政策前后, 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 就税制这方面来看, 营改增政策确实比之前的征收营业税政策好很多, 至少在纳税税额方面, 保险行业能够松口气。(二) 保险业免收增值税项目及进项税抵扣营改增政策也明确的规定了免收增值税的项目, 这对于保险业来说, 是绝对的利大于弊的, 以下是各项目的具体规定:1.开办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产品所取得的保费。这主要是指的是
4、保险时间为一年或以上的, 把利息与本金一同返还的人寿保险, 养老保险及健康保险这三大类。对于这三项保险产品来说, 其成本会减少, 保险公司的定价也会有所浮动, 基本是成下降趋势。2.为出口货物所提供的境内单位或个人的保险服务, 囊括了出口货物保险及出口信用保险两类。就这类保险服务来看, 未来两年内的收费情况会有所下降从而趋于稳定状态, 不过也有可能会保持现状。3.农牧保险行业免收增值税是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 估计保险业会对这类产品也保持以往的状态, 改动性不大。4.保险赔付费用向来是享受免收税政策的, 所以这次也被纳入其中。至于进项税的抵扣是营改增政策与以往最大的变革点, 这为保险公司发展免
5、除了税负的可能, 大大推进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在营改增政策中, 保险公司的支出项目可凭借增值税所取得的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掉进项税, 就像代理机构的手续费一样。但有些部分的进项税来说, 由于无法划分的不可抵扣与可抵扣的进行税来说, 可以采用别的方式进行进项税转出, 基本上是按照收入比例计算的, 但采购固定资产等除外, 这些可以全部抵扣。二、营改增对保险产品定价影响的几方面前文所讲的营改增政策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来看, 基本上保险产品的定价是呈下降趋势的, 但对于不同的保险产品来说, 营改增政策实施对其影响是各不相同的, 下面将对各项保险产品定价的影响做出一一陈述, 但在这之前要先对保险业近年来产品定价
6、的趋势做出陈述, 以便于分析与理解。就目前保险行业的发展来看, 保险产品的定价都是进过严格计算的, 但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前, 基本都处于上升状态, 不过由于 14 年保险行业波动较大, 所以不宜比较, 故而用15 与 16 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作数据分析, 如图 1 所示, 养老保险费用逐年增加, 医疗保险也是, 由此可以看出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 保险行业的产品定价趋势是逐年增加的。图 1 下载原图(一) 营改增政策对保险产品定价的影响1.人寿保险等产品定价的变化根据增值税的免收政策可以发现, 人寿保险, 养老保险及健康保险这三类保险可以免收增值税, 故而开办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价格不会有什么
7、浮动, 但开办时间在一年以下的短期人身寿险产品就变动较大了。营改增政策实施后, 短期寿险产品的税负成本下降了不少, 故而产品定价会不断下降, 不过短期寿险产品在保险业所占的比例并不高, 长期寿险产品是保险业人身保险的大头, 从 15 年开始, 长期人身保险产品价格都在下降。由于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与意外保险这三大类保险是没有可以抵扣的项目的, 所以进口税的抵扣是无法对人身保险产生影响的, 再加上增值税专票无法在公立医疗机构使用, 所以综合分析后, 可以发现, 营改增政策并不会对人寿保险等产品定价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故而价格变动不会太大。农业类保险产品也一样, 同属于免收项, 所以其定价变动也
8、相差无几, 不过由于农业类保险产品没有年限的存在, 所以, 价格应该会更加平稳。2.财产类保险价格的变化不同于人寿保险的作用, 财产类保险受营改增政策实施影响较大, 关于营改增政策的相关法律细则对于财产类保险产品都使用, 但财产类保险产品不属于免增税的范围, 所以其税负变化还是很大的, 故而才会说营改增政策对于财产类保险产品定价影响较大。在财产类保险产品中, 保险赔偿与费用支出的流动渠道较多, 以往征收营业税时, 由于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营业额全额计算的, 所以重复征税现象很严重, 故而财产类保险产品的定价会随着营业额的改变, 成本增高。在改收增值税后, 由于进项税抵扣渠道便捷的存在, 征收
9、增值税的时候, 其税负下降了不少。就拿车险来说吧, 如果保险人接受现金支付赔偿的方式, 保险业就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但是如果保险人到指定的保险修理厂修车, 费用由保险也结算的话, 保险公司就能够获得进项税抵扣, 不仅能够降低成本还能够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对于保险也来说, 是双赢局面。故而营改增政策实施后, 财产类保险产品定价会呈下降趋势。3.新出产品的价格定价影响与财产类保险一样, 保险业的新出产品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较大。从非寿险精算中的纯保费法计算的话, 营改增政策新出产品定价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费用率的改变。营业税的费用率比对增值税的费用率高出一截, 这种说法是比较笼统的, 实际上费用率的
10、变化主要是两部分导致的。一是增值税及附加不同于营业税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从营业税体制的价内税变为了价外税, 所以保险业的新出产品价格的税金会下降一些。其二是由于渠道的变化, 不同于营业税体制下的佣金率与手续率, 增值税收的是手续费, 而且不同渠道的增值税发票也能够抵扣一部分的进项税, 虽然不同渠道的增值税发票获得难度不同, 但由于以往的手续费率是不含增值税的, 所以收受手续费更为合理。价值, 管理与营业费用率的下降, 我国各行各业都实施了营改增政策, 所以比对于以往未实施营改增政策的保险业来说, 保险公司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较以往简单不少。这就大大降低了税负的产生, 为新出产品的成本节省了不
11、少, 根据保险行业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 新出产品的定价不会太高, 加之增值税的征收情况, 新出产品的定价也会下调不少。三、结语自 2016 年起, 我国全面实施了营改增政策, 保险行业的产品定价也因此受到影响, 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相关法律细则来看, 人身保险产品被归类于可免收增值税的以来, 农业保险产品也一样, 所以这两类的产品定价总体还是会呈现平稳状态, 不过财产类保险产品就不一样了, 由于进项税抵扣体制的存在, 其成本会下降不少, 新出保险产品也一样, 所以总体而言,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 保险产品定价呈下降趋势。参考文献1王焕贵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及举措.J.财经界:学术版, 2014 2金玉兰.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J.经济, 2016 3宁威, 陈良贺.“营改增”对保险产品价格的影响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6 4林巍巍.“营改增“背景下保险产品价格变动研究.J.财经界,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