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600220 证 券 简 称:江苏 阳 光 编号:临2015-015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会 及 全 体 董事 保 证 本 公告 内 容 不 存在 任 何 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 述 或者 重 大 遗 漏,并 对 其 内容 的 真 实 性、准 确 性 和完 整 性 承 担个 别 及 连 带责 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3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 年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9 人。公司董事长陈丽 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和议案:一、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3、股本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920,295.20 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77,236,188.43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1,252,401.46 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016,213.03 元,鉴于2014 年度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4 年度不分配不转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五、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议案提交
4、公司 2014 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八、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续 聘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为 公司 2015年度 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5、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报酬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 2014 年度报酬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6、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细内容 请见公司2015-017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董事会无须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与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坏账的议案。并 3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制度,公司对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硅业”)已无法收回的坏账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1,240,649,952.60 元。详细
7、 内容请见公司2015-018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 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审议的关联方涵盖了除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外的 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关联单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4-017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陆克平、陈丽芬、刘玉林、高青化、王洪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