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1991 为适应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和电力建设的需要,部在原水电部(87)财基字第 107 号文颁发的水利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现颁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原水电部颁发的水利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凡是 1991 年以后竣工的项目,没有编报竣工决算的,一律按本规程的规定办理。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向部反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单位的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正确考核投资效益,结合能源部电力基本建设管
2、理转变职能新体制的特点,特制定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 电力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指全部工程完工后,为正确及时反映工程筹建到竣工验收实际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的投资用向、投资效果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性文件。 它的作用在于考核设计概算的执行结果,分析建设成本的节约与超支,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投资方审查核销基本建设拨、贷款的报帐,以及移交生产使用单位登记与核算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 它对积累各个历史时期的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指标,为今后选择先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加强控制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用,节约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凡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
3、划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迁建的火电、水电、核电、风力、潮汐、地热发电、送、变电以及微波、载波、光纤通讯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均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及时、全面、正确和完整编制竣工决算。 (地方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工程可参照执行)。 1第四条 编制竣工决算工程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从工程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含:建设工程前期费)。 第五条 编制竣工决算应按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分别编制。大、中、小型项目的划分标准仍按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计字(1978) 234 号文的规定要求执行; (一)电站: 大型: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
4、以上(包括 25 万千瓦); 中型: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25 万千瓦(包括 2.5 万千瓦); 小型: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以下(不包括 2.5 万千瓦)。 (二)输变电工程: 大型:电压 33 万伏以上(包括 33 万伏); 中型:电压 22 万伏和 11 万伏(线路长度等于或超过 250 公里者); 小型:电压 11 万伏以下(不包括 11 万伏)(线路长度小于 250 公里)。 第六条 凡按国家规定具备机组投产和投资计划销号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如尚有零星未完收尾工程和费用,可以预计纳入竣工决算,并按概算项目编报未完 收尾工程明细表,同时进行相应帐务处理。但预计未完工程的工作量,不得
5、超过总概算的 5。在资金上留足投资,由基建移交生产单位包干使用。 第七条 竣工决算编报单位。竣工决算报告应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筹建开始,就要做好编制竣工决算资料的积累工作,明确以财务部门为主,计划、统计、预算、施工、劳资、供应和质检等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数字和文字资料,并根据编制要求,指定专职人员收集,积累和归集,分别向财务部门提供正确的有关专业资料。 第八条 编制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建设单位应在机组投产验收的同时,组织成立编制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或总会计师任组长,财会部门任付组长,计划、统计、施工、预算、劳资、供应和质检等有关部门为组员,并邀请经办建行和生产使用单
6、位协同参加编制工作,在竣工决算未编出前,编制领导小组不能撤销,有关人员不能调离,善始善终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2第九条 竣工决算编报时间。大、中型工程项目,应在机组投产和投资计划销号后六个月内编报能源部、中电联、电管局、省(市)电力局和投资者各方并经办建行。小型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编报主管省(市)电力局和经办建行。 对已经竣工而尚未编报竣工决算的按老预规编制的工程项目,亦应按照本规程的编制要求和老概算规定的项目内容,从速编报。 第十条 竣工决算上报份数。大、中型工程竣工决算,应报送省(市)电力局一份、电管局一份、能源部三份、中电联三份、能源投资公司二份、电力规划设计院一份、审计部
7、门、生产使用单位、建行总行和经办建行各一份。 地方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在按规定报地方财政部门和投资者各方的同时,也要报送上述有关部门。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只编报省、(市)电力局和经办建行。 第十一条 一个概算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只能汇编一个竣工决算报告,不论是中央投资、地方投资或有多种投资方组成的投资项目,虽然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很多,但只要是一个概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能集中编制一个竣工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 竣工决算报告的报批手续。凡不超过批准概算和符合历年批准财务决算的大、中型竣工项目,我部委托电管局和直属省(市)电力局在一个月内办完批复手续,对个别超过概算和不符合历年财务决算审批数的竣工项
8、目,要先行送审上述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后,再按规定报批程序办理。 小型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由各省(市)电力局负责审批。 第十三条 编制竣工决算应坚持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对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弄清经过,及时解决,做到情况明,数据实,内容要符合编制规定。保证编报质量。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审计署、国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审基发(1991) 430 号关于“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 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初验后,应即报请审计机关派员审计,接受审计监督。 关联资料:行业规范共 1 部 3第十五条 竣工决算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必须注意保密,妥善保管,永久保存。 第二章 编
9、制依据 第十六条 编制竣工决算的概算价值,应根据有权主管机关最终正式批准文件的修正概算数为依据。 第十七条 竣工决算的实际价值,应根据正确的会计帐面数字为依据。 第十八条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材料消耗数据,应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十九条 各项计划指标应根据经上级计划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第二十条 各种资金来源数和基建支出数,应根据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数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投资包干金额应根据招标合同和投资包干协议等有关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应根据鉴定验收委员会正式验收鉴定书有关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预计未完工程量,应控制在
10、总概算工程量的 5为依据。 第二十四条 投资经济效益的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作为分析依据。 第三章 平时资料的积累 第二十五条 编制竣工决算的条件。一是要有专人负责编。二是要有完整正确的资料,两者缺一不可。这些资料的来源主要靠平时积累。因此,在日常会计结算中,从工程筹建开始,就要全面考虑到编制竣工结算的要求,为将来编制竣工决算创造条件。 第二十六条 帐户的设置。基本建设支出核算的内容,除应按照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外,还应根据概算编制的工程项目,适当补充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以便与将来编制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目录相衔接。 第二十七条 建立设备核算卡片。电力设备约占总
11、投资的 55左右,是电力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也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设备核算卡片就是给每台设备从开始订货到交付使用,建立一个完整的档案,包括设备名称、规格、4型号、数量、价值、订货、到货、验收、付款、领用和交付使用等内容。使设备管理和核算工作以核核算卡片为中心环节有序地展开。主要做法: (一)建立设备核算卡片,做好概算记录。 (二)做好合同记录,掌握订货情况。 (三)控制到货付款,缩短在途时间及时验收入库。 (四)做好领用记录,反映安装部位。 (五)做好交付使用记录,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六)做好结余设备分割记录。清理多余设备的处理。 (详附录) 第二十八条 建立各种费用登记簿。 根据
12、现行概(预)算制度规定,其他费用共为十项,但在实际发生时,往往内容错综复杂,性质各异,要有一个分类归集的过程。 (一)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用登记簿。记录土地征用费金额、亩数、座落地址、收款单位、土地占用税、旧有设施迁移赔偿的计算标准等。 (二)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用登记簿。此项购置费是为工程投产后保证正常生产而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家具。记录名称、规格、供应单位、制造厂、单位、数量、金额、领用部门、领用人等。如此项购置费用基建付给生产单位包干使用的,可注明每次付款的日期和金额,并请生产单位返回实物清单。 (三)其余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如: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费用登记簿。 第
13、二十九条 掌握总概算情况资料。总概算是控制工程造价,掌据工程付款的依据,也是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会部门不但要参加概算的讨论和审查,而且要熟悉概算,对概算中各工程项目的投资变动增减情况,及批准动用预备费的工程内容,文件编号要及时掌握,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第三十条 积累各种有关资料。 1.设计概算的构成内容和变动情况。 2.施工工程量和造价的变动情况。 3.工程质量鉴定情况。 4.各个时期完成的工程数量和规模。 55.其他基本建设工作的进行及费用支付情况。 6.施工工程消耗劳动力和主要材料的情况。 7.工程成本和工程价款的结算情况。 8.跨年度工程历年投资拨贷款和使用情况。 9.有
14、关会议记录。 10.工程简报。 11.工作总结。 第三十一条 随时编好单项“ 交付使用财产” 清单。 每年根据转入“ 交付使用财产” 科目的投资,在年度结算中或平时就要做好交付使用财产的有关报表。 为使工程竣工决算的大量编报工作量不集中到最后,应在平时,对这部分投资按其性质,分别编制移交使用的财产房屋及建筑物一览表(竣建 051 表),移交使用的财产安装的机械设备一览表(竣建 052 表),和移交使用的财产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器具工具及家具一览表(竣建 053 表) (其中的费用部分,可暂列一个总金额,不必分摊到每一个工程项目)作为移交生产的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待工程全部竣工,编制竣工结算时,将
15、历年转入交付使用财产的清单进行一次整理、调整和核对,并将各项费用按其不同性质,分摊到各有关工程项目。 以上资料,有的可从有关原始凭证或帐面取得,有的依靠有关部门提供,因此,必须随时积累,及早归集整理,能为及时、全面正确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情况说明书,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章 编制竣工决算时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 明确各部门的任务。 (一)财务部门: 1.将历年批准决算数,各个工程项目的投资完成额,拨、贷款数、应交款项,结余资金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对,特别是投资完成额,要与计划统计方面配合,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细致的核对,做到工程款结清,设备不漏列,不多列,进度和统计相符。明确大型
16、施工机械设备产权归属。 2.清理现场、清理帐务。 6工程竣工,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仓库盘点和现场清理工作,多余的设备、材料要全部退库,债权债务要落实并及时清理,水电工程的大型临建回收金额较大,要全面清理回收入帐。防止工程结束后无人处理。 3.做好其他费用项目的分析分摊工作。 其他费用项目,因其性质不同,财务上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作为费用直接拨给其他单位,有的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有的作为流动资产移交给生产单位,有的不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有的要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但分不出为哪一个工程项目支付的共同费用,而要采取分摊的办法,即使分摊,也要按其不同性质,作出不同的分摊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 1)建
17、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按占地面积或工作量比例摊入到房屋及建筑物各工程项目; (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按工作量比例摊入到房屋及建筑物和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各工程项目。其中,属于车辆购置和另星固定资产购置的,作为固定资产移交给生产单位; ( 3)“ 研究试验费” ,摊入有关研试服务对象; ( 4)“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不分摊,不增加固定资产造价; ( 5)“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不分摊,作为流动资产移交给生产单位; ( 6)“ 联合试运转费” ,摊入安装工程费; ( 7)“ 勘察设计费” ,按工作量比例摊入到房屋及建筑物和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各工程项目;其中,属固定资产购置的,
18、不分摊,作固定资产移交生产单位; ( 8)“ 供电贴费” ,不分摊,作为转出投资处理; ( 9)“ 通讯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分摊到安装工程通讯线路部分; ( 10)“ 电力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贴费” ,根据能源部能源基(1991)34 号文关于颁发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已并入“ 四、临时设施费” 项目中,不再作“ 其他费用的构成” ; ( 11) “基本预备费” ,这是概算中一个资金来源,不是工程项目,除规定的使用范围外,要动用此款,需经一定的审批手续。 4.“预计未完扫尾工程 5” 在计划上列入投资计划,按概算项目留足投资额,落实承包单位包干使用的
19、,在财务核算上,可列入“ 交付使用财产” 科目。 7(二)其他有关部门: 编制竣工决算虽以财务部门为主,但其他有关部门如计划、统计、物资、劳资、施工、预算及施工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提供有关资料,以满足报表编制的需要,如: 1.批准的设计文件。 2.经过批准的调整概算文件。 3.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之间费用的相互调整资料。 4.予备费动用的批准文件。 5.5扫尾工程投资包干合同。 6.有关统计报表。 7.土地征用、青苗赔偿等文件和合同。 8.水电站库区淹没移民搬迁赔偿等资料。 9.清理现场和核算投资完成额。 10.盘点预计 5未完扫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根据概算中所列项目一一列出清单,做到不
20、重列和漏列,进度和统计数相符。 11.主要材料消耗数量。 12.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和实际数。 13.采取措施使工程投资有明显节约的具体方法和总结资料。 14.劳动生产率和工程的耗工数等。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 1 部 第五章 编制内容 第三十三条 竣工决算的费用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前期费和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 (一)建筑工程费 (二)安装工程费 (三)设备购置费 (四)其它费用(包括:建设工程前期费) 价差预备费。即:实际发生数摊入上述有关项目。 第三十四条 竣工决算报告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8(一)竣工决算报告封面。 (二)竣工决算报告目录。 (三)竣工工程的全景彩照及主体工程彩照
21、。 (四)竣工决算报告情况说明书。 (五)报表编制说明。 (六)全套竣工决算表格。 第三十五条 竣工决算报告情况说明书的内容。总括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织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工程总的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来进行分析说明。 1.进度。主要说明开工和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还是延期。 2.质量。要根据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相当一级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合格率和优良品率进行说明。 3.安全。根据劳动工资和施工部门记录,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 4.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还是超支
22、,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二)建厂条件。主要以厂址的地理、地貌、交通条件、水源、电源、原材料来源,三废处理等方面进行说明。 (三)建厂依据。应根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概算批准书”“修正概算批准书” 等的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和文件号码进行说明。 (四)主设备和主体结构。说明主体工程结构和主设备方面的有关资料,说明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主要建筑的布置和主体设备的合理性。 (五)施工管理。说明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是否恰当,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施工中采取了哪些合理化建议,采用了哪些技术,哪些先进科学方法,涌现了哪些先进事迹取得了哪些经验和教训。
23、(六)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1.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投资完成额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 92.新增生产能力的效益分析。说明交付使用财产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占交付使用财产的比例;移交其他单位固定资产和转出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资产造价占投资总数的比例,分析有机构成和因果。 3.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情况的分析。说明投资包干数,实际支用数和节约额,投资包干节余的有机构成和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4.财务状况分析,列出历年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 (七)财务管理。财务部门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了哪些规章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对控制投资、节约投资、支持工程、服
24、务工程,提高经济效益的成绩。 (八)大事记。是基本建设项目的历史性记录,要把建设期间包括筹备建设期间,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有关活动和对工程的支持,协调记录下来,以及建设单位本身的重大事情记录下来,按时间顺序进行编纂。 第三十六条 竣工决算报告表格。表格共分四部分,全部表格共 14 种。 第一部分是“ 竣工工程概况表” 为专用表,由建设单位根据发电、送电、变电竣工工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选用,其余部分各表为通用表,各表名称如下: (一)竣工工程概况表:(专用表) 1.“火力发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1 表” 。 2.“送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2 表” 。 3.
25、“变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3 表” 。 4.“水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4 表” 。 (二)竣工工程决算表:(通用表) 1.“竣工工程决算一览表” ,“ 竣建 021 和 02续表” 。 2.“预计未完扫尾工程明细表” ,竣建 02 表附表“ 。 3.“其它费用及应核销其它支出明细表” ,“ 竣建 03 表” 。 4.“其它费用分摊计算表” ,“ 竣建 03 表附表” 。 (三)移交资产、投资明细表:(通用表) 1.“移交其它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转出工程明细表”“竣建 04 表” 。 2.“移交生产单位使用的财产总表” ,“ 竣建 05 表” 。 3.“移交使用的财
26、产房屋及建筑物一览表” ,“ 竣建 051 表” 。 104.“移交使用的财产安装机械设备一览表” ,“ 竣建 052 表” 。 5.“移交使用的财产不需要安装机械设备、器具、工具及家具一览表” , “竣建053 表” 。 (四) “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 , “竣建 06 表” 。(通用表)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贷款、还款情况表”“竣建 06 表” 附表。 第六章 编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 电力基本建设发、送、变电工程项目,应一律按照本规程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不得随意减少应编的表格和内容。 第三十八条 竣工决算报告是建设项目重要的经济档案,表格中所列数据必须与有关部门核实,根据财务
27、帐面数字如实填报,做到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三十九条 竣工决算是提供正确计算固定资产的依据,因此,在可能情况下,要尽量符合水利电力部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制定的“ 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 的建卡要求(详附录:能源部新予规发电工程项目划分表与原水电部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对照参考表)。 第七章 编制方法和说明 第四十条 “ 竣工工程概况表” 。 (一)本表反映基本建设竣工工程的规模,工期、造价、造型、技术经济指标、特征等基本情况。为全面考核竣工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分析提供依据。 (二)根据发电、送电、变电工程的建设内容和特点,将本表分为四种格式; 1.“火力发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28、,“ 竣建 011 表” 。 2.“送电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2 表” 。 3.“变电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3 表” 。 4.“水力发电竣工工程概况表” ,“ 竣建 014 表” 。 (三)本表应根据批准的最新概算设计文件、计划、统计和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填列。 (四)工程进度栏“ 开工日期” 根据上级批准的开工报告按建筑安装工程最先一个永久性工程开工项目日期填列: “竣工日期” 按建筑安装工程最后一个工程项目完工日期填列。 11(五) “工程造价” 各栏,概算部分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填列;实际造价部分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 (六) “投资包干总额” 是指订立投资包干合同的包干总金
29、额,按签订的全部投资包干合同的总额填列。 (七)固定资产形成率是指实际交付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占实际总投资的比例。 公式:固定资产形成率实际交付生产的固定资产总额 实际总投资额100。 (八) “劳动力(工日) ”应包括折除工程的人工。应根据劳动工资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填列。 (九) “钢材、水泥、木材、导线、钢绞线消耗” 各栏,应根据材料供应和施工部门提供的数据填列。 (十)“ 工程质量鉴定” 栏,应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填列。 (十一)“ 建设性质” 栏按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迁建的性质填列。 (十二)“ 招标总额” 栏,反映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投标招标协议数,而不是建设单位招标的标
30、底数,一个工程如有两个以上协议(合同)的应汇总填列。 (十三)“ 实际投资” 指实际发生的构成工程投资完成额的投资支出。 即:基建支出总额减去应核销其它支出后的余额。应与“ 竣建 02 表”“投资合计” 数相符。 (十四)“ 总造价” 栏,应与“ 竣建 02续表”“工程造价” 栏相符。 (十五)“ 概算投资” 栏应与“ 竣建 02续表” ,“ 投资合计” 栏的概算数相符。 (十六)“ 概算造价” 栏应与“ 竣建 02续表” 中“ 工程造价” 栏的概算数相符。 (十七)“ 实际造价” 栏应与“ 竣建 02续表” 中“ 工程造价” 的实际价值相符。 第四十一条 “ 竣工工程决算一览表” ,“ 竣建
31、 021,02续表” 。 本表反映工程投资、造价、考核概算与实际或投资包干的执行情况,据以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财产总值。编制方法如下: (一) “项目” 栏,应先按总概算表分系统编制一张汇总表,然后再按批准概算扩大单位工程项目填列。 12(二) “投资合计” 栏,指工程总投资,其概算数和实际数均应与“ 竣建 01 表”中的概算投资包干和实际投资数分别相符。 (三)“ 预计未完收尾工程” 栏,指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根据“ 预计未完收尾工程明细表” 的合计数填列。 (四) “投资借款利息” ,指全部或部分用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建设的工程,即建设期间中所发生的全部投资贷款利息,但不包括投产以后所发生
32、的贷款利息。在概算中不列入,实际发生数要摊入工程造价。为了概算投资数与实际投资数作同口径比较,故把此贷款利息数单独反映。 (五) “投资包干节余” ,是指投资包干项目所提取的投资节约额。包干超支数用负数填列。这个数与投资贷款利息一样在概算数中不列,为了概算与实际对比口径一致,故也单独反映。 (六) “减:特殊施工机械购置费” 。根据现行规定,由甲方购置租赁给乙方使用,但实际有多种处理方式,有的工程完工以后,产权移交给乙方,有的在工程一开始甲方交给乙方包干使用,具体情况要具体处理。(如产权属于建设单位的不减)。 (七) “不增加固定资产造价的投资支出” 是指构成投资完成额但不计入工程造价而作为核
33、销处理的投资支出。如:生产职工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这一栏数字应与竣建 03 表的“ 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栏的合计数相符。 (八) “移交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 栏是指列入概算工程投资的,经批准转给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如:对外铁路专用线、公路桥梁、船闸、码头和移交其它单位的未完工程、支付商业网点、供电贴费及通过“ 设备投资”“交付使用财产” 科目的,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等。这一栏数字应与竣建 04 表的合计数相符。 (九)“ 移交生产单位的流动资产” 是指概算中列入“ 其他费用” 的“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和列入“ 设备购置费” 中备品备件、工
34、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本栏数字应与竣建 05 表的第五行“ 流动资产” 栏数字相符。 “移交生产单位的流动资产” 在计算“ 工程造价” 时是减去,在计算“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 栏时应加上,这减去和加上的两个金额数字是一致的。 13(十) “工程造价” 栏的“ 概算价值” 和“ 实际价值” 数应与“ 竣建 01 表” 的总造价中的“ 概算造价” 和“ 实际造价” 数字相符。 (十一)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 栏的“ 实际价值” 应与竣建 05 表的“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栏” 相符。 (十二)主要设备的基座费应以概算和实际数中拆开,作为“ 建筑工程” 栏的其中数,在新增设的“ 设备基座费”
35、 栏单独反映。 (十三) “基本预备费” 和“ 价差预备费” 只是资金来源,不是工程项目,概算数照列,而实际数不列(实际数实际上已分别列入动用项目)。 (十四)全厂电缆、管道按概算项目名称填列,概算列安装费,实际数也列安装费,概算列设备置费实际数也列设备费。 (十五) “工程总投资” 即本表的“ 投资合计” , “工程造价” , “移交生产单位的财产总值” ,这三者的概念和区别是: 1.“工程总投资” 是指构成工程投资完成额的基建支出。它包括“ 移交生产单位的财产总值” ,“ 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投资支出” 即:(应核销投资支出)移交其它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投资及转出工程的价值。 2.“工程造价”
36、 是指构成建设项目本身价值的那部分基建支出,工程项目以外的费用支出不包括在内。它与“ 工程总投资” 的关系是:工程造工程的价值。 3.“移交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财产价值,包括固定资产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的流动资产的实际价值。 它与 “工程造价” 的关系是: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工程造价移交生产单位的备品备件办公及生产、生活家具购置费的流动资产。这个数字应与竣建 05表的第五行“ 移交生产单位的财产总值” 合计数相符。 第四十二条 “ 预计未完收尾工程明细表” ,“ 竣建 02 表附表” 。 (一)本表反映工程已经竣工,但尚有少量尾工需要继续完成,预计的未完工程投资
37、。按概算所列单项或分部工程及计划所需投资数填列,并写明所在部位、预计实物量。 (二)本表的合计数应与竣建 02 表“ 预计未完工程” 行合计数相符。 第四十三条 “ 其它费用及应核销其它支出明细表,竣建 03 表” 。 14(一)本表反映列入概算的其它费用及不列入概算项目的既不构成投资完成额又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 应核销其它支出” 的费用。 (二) “费用项目” 栏,按照概算中所列项目填列。 “概算数” 栏的数字应与竣建 02 表的“ 其它费用” 栏的概算数相符。 (三) “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栏中的“ 分摊计入” 栏是指难以分清工程项目对象,按规定应当按工作量的比例分摊计入工程造
38、价中的共同费用。“ 移交生产单位部分” 栏是指为保证发送、变电工程投产后正常生产而必需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四)根据现行概(预)算制度规定,其它费用的构成内容是: 1.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 2.建设单位管理费。 3.研究试验费。 4.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5.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6.联合试运转费。 7.勘察设计费。 8.供电贴费。 9.通讯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五) “移交生产单位的流动资产部分” 栏数应与竣建 05 表第五行“ 作为流动资产移交给生产单位的” 的数字相符。 (六) “不应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栏,应根据现行会计制度“ 转出投资” 、“其他投资” 、
39、“ 应核销投资” 三个科目进行分析填列。 (七) “应核销其它支出” 栏反映既不构成投资完成额,又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数,本栏内容和数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 应核销其它支出”科目填列。如: 1.器材处理亏损。 2.设备盘亏及毁损(已减盘盈)。 3.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4.非常损失。 155.编外人员生活费。 第四十四条 “ 其它费用分摊计算表” ,竣建 03 表附表“ 。 本表反映计算“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包括:概算外的“ 投资贷款利息” 和“ 投资包干节余” )的分摊方法。过去各单位分摊方法很不一致,现明确如下: (一)应直接分摊到房屋及建筑物工程项目对象的费用
40、内容是:建设场地占用清理费; (二)应由房屋及建筑物,需安装的机械设备工程项目共同负担的费用内容是: 1.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中: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交通工具在 03 表反映,本表不反映) 2.投资贷款利息 3.投资包干节余 4.勘察设计费(其中: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在 03 表反映,本表不反映) (三)“ 研究试验费” 直接摊入有关研试服务对象。 (四)“ 联合试运转费” 可根据安装工作量直接摊入安装工程中。 (五)“ 通讯设施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可摊入有关线路安装工程中。 (六) “引进工程的其他费用” ,是指除国内工程中具有的其他费用之外,尚应增加由于引进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国外图纸资料翻
41、译复印费、技术服务费、科技人员接待费、出国人员费及货款延期付款利息等,可参照国内费用项目分摊。 (七)分摊方法: 1.应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如按实际工作量有困难,也可按概算工作量作为分摊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如果分摊到房屋及建筑物和安装机械设备工程的费用,可先按这二大类工作量求得一个比例,分摊到这二个大类,然后再按各自工作量的比率进行第二次分摊工程明细项目中去。 (八)本表各工程项目的分摊合计数,应分别列入竣建 051、 052 表“ 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 栏。 第四十五条 “ 移交其它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转出工程明细表” , “竣建 04表” 。 16(一)本表反映建设单位发生的构
42、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经批准拨给其他单位的投资支出。 (二)本表应按移交的单位、内容、明细项目填列。 (三)本表合计数应与竣建 02续表“ 移交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 栏数相符。 第四十六条 “ 移交生产单位使用的财产总表” ,“ 竣建 05 表” 。 (一)本表是竣建 051 表、竣建 052 表、竣建 053 表的汇总表。 (二)将竣建 051 表建筑物及房屋部分的“ 建筑费” 、“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及“ 交付使用财产” 价值栏的合计数,分别填入本表的“ 建筑物” 、 “房屋”行的“ 建筑工程费用” 、“ 应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内。
43、(三)将竣建 052 表的“ 设备价值” 、 “设备基座费” 、 “安装费用” 、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及“ 交付使用财产” 的合计数,分别填入本表“ 安装的机械设备” 行的“ 设备价值” 、“ 设备基座费” 、“ 安装工程费” 、“ 应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内。 (四)将竣建 053 表中的不需要安装机械设备“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的合计数填入本表的“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行的“ 设备价值” 栏。 (五)将竣建 053 表中的移交生产单位“ 器具、工具及家具” 价值栏的分类合计数分别填入本表第“ 五、流动资产” 行“ 工器具、家具” 、“ 作为流动
44、资产移交给生产单位”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内。 (六)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 合计数为竣建 051、 052、 053 表的三表相加的合计数,并应与竣建 02续表的“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 数相符。 (七)本表的“ 建筑工程费” 、 “设备价值” 、 “设备基座” 、 “安装费用” 、 “应计入交付使用财产的费用”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的各栏合计数应与竣建 022 表的各相关栏数字相符。 第四十七条 “ 移交使用的财产房屋及建筑物一览表” 、“ 竣建 051 表” 。 (一)本表参照固定资产登记单位填列。 (二)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是“ 其它费用分摊计算表” 、
45、 “竣建 03 表附表” 摊入的费用。 17(三)本表“ 建筑物” 、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三栏合计数应分别与“ 竣建 05 表汇总表” 各栏数字相符。 (四) “建筑工程费” 栏中扣除“ 设备基座费” 在竣建 052 表“ 设备基座费” 一栏单独反映。 第四十八条 “ 移交使用的财产安装机械设备一览表” 、“ 竣建 052 表” 。 (一)本表参照固定资产登记单位填列。 (二) “设备基座费” 是从“ 竣建 051 表” 中扣出在本表中增设一栏单独反映,以便生产接收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三)本表“ 设备价值” 、 “设备基座费” 、 “安装费用” 、 “
46、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和“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各栏数字应分别与“ 竣建 05 表” 汇总表的各相关栏数字相符。 (四)热工电气仪表,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要求,可按每台机炉按组填列。对800 元以上的表计,如装入表盘的列入有关表盘,不装入表盘的可单独列项。 800元以下的,不易分的,可采用平均分摊,或按表盘按组分摊。安装费则按设备价值分摊。 (五) “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 是以“ 其它费用分摊计算表、竣建 03 表附表” 摊入的费用。 第四十九条 “ 移交使用财产不需要安装机械设备、器具、工具及家具一览表” ,“ 竣建 053 表” 。 (一)本表先列不需要安装机械设备,然后列器具、工
47、具、家具。 (二)不需要安装机械设备要列出明细内容。器具、工具和家具如由生产单位包干的,可列一个包干金额,并附生产单位返回的清单,不包干的,要列出明细内容。 (三)本表“ 价值” 栏合计数应与竣建 05 表第四项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的“ 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加第五项“ 流动资产”“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栏的和相符。 第五十条 “ 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 ,“ 竣建 06 表” 。 (一)本表反映竣工工程历年基建拨款、投资贷款、基建支出、投资完成额和结余资金等综合情况。数字来源为历年经批准的建设单位年度决算。 18(二)本表采用资金平衡表的形式,即:全部资金来源必须等于全部资金占用。反映建设项目从工程
48、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时为止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基本建设拨款、投资借款及投资完成交付使用和结余资金的依据。 (三)本表与年度财务决算资金平衡表的区别在于年度资金平衡表只反映当年未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累计数,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如基本建设拨款、基建投资借款、交付使用财产、应核销投资和应核销其他支出等项目均反映自开始建设至竣工时止的每年发生数加总后的累计数,其余项目,如专用基金、器材合计、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等则反映竣工时结余数。 (四)“ 其他拨款” 栏是指除“ 预算拨款” 以外的其他拨款。 (五) “其他投资借款” 栏是指除“ 拨改贷投资借款” , “建
49、行投资借款” 、 “外资借款” 等以外的其他投资借款。 (六)“ 投资完成额” 行金额数应与竣建 02续表“ 投资合计” 栏数一致。 (七) “交付使用财产” 行金额数应与竣建 02续表“ 移交生产单位财产总值”栏数一致。 (八)“ 转出投资” 行金额数应与竣建 02续表“ 移交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 栏合计数一致。 (九) “应核销投资” 行金额数应与竣建 02续表“ 应核销投资支出” 栏合计数一致。 (十)“ 应核销其他支出” 行金额数应与竣建 03 表“ 应核销其他支出” 栏合计数一致。 (十一)基建结余资金,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五十一条 “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贷款、还款、余额情况表”“竣建 06 表附表” 。 (一)本表反映竣工项目从建设开始到投产移交生产单位使用时止的贷款、还款和期末贷款余额情况表。 (二)数字来源为历年发生数的加总。 (三)本表“ 贷款累计数合计金额” 栏数字应与“ 竣建 06 表” 基建投资借款合计栏数字一致。 第八章 附 录 191.电力基本建设设备核算卡片的应用 电力设备是电力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主要部分,约占总投资的 55左右,电力设备密集,品种繁多,结构复杂,用途固定,价值贵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