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 ”改革涉及的规章、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 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二、起草过程根据各处室提交的初步清理意见,经委政策法规处审查,形成此稿。三、主要内容拟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 11个)。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 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