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 -页 码 第 1 页共 5 页 版本号 B 修改码 0批 准 衣 浩 审 核 杨继民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作业文件 主管部门 安全监督处 实 施 日 期 2004年 8月 15日名称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WJQG11.163820041 目的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 FCC 施工生产范围的高处作业管理。3 引用标准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200382 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事故若干规定4.职责4
2、1 安全监督处411 负责检查各单位高处作业和高处作业票的执行情况。4.2 项目部4.2.1 项目部 HSE 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票。422 项目部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由其 HSE 监督员监督实施。43 二级单位431 二级单位高处作业负责人(段长)填写高处作业票 ;432 二级单位高处作业由其 HSE 监督员监督实施。5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5.1 高处作业的定义及级别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的分级:5.1.1 高度在 25 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1.2 高度在 515 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5.1.3 高度在 1530
3、 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5.1.4 高度在 30 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20 -5.2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5.3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5.4 施工前,应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5.5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5.6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 高处作业票由高处作业
4、负责人(段长)负责填写,项目部 HSE 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HSE 监督员进行监督实施。5.7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低用。5.8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 WJQG11.16462001脚手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应严格执行 SH3505.2-1999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程)的有关要求。5.9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要求挂设安全网。在同一坠落平面上,如必须 进行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5
5、.10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应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511 高处作业的要求:施工作业面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5.12 在施工邻近区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要与电气架空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13 在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
6、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六级风以上及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5.13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保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5.14 因事故或灾害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状态下进行特殊的高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21 -处作业时,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 HSE 主管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紧急情况下为抢救人员,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 HSE 管理部门。5.15 防护棚搭设
7、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6 临边作业管理规定6.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6.2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运输接送料平台,除在建筑物通道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空应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6.3 临街(或道路)作业区的周边,必须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6.4 建筑工程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cm 的挡脚板。6.5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7 洞 口 作 业 管 理 规 定7.1 在 洞 口 和 因 工 程
8、 工 序 需 要 而 产 生 的 使 人 与 物 有 坠 落 危 险 的 高 处 作 业 时 , 必 须 设 置 防 护 设施 。7.2 施 工 现 场 通 道 附 近 的 各 类 洞 口 与 坑 、 槽 等 处 , 除 应 设 置 防 护 设 施 外 , 夜 间 还 应 设 红 灯 警 示 。7.3 对边长或最大直径小于 1.5 米的洞口,应用坚实的盖板或钢管、钢筋构成的防护网格盖住洞口,并加以固定;必须封闭时,应在防护网格上满铺脚手板和其他隔离物品。7.4 对边长大于 1.5 米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应张设安全网。7.5 对邻近作业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竖向洞口、孔及管口,均应设
9、置防护设施。7.6 位于车辆行驶道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上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 倍的载荷。 8 攀登作业管理规定8.1 地 面 和 固 定 平 台 基 础 面 以 上 5 米 内 的 一 次 性 攀 登 作 业 , 可 使 用 移 动 式 梯 子 , 应 遵 守 以 下 要 求 :8.1.1 梯 脚 底 部 应 垫 实 , 不 得 垫 高 使 用 ; 梯 子 的 上 端 应 有 固 定 措 施 , 下 端 应 有 防 滑 措 施 , 单 面 梯 的 工作 角 度 以 60 70度 为宜,踏板的上下间距应为 300 毫米,不得有缺档;8.1.2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
10、角以 354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8.1.3 站在梯子上作业时,只许一人在上作业,上部应留有四步空档,下面应有专人扶梯监护,同时作业人员应把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8.2 特殊情况下,5 米以上的一次性攀登作业经办理审批手续后,可使用吊篮等垂直载人设施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22 -进行,但设备或框架内部不可直视的高处攀登作业,禁止使用吊篮等垂直载人设施。8.3 对 设 备 壳 体 有 特 殊 防 护 要 求 的 内 部 攀 登 作 业 , 可 采 用 绳 梯 进 行 , 绳 梯 的 安 全 系 数 不 得 小 于10,使用时应
11、悬挂在牢固的物体上。8.4 钢柱、钢梁、屋架、管廊等构件吊装前,应先按要求设置爬梯、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工具。8.5 在设备、框架等大型设施上,需较长时间使用的临时爬梯应设置为固定式直爬梯,直爬梯应符合有关标准。8.6 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利用绳索、立杆、设备接管、管子、构件预留孔和立柱等非规定通道,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9 悬空作业管理规定9.1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9.1.1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9.
12、1.2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9.1.3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9.2 模板支撑件和拆除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9.2.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9.2.2 支设高度在 3 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平台,低于 3 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9.2.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件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拆模板高处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9.
13、3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9.3.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9.3.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9.3.3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9.3.4 绑扎 3 米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9.4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9.4.1 浇筑离地 2 米以上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23 -件上操作。9.4.2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
14、拱脚对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时,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9.4.3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9.5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9.5.1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9.5.2 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识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9.6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9.6.1 安装门、窗及油漆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窗子、 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9.6.2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
15、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9.6.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且人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9.7 悬 空 作 业 处 应 有 牢 靠 的 立 足 处 , 必 须 视 具 体 情 况 , 配 置 防 护 栏 网 、 栏 杆 等 临 边 临 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9.8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10 操作平台10.1 操作平台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力学计算和设计,安装后经技术负责人和 HSE 监督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0.2 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负责人审
16、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10.3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10 平方米,高度不应超过 5 米,还须进行稳定验算;装设轮子的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80 毫米。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 10.4 吊运平台时应设置至少 4 个经过验算的吊环,不得使用吊钩直接勾挂吊环,吊点绳索在锐角处要加垫保护。 10.5 钢平台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11 交叉作业: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24 -11.1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11.2 高处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应设专人监护,防止伤人。11.3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 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 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11.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11.5 由于上下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半径内的通道,在受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2 记录文件高处作业票 FCC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