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DL501092 主编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能源部批准单位:能源部 水利部 水利部能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 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能源技(1992)279号 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黄委勘测规划设计院等六个单位编制完成的电力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已经能源部、水利部审查批准,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标准编号为DL501092。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1992年8月3日 编 制 说 明 本规程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86)水建勘字第6号通知进行编制的。 本规程由黄河水
2、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勘测处、松辽水利委员会勘测公司、成都勘测设计院、贵阳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等6个单位组织成编写组进行编写。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写组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组织下,得到全国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水利水电工程物探的实践经验,吸取了国内外近年来的一些技术成果。并参考了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年颁发试行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物探规程。在编制过程中,曾于1986年10月向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印发了规程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好地总结工程物探经验,于1987年8月召开了工程物探专题技术经验交
3、流会;规程初稿编制完成后,于1988年4月23日由原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以(88)水规勘便字第10号文通知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广泛征求意见,并于同年7月在郑州召开了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初稿讨论会;1989年3月在北京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本规程送审稿研讨会。1989年10月21日至25日在郑州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召开了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送审稿审查会。 本规程条文说明是按规程正文的章、节顺序编写的,但由于正文中有些条文及附录内容比较简明,不必赘述,故条文说明中的顺序不尽衔接。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对条文的规定能正确的理解和执行,特编制了本规程说明,以
4、供对照查阅。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编写组 1 总 则 1.0.1 物探是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的重要方法之一。为了统一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技术要求,充分发挥工程物探在水利水电勘测中的作用,加快勘测速度,提高勘测质量,讲求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根据水利水电系统现有的物探技术水平,并在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利用综合物探方法解决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问题为目的而进行编制的。 1.0.2 目前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勘测中的物探方法有:电法勘探、地震勘探、微重力勘探、放射性勘探、水声勘探、弹性波测试及测井等。在地质勘测中,应充分利用综合物探并合理选择和使用有关的物探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地质资料成果
5、质量。 1.0.3 物探工作的程序一般是:接受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计划(或技术大纲)、方法试验、外业生产、内业整理、提交成果。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上述工作程序。 物探方法的应用具有一定的条件性和局限性。因此,对本规程中所提到的某些物探任务,经现场踏勘或初步试验论证,如果认为不具备物性前提和探测条件时,可向上级或任务委托单位提出修改勘探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1.0.4 在工作过程中,物探与地质、钻探等专业要密切协作,物探人员应及时向地质人员了解有关的地质资料,为物探工作布置和资料解释创造必要条件,并根据需要与地质人员协商布置必要的钻孔、平洞或坑槽进行验证和物性测试。在工作中,物探人员应
6、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供地质人员参考使用;外业工作结束后,应进一步做好资料的分析整理,按计划要求时间提出物探成果报告。 1.0.5 物探资料的解释推断,应从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难,从点到面,点面结合。在反复对比分析中,研究各种异常现象,并随时与地质人员研究所发现的问题,得出尽可能正确的地质结论。 1.0.6 物探野外工作中的测点和测线的测量工作,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地质勘察测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7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勘察的物探工作。 2 物 探 任 务 2.1 规划阶段的物探任务 2.1.1 物探是规划阶段的主要勘测方法之一。一般以电法勘探和地震勘探为主,配合地质测绘进行较大
7、范围的地质调查。其基本任务有: (1)了解库区大坍滑体的厚度和范围。 (2)了解库区及坝址区松散地层中的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水与河水的补排关系。 (3)了解坝址区河床及两岸和其他水工建筑物基础的覆盖层厚度,以及是否分布有古河道、深槽。 (4)了解坝址区和其他水工建筑物区基岩风化层厚度。 (5)了解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隐伏大断层的分布情况。 (6)利用坝址区钻孔进行综合测井,了解岩性分层、岩体完整性,以及有无软弱夹层存在。 (7)配合其他勘探手段,进行天然建筑材料的普查。 2.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物探任务 2.2.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物探工作,应在规划阶段勘测工作的基础上,综合应用各种物探方法,
8、调查库区、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的主要地质问题。其基本任务有: (1)调查库区大坍滑体的厚度和体积。 (2)调查库区及坝址区渗漏地段,以及松散地层中地下水位,地下水与河水的补排关系。在钻孔中测定水文地质参数和地下水运动情况。 (3)调查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的覆盖层厚度(包括覆盖层分层),河谷基岩形态、深槽位置。 (4)调查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的基岩风化层厚度。 (5)调查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隐伏大断层的走向与延伸情况。 (6)在钻孔中测定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的情况。 (7)调查岩溶发育情况。 (8)利用平洞、钻孔进行岩土体弹性波参数的测定。 (9)必要时,进行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
9、筑物区环境放射性强度检测。 (10)配合其他勘探手段,进行天然建筑材料的初查。 2.3 初步设计阶段的物探任务 2.3.1 初步设计阶段的物探工作,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坝址、库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部位,需要查明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综合应用多种物探方法,并配合地质、勘探,充分利用钻孔、平洞、探坑和探槽,进行各种物理力学参数的测定,为工程地质评价提供数据。其基本任务有: (1)查明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的覆盖层厚度和分层,对深厚覆盖层坝基进行纵横波速度的跨孔测试。 (2)查明坝址区及其他水工建筑物区的基岩风化层厚度,并利用钻孔对岩体风化带、卸荷裂缝带和断层破碎带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测
10、定。 (3)利用钻孔测定各岩层的纵横波速度、密度、孔隙度、松散地层的干容重,探测软弱夹层或泥化夹层的部位,查明渗漏带、含水层位置及层间补给情况。 (4)利用平洞、竖井、探坑、探槽,测定岩体的纵、横波速度、各向异性系数,并求得泊松比、动弹性模量等参数。 (5)利用单孔或跨孔,配合其他勘测手段进行灌浆试验效果检查。 (6)进行岩溶洞穴空间分布位置的探测。 2.4 技施设计阶段的物探任务 2.4.1 技施设计阶段的物探工作,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为技施设计或试验研究专门性问题和需要详细查明的地质问题而进行的物探工作。其基本任务有: (1)对地下洞室围岩进行弹性波测试及松弛带的测定。 (2)坝
11、基建基面、建筑物基础和地基固结灌浆效果的检测。 (3)为水电站厂房、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测定接地电阻。 (4)其他专题勘察需要进行的物探工作。 2.5 其他物探任务 2.5.1 除上述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是: (1)地下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 (2)厂址、桥址、涵闸、路基、港口码头及城市建设的地基探测,以及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的测定。 (3)高层建筑、大型厂房和工程建设的桩基质量检测及卓越周期的测定。 (4)已建堤坝渗漏地段的调查。 (5)大坝混凝土浇注的强度检测。 2.6 物探工作任务书与计划书 2.6.1 物探工作任务书由上级计划管理部门下达或协作单位提出。 2.6.2 物探工作计划书(或物探技术大
12、纲)应根据任务书要求,在搜集和认真分析研究测区和测区附近可引用的地质物性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由物探队编写并组织实施。 2.6.3 物探工作计划书(或物探技术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任务、目的与要求。 (2)测区的地形、地质简况及地球物理特点。 (3)野外工作方法与技术。 工作布置原则及测网密度; 按工作程序叙述计划的工作方法及技术; 工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 (4)应提交成果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5)计划工作量及生产进度安排。 (6)工作布置图。 3 物探方法与技术 3.1 电法勘探 在水利水电工程勘测中,电法勘探的种类及应用: (1)电阻率法。其中电测探法主要用于探测地
13、层、岩性在垂直方向的电性变化,解决与深度有关的地质问题,如基岩面、地层层面、地下水位、风化层面埋藏深度;电剖面法用于探测地层、岩性在水平方向的电性变化,解决与平面位置有关的地质问题,如断层、岩层接触界面位置, (2)自然电场法。用于探测地下水流向,探测堤坝渗漏地段,寻找不同岩性接触界面。条件有利时,可测定抽水影响半径,了解破碎带或岩溶洞穴分布情况。 (3)充电法。用于钻孔或水井中测定地下水流向流速,了解低阻地质体的分布范围和形态。 (4)激发极化法。用于寻找地下水,与电阻率法配合可圈定含水的古河道、古洪积扇、岩溶洞穴、断层破碎带的分布范围和确定含水层的埋藏深度,评价含水层的富水程度。 (5)甚
14、低频法。用于探测低阻地质体,如含水构造带、断层、有电性差异的岩体接触带和地下暗河等,以及探测地下金属管道。 3.1.1 应用条件 3.1.1.1 应用电法勘探的有利条件: 电法勘探的有利条件是:地形平缓,接地良好,覆盖层薄,被探测目的层或地质体有一定的宽度、厚度及延伸规模,并且与相邻岩层有显著的电性差异;各岩层及地质体电性稳定;电性分界面与地质分界面相一致;被探测目的层或地质体上方没有极高阻或极低阻的屏蔽层;测区内没有工业游散电流或大地电流的干扰;水上工作时,水流速度较缓。 (1)电阻率法, 电测深法:地电层次不多,被探测的各层有一定厚度;有一定数量的中间层电阻率资料,基岩面或被探测岩层层面与
15、地面交角小于20; 电剖面法:要求被探测的地质电性界面是陡倾角,与地面交角要大于30。 (2)自然电场法:地下水埋藏不太深,渗漏速度较大,不同岩性间有较大的接触电位差。 (3)充电法:含水层埋藏深度小于50m,地下水流速大于1md,水的电阻率大于15m,围岩电阻率大于50m,钻孔中的金属套管在地下水位以上。 (4)激发极化法:在固一液相界面上有明显的离子交换的电化学反应和电动效应,在测区内金属矿物、煤层、石墨、碳化岩层含量较少。 (5)甚低频法:被探测地质体的电阻率远低于覆盖层或围岩的电阻率,且埋藏深度小于30m。 3.1.2 仪器主要技术要求 3.1.2.1 电法勘探仪器应分别达到以下主要技
16、术要求: (1)对同一电位差进行测量时,同一测程两次观测,相邻测程观测以及多台仪器观测结果之间的相对误差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在13mV档:相对误差小于3; 在101000mV档:相对误差小于1.5。 (2)改变测程时,激电参数测量结果的相对误差小于5。 (3)甚低频仪器电压灵敏度应达到1V,输入端短路时,噪音应小于1V。 (4)仪器输入阻抗:电子自动补偿仪大于8M,激发极化仪大于25M甚低频仪器大于1M。 (5)电子自动补偿仪及极化仪的绝缘和防潮性能良好,AB、MN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300M。 (6)电子自动补偿仪及激发极化仪的屏蔽性能,当人体与仪器外壳接触时,感应电位差应小于0.02
17、mV。 3.1.2.2 仪器电源及野外电法勘探供电电源所用的干电池,领用新品时,要求开路电压与额定值之差小于额定值的5;短路电流大于额定值的三分之二。电源检查的方法与规定见附录A。 3.1.2.3 陆上工作供电使用铁电极,测量使用铜电极,水上或冰上工作使用铅电极。 3.1.2.4 室内检查不极化电极极差必须小于1mV。 3.1.2.5 导线的绝缘电阻要求大于2M/L(L为导线长度的公里数)。 3.1.3 外业工作 物探点的联测工作 3.1.3.1 电法勘探的电测深点,电测深剖面及各种电剖面的端点和转折点,较大的地面坡度转折点,自然电场剖面以外的基点,充电法的充电点,主要异常点,均应测定坐标。在
18、水域勘探时可用经纬仪交会或红外线测距仪定位。联测结果应使展在地形图上的平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高程误差不得超过0.5m。 测网布置及比例尺的确定 3.1.3.2 测网密度主要由已有地质资料估计的被探测对象的大小、埋深、电性断面的变化规律和任务要求来决定,而不应单纯以勘探阶段来决定。 3.1.3.3 测线布置应尽量垂直于被探测对象的走向,并尽可能避免地形地物等干扰因素的影响,当探测对象有不同走向时,主要的测线应垂直于总的平均走向,对不同的走向地段,再布置不同方向的辅助测线。 3.1.3.4 电测深测网布置的一般要求是: (1)在地质勘探线上,应尽量布置电测深剖面和孔旁电测深点。 (2)相邻电测深
19、点的间距一般不小于主要探测对象埋深的一半,如果在探测埋藏较深对象的同时,有必要详细探测浅部对象,可在上述测网内用小极距电测深加密。 (3)当探测地质体或断层时,在平面图上至少有两个相邻电测深点上能有清楚的反映。 (4)面积性电测深工作,常用作图比例尺和测网密度的关系,如表3.1.3。 表3.1.3 常用作图比例尺与测网密度关系 勘 测 阶 段 比 例 尺 测线间距(m) 点 距 (m) 150000 5002000 5001000 125000 2501000 250500 规划阶段坝址区 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区 110000 100400 100200 15000 50200 50100 可行性
20、研究阶段坝址区 初步设计阶段库区 12000 2080 2040 初步设计阶段坝址区 11000 1040 1020 电测深成果比例尺的选择,应使图件上测深点距一般在14cm,平均18cm2有一测点。 3.1.3.5 各种电剖面法测网布置的一般要求是:至少有23条剖面通过异常地段,其中每一条剖面上至少有35个测点表现出该异常。剖面线间距视被探测对象的埋深情况而定,成果图比例尺的选择,应使图件上剖面线间距为14cm,点距为0.251cm。 3.1.3.6 用充电法测定地下水流向流速时,以孔口为中心,在地表布置8(或12)条,方向夹角为45(或30),辐射状测网。 3.1.3.7 用激发极化法进行
21、勘探时,一般同时进行电阻率法测量,其测网布置、装置形式的基本要求与电阻率法相同。 极距、基点和发射台选择 3.1.3.8 电测深法的极距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电极距系列,一般应使各电极距在双对数坐标纸上沿电极距坐标轴较均匀地分布,相邻电极距比值在1.21.8之间,地电断面较简单时可使用较大比值,地电断面较复杂时,应采用较小比值。当使用量板法进行定量解释时,相邻电极距在62.5mm模数对数坐标上相距515mm,当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定量解释时,一般采用电算程序所设计的极距系列,在曲线的极值点、拐点和畸变点附近可适当加密极距。 (2)最小供电电极距以获得第一电性层的电阻率为原则,一般为AB
22、21.5m;最大供电电极距,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底部电性标志层电阻率为“无限大”时,应使在电测深曲线后支呈45上升的渐近线上不少于3个读数点。 当底部电性标志层电阻率为有限值时,应使在电测深曲线后支反映标志层的上升或下降曲线的“拐点”后不少于3个读数点。 (3)测量电极距MN与供电电极距AB的比值,一般保持在13130之间。 (4)三极或联合电测深的无穷远供电电极C,应尽量位于MN中垂线上,当OC方向偏离MN中垂线5以内时,应使OC大于最大供电电极距OA或OB的5倍;当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使C极位于MN垂线上时,OC应随偏离角度的增大而增大,使C极产生的影响在所测得的视电阻率中产生的误差小
23、于2,OC的计算方法见附录C。 3.1.3.9 电剖面法的极距选择须通过实地试验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探测对象埋深(H)较大时,供电电极距对称四极法的AB,三极或联合剖面法的OA、OB或偶极距OO,一般取探测对象埋深的35倍。当覆盖层电阻率较低时,应采用较大的供电电极距。 (2)当表层电性不均匀影响严重时,MN不能太小,但也不应大于AB31。 (3)MN一般应等于点距,不得大于两倍点距。 3.1.3.10 用充电法测定地下水流向流速时,应将充电点A极置于孔内待测含水层中部和电解质食盐袋串在一起,并始终保持饱和状态,“无穷远”B极置于离孔口不小于待测含水层深度1520倍的良好接地处
24、。 测量电极(N)固定在经钻孔且与估计水流方向一致的上游某点。测量电极(N)在其他各测线上移动,寻找等电位点。 确定固定电极(N)位置原则如下: (1)地形平缓、地层单一时,NO一般约等于待测含水层深度。当钻孔中地下水位以下有金属套管时,应将NO增至AO的23倍。 (2)当地形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时,N极应选在经过孔口的电位剖面曲线斜率较大的地段。 探测低阻地质体时,供电电极A与低阻地质体应接触良好,远供电电极B至供电电极A的距离,一般大于低阻地质体埋深或延伸长度的10倍。当用电位法观测时,N极应位于异常场以外,供电电极B反方向的远处,大于低阻地质体埋深或延伸长度的10倍。 3.1.3.11 用
25、激发极化法探测时,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二次场电位差,一般采用MNAB13的温奈尔装置,其相邻电极距比值一般取得较小,以1.2为宜。最大供电电极距AB2一般等于要求勘探深度的1.5倍即可。 3.1.3.12 进行自然电场法时,基点的选择和联测: (1)总基点的选择: 土壤湿润均匀,接地条件良好; 电场稳定,电位曲线平缓的正常场内; 应避免选在地形切割、地表干燥、乱石堆处,以及能产生氧化还原的岩层上或地下水活动剧烈地段及流水沟旁。 (2)分基点的选择可按总基点要求适当放宽。 (3)基点联测根据测区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直接联测或间接联测。 3.1.3.13 甚低频法野外工作开始前要选择适合于测区工作的甚低
26、频发射台,确定电台的方位角。进行磁场水平分量(Hy)、垂直分量(Hz)和极化椭圆倾角(D)测量时,所选发射台的方向最好与地质体走向一致。进行电场水平分量(Ex)测量时,发射台的方向最好与地质体走向垂直。 野外观测的技术要求 3.1.3.14 为检查和评价电阻率法野外观测结果的精度,必须进行一定的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和系统检查工作。 (1)当指针不稳定或V小于3mV或I小于3mA时,必须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应不少于3次。并按3.1.3.15条的规定取平均值。 (2)电测深,电剖面曲线的突变点和畸变线段,电剖面每隔10个观测点都要进行检查观测,改变接地条件应达到改变供电电流强度25以上。当无法用改
27、变接地条件的办法时,可用改变供电电压25以上的办法进行检查观测,但此时必须检查供电线路是否漏电。遇平行脱节或交叉开口在模数为62.5mm的双对数坐标纸上大于4mm的电测深点应改变跑极方向或移动点位重测。 (3)系统检查工作应改换操作员,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在不同地段、不同日期的观测点上,重点选择在质量可疑的点或线段,对解释推断、检查验证工作或地质效果有重要意义的点或线段。系统检查工作量不得少于总工作量的5,也不应多于总工作量的20。 3.1.3.15 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组重复观测中,应改变相邻两次观测所用供电电流强度。 (2)个别相差过大的读数可舍去,不参加平均值计算,舍去的个数必
28、须少于观测总数的13。参加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数据和被舍去的数据都必须记录在记录本上,作废的数据用细线划去和注明被舍去的原因。 (3)参与平均值计算的一组视电阻率读数的最大误差系数K,应满足下式要求,否则要增加观测次数。 %412minmaxminmax+= nKssss(3.1.3-1) 式中 K最大误差系数; smax参与平均值计算的视电阻率读数中的最大值; smin参与平均值计算的视电阻率读数中的最小值; n参与平均值计算的视电阻率读数的个数。 3.1.3.16 单个电测深点和单条电剖面野外观测的质量用基本观测与系统检查观测计算的均方相对误差或称相对误差的均方根平均值m来评定,要求m3.5,
29、计算公式为: mniin= =1100%21(3.1.3-2) isi sisi si= + 式中 i电测深单个极距或电剖面单个测点的相对误差; n参与统计的单个电测深点的电极距数或单条电剖面的测点数; m单个电测深点或单条电剖面的均方相对误差; si基本观测值,当进行了重复观测时,是指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si系统检查观测值,当进行了重复观测时,是指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由于地表及浅层湿度变化,使系统检查观测所得电测深曲线起始部分,相对于基本观测的曲线出现有规律的偏差时,允许把该段除外,不参与统计。 3.1.3.17 对单个电测深点和单条电剖面的观测质量要求,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电测
30、深点或该条电剖面应属“废品”,必须重新进行观测。 (1)相对误差2.5的数据,在电测深相邻3个极距或电剖面相邻3个测点连续出现者。 (2)相对误差3.5的电测深极距数或电剖面点数超过参与统计的总个数n的30者。 (3)相对误差7的电测深极距数或电剖面点数超过参与统计的总个数n的5者。 (4)电剖面点相对误差10.5的点数超过参与统计的总数n的1者。 (5)均方相位误差m3.5者。 3.1.3.18 一个测区(或全区)的电测深或电剖面的观测质量,是在统计了单个电测深点或单条电剖面观测质量的基础上进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个测区(或全区)的电测深或电剖面均作“废品”,必须重新进行观测。 (1)
31、被作废的单个电测深点数超过被系统检查电测深点总数的30者。 (2)一个测区(或全区)全部被系统检查的电测深点(被作废的电测深点不得除外)所有单个极距系统检查观测与基本观测统计的均方相对误差m3.5者。 当一个测区(或全区)各电测深点所用最大极距相同或相近时,该区观测质量可按下式统计: MNmizin=11(3.1.3-3) 式中 m单个电测深点的均方相对误差; N一个测区(或全区)经系统检查的电测深点总数; M各测深点均方相对误差的均方根平均值。 当M3.5时,一个测区(或全区)的电测深点均作“废品”。 (3)一个测区(或全区)全部被系统检查的电剖面(被作废的电剖面不得除外)所有被检查观测与基
32、本观测统计的均方相对误差m3.5者。 3.1.3.19 自然电场法的观测精度,是通过重复观测和系统检查观测来衡量的。 (1)自然电场稳定时,单个点重复观测误差不应超过2mV。在有随时间变化的地段应增加重复观测次数,判别一组重复观测数据是否合适,可按以下判别式: )3mVmV5(2minmax,梯度为电位为 VV(2)系统检查点应均匀分布,检查的工作量为总工作量的520。 (3)观测精度用基本观测与系统检查的平均绝对误差表示,要求电位观测小于5mV,梯度小于3mV,单个点的绝对误差电位观测不超过15mV,梯度观测不超过9mV,平均绝对误差是指该地段各单个观测点的绝对误差的算术平均值。即: = =
33、VVniiin1(3.1.3-4) 式中 Vi为第i点的基本观测值; Vi为第i点的检查观测值; n为单个观测点的总数。 3.1.3.20 用充电法对低阻体进行电位或梯度测量时,在电位的极大点、极小点或梯度的零点,曲线上的突变点、可疑点、转折点必须重复观测,评价观测结果的精度是通过重复观测和系统检查观测来衡量的。 (1)单个重复观测的相对误差为2.5,计算公式同式(3.1.3-2)。 (2)系统检查的工作量为总工作量的520,检查点应均匀分布。 (3)观测精度以均方相对误差来评定,电位法误差小于3.5,梯度法误差小于3。计算公式同式(3.1.3-2)。 其中i为基本观测数据VIVIMN或与系统
34、检查观测数据VIVIMN或的相对误差。 iiVIVIVIVIVIMNVIMNVIMNVIMN=+=+ 或3.1.3.21 为保证激发极化法的观测精度,应做到: (1)在无外界的严重干扰时,二次场电位差V2不应小于1mV;在当时当地条件下确实无法达到时,允许个别读数不小于0.5mV,但不得在3个相邻极距上连续出现。 (2)须有大容量的电源,能在30s供电时间有稳定的电流输出。为使出V210倍干扰电位差(Vg),供电电流不得小于下式计算的电流值: IKVgssmin10 (3.1.3-5) 式中 s s、分别为同一供电电极距的视电阻率和视极化率; K装置系数。 (3) MN电极的极化电位差应在最灵
35、敏测程档进行补偿,补偿后要注意观察极差是否稳定。 3.1.3.22 激发极化法观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 (1)二次场电位差V2小于1mV。 (2)在观测读数的前后,发现有明显的干扰现象。 (3)视激发比(Js)值大于或接近视极化率(s)值,视衰减度(Ds)值大于或接近100。 (4)每次观测完毕,应用最灵敏测程档观察二次场是否逐渐衰减到零,如不到零,说明有干扰存在。 (5)在视极化率(s),视激发比(Js)或半衰时(S0.5)测深曲线上,对有重要意义的异常或线段出现锯齿状,经检查观测读数无误,应在这一极距前后加密极距进行观测。 3.1.3.23 为评价激发极化法观测结
36、果的精度,是通过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和布置系统检查观测来衡量的。 (1)系统检查的工作量为总工作量的520,检查点应均匀分布。 (2)参与统计的一组重复观测值中,读数的最大误差系数应满足下式要求,否则应增加观测次数(n): Knssss=+max minmax min217%(3.1.3-6) KJJJJnssss=+max minmax min21 10%(3.1.3-7) 式中 K最大误差系数; s sJmax min、参与计算的视极化率、视激发比读数中的最大值; 、minsminsJ参与计算的视极化率、视激发比读数中的最小值; n参与读数的个数。 (3)单个测深点的观测精度以均方相对误差m
37、来衡量,计算公式见式(3.1.3-2),但式中i为基本观测数据s(或Js或Ds、或S0.5)与系统检查观测数据s或Js或Ds或S0.5)的相对误差: issssissssissssiJJJJDDDDSSSS= + = + = + = + 或或或05 0505 05单个测深点的精度需满足下列要求: ;%5sm、%7Jsm、%7Dsm %75.0sm当不符合上述精度要求的点数超过系统检查总点数的30时,则被检查的工区或地段的质量不合格。 3.1.3.24 为保证甚低频法野外观测精度,应做到: (1)选定一次场稳定的工作时间。 (2)定点定向准确,避开雷电干扰。 (3)测程(增益)档的选择应确保读数
38、大于该量程的二分之一。 3.1.3.25 评价甚低频法观测结果的精度,是通过系统检查观测来衡量的。 (1)系统检查工作量为总工作量的520,检查点均匀分布。 (2)磁场水平分量(Hy)、磁场垂直分量(Hz),电场水平分量(Ex)用平均相对误差来评价,公式如下: =+=1100%1nAAAAikiikiin(3.1.3-8) 式中 Ai为第i原始观测值; Aki为i点的检查观测值; n为检查点数。 当平均相对误差Hy25%、Hz1%、H5%时,观测质量是合格的。 (3)极化椭圆倾角(D)用平均绝对误差来评价,公式如下: DnDDikiin=11 (3.1.3-9) 式中 Di和Dki原始观测和检
39、查观测的倾角值; n检查点数。 当D 1度时,观测质量是合格的。 3.1.3.26 对跑极方向和极距的要求:电极接地位置在预定跑极方向上的前后偏差不得大于该极距的1;在垂直预定方向的左右偏差不得大于该极距的5。当为避免障碍物或选择较好接地点位置而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按实际接地位置重新计算K值。 3.1.3.27 漏电检查,在下列情况中必须进行漏电检查,检查方法见附录B。 (1)单个电测深点的最大供电电极距。 (2)单条电剖面在工作开始、每隔1020个测点、转移测站和工作结束时。 (3)电测深或电剖面曲线的畸变点。 (4)无穷远供电电极在每天开工和收工时。 3.1.3.28 漏电影响不符合下列情
40、况之一者,应逐点返回检查漏电,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1)供电导线漏电引起的漏电电位应小于原观测值V的2。 (2)供电导线漏电引起的漏电电流应小于原观测值I的1。 (3)测量导线漏电引起的漏电电位应小于原观测值V的1。 (4)改变供电电极接地电阻进行漏电检查,前后计算的s值相对误差应小于2。 3.1.4 内业工作 野外原始资料的检查验收与评价 3.1.4.1 解释人员对野外观测记录应及时检查与验收,检查时必须对记录本中的各项记录逐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操作员及时纠正,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观测资料应予作废,并通知操作员返工重测;对缺少或漏记的非读数项目应立即追记,校对计算结果与原记录中计
41、算数值的误差不超过1者,可不更改原数值,校对者应签名负责。 3.1.4.2 对单个电测深点或单条电剖面观测资料的质量评价分为“优良”、“合格”和“废品”三个等级。 3.1.4.3 满足下列各项要求者定为“优良”。 (1)使用的仪器设备符合第3.1.2.1至3.1.2.5条规定的技术指标并工作正常。 (2)极距、点距选择正确,满足探测任务要求。 (3)记录本记录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端正。 (4)按规定进行了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和漏电检查,并符合质量要求。 (5)经重复读数或检查观测,原始读数合格率高于80。 (6)经系统检查观测质量满足要求。 3.1.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废品”。 (
42、1)原始记录有涂改、擦去或撕去现象。 (2)未按规定进行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和漏电检查,或虽作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和漏电检查,但不符合要求者。 (3)经系统检查观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者。 3.1.4.5 未能全部满足第3.1.4.3条要求,而又不属第3.1.4.4条情况者,定为“合格”。 资料的解释推断 3.1.4.6 电法勘探的解释推断工作应在勘测工地进行,以便随时检查和区分各种干扰因素(如地质体电阻率的不均匀性、各向异性、地电断面的变化、地形起伏等)对观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做些补充观测工作,以避免或减少各种干扰因素给解释推断结果带来的误差或错误。当干扰不可避免时,应在所得地质结论中,恰当地估计它
43、的影响程度和精度;当干扰因素影响过大而又无法消除或校正时,则不作定量解释。 电测深法 3.1.4.7 电测深曲线的解释一般按两个步骤进行: 定性解释:划分地电断面,区分干扰影响,确定电性参数,绘制定性解释图,取得地电断面和地质体形态的定性资料。 定量解释:取得测区内地层的厚度,地质体、断层构造的埋藏深度等定量资料。 定性和定量解释虽有先后顺序,但不应截然分开,通常需要反复交叉进行。 3.1.4.8 划分地电断面,确定电性层位时,应注意电性界面和地质界面不一致的可能性;也应注意区分横向的地质电性变化及地形起伏对电测深曲线的影响。 3.1.4.9 确定电性参数的方法: (1)用电测井资料和井旁测深
44、曲线测定的电阻率参数较正确,先以电测井资料与钻探资料对比划分地电层位,然后反算各层电阻率。必要时,可用已知的层参数构作正演曲线与井旁测深曲线对比,如不重合,应适当调整层参数,达到完全拟合为止。 (2)利用电测深点近旁的其他资料(钻孔、竖井及地震勘探资料)确定层厚及埋深后,推算电阻率。必要时,也应构作正演曲线与实测曲线进行对比、以防错划电性层。 (3)可用露头电测资料确定电阻率,但应注意露头的风化裂隙和含水情况等条件与深部条件不一致而造成的电性差别。 (4)当电测深曲线的中段等值范围很窄时,可根据电测深曲线解释直接确定中间层电阻率。 (5)在电性层参数有变化时,应在测区内不同地段上分别测定;在定
45、量解释时,按参数变化规律选取。 3.1.4.10 电测深定性解释图件应根据分析资料需要而选绘。常用定性解释图件有: 电测深曲线类型图,用以分析测区内的电性层的变化规律;等视电阻率断面图,常用作分析探测对象埋藏深度的变化和覆盖电阻率的横向变化。 某一极距的视电阻率剖面图、平面图或剖面平面图,反映某一探测深度范围内电阻率沿剖面的变化或在平面上的分布情况,用以分析相应探测对象埋藏深度的变化或在平面上的分布形态。 上覆地层总纵向电导S或总横向电阻T剖面图或平面图,用作分析上覆地层总厚度的变化情况。 中间层的纵向电导S或横向电阻T剖面图或平面图,用作分析中间层厚度的变化情况。 电测深曲线极值的AB2剖面
46、图或平面图,反映极值点后支地层的埋深变化。 3.1.4.11 定性解释中应十分重视对电测深原始曲线的研究、分析和对比,结合定性图和地质资料,对每个电测深曲线的类型和地电断面结构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从中发现地电层参数的变化规律,指导定量解释,在对比分析时,应综合考虑电测深曲线的下列标志在测区内的变化。 (1)电测深曲线类型。 (2)曲线后支上升或下降倾斜角度及渐近线值。 (3)特殊点(如极值点、拐点等)的纵、横坐标值。 (4)总纵向电导值。 (5)各测深点同一极距的视电阻率。 (6)曲线的局部畸变。 (7)十字测深、环形测深、联合测深,以及电极不同方向排列时,电测深曲线的差异。 3.1.4.12
47、电测深曲线出现畸变时,应分析产生畸变的原因,了解畸变极距地段的地形、地质条件,分析各相邻测深曲线畸变极距和畸变大小的规律,有时会因研究这些畸变而获得有意义的地质问题(如岩层接触线、断层等)的解决。 3.1.4.13 电测深曲线类型的确定,应先从孔旁测深曲线开始,并综合分析其周围电测深曲线的特点,避免漏层。 3.1.4.14 在对比分析不同地段上的电测深曲线时,必须注意电性标志层转换的可能性,不应简单地根据两个地段曲线类型相同,就得出地电断面相同的结论。 3.1.4.15 在对比分析电测深曲线和研究各种定性图件时,应当注意同一电性层的电参数在不同地段上改变的可能性,尽可能地把它同地电断面类型的变
48、化(如某些电性层的消失或新出现)及几何形态的变化(如某些电性层厚度和埋深的变化)区别开来。为此应密切结合不同地段上的电参数资料,综合研究电测深曲线多方面的特点以及多种定性解释图件。 3.1.4.16 电测深曲线的定量解释一般应在具备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1)曲线完整、电性标志层在足够的电极距上有所反映。 (2)主要电性层在曲线上分层明显。 (3)曲线畸变部位校正后,不影响解释精度。 (4)有进行定量解释所必须的电参数。 (5)已进行定性解释推断工作,基本明确电性层与地质层的对应关系。 3.1.4.17 电测深曲线的消差、圆滑与校正。 (1)消差:对电测深曲线的脱节需进行消差处理。消差方法应根据曲线的具体特点选定(实测曲线畸变很小或脱节很小时,采用转动消差法;畸变较大、脱节不正常,宜以畸变小的线段为准,采用平移消差法)或根据已知地电断面上的实测曲线试用不同消差方法后选择误差最小的一种。在地电断面相同的地区,一般采用统一的消差方法。 (2)圆滑:只有肯定了畸变的原因,才允许在定量解释前根据需要和可能对电测深曲线中的个别突变点进行圆滑。 (3)校正:是指屏障界面影响校正和地形校正,屏障界面校正,用相应的量板或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