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装修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NMCX16Z-0044A工程名称:商科实训楼及图书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 标 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工程概述和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第六章 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 专用合同条款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
2、分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十章 投标文件辅助资料第十一章 附件第十二章 图纸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第十四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规 定项目名称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装修改造工程工程名称 商科实训楼及图书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建设地点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校区内工程质量 合格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工 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工。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2 招标范围 内蒙古商
3、贸职业学院装修改造工程“商科实训楼及图书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 合同名称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装修改造工程“商科实训楼及图书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4 资金来源 国库集中支付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0 日历天内有效。6 资质条件、能力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注
4、册建造师: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果使用临时建造师的,执行建办市20137 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 号文件)。7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联 系 人:邵卿联系电话:0471-5279969踏勘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 9:30 时踏勘集合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8 技术答疑各投标人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质疑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文件将不予回答。技术答疑会:不另行召开。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
5、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39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 1.5%的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 1 份。1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13 开标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14 开标
6、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15 招标人招 标 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联 系 人:邵卿联系电话:0471-5279969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16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邮政编码:010010联 系 人:李晓娜电 话:0471-4675102、4675104/4675105 转 8015传 真:0471-4675102网 址:Http:/(内蒙古招标网)邮 箱:开户名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丰州南路支行账
7、号:155620226845行 号:10419100366417 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8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19 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存档。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4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8、总 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 1 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各部委及内蒙古自治区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办理招标申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2、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9、。3、踏勘现场及技术答疑3.1 踏勘现场3.1.1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1.4 现场踏勘是为了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条件及其他足以影
10、响承包价的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因素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1.5 如果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已经熟知现场因素,由此引发的风险由投标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5人承担。3.2 技术答疑技术答疑内容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技术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 5.1 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 7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
11、的方式发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和招标人发出的所有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及技术答疑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工程概述和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第六章 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 专用合同条款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十章 投标文件辅助资料第十一章 附件第十二章 图纸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第十四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
12、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65.2 除 5.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
13、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4 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保密。5.5 未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直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5.6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文件)予以答
14、疑,答疑文件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6.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于同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
15、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原则8.1 应依据图纸、招标文
16、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施工现场勘察情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09 及相关技术要求报价;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及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结合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力量、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考虑风险因素、让利、优惠等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不低于成本有竞争性的自主报价。8.1.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如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和违返清单规定中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报价,如评标时发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8.2 投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对现场施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17、、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进行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3 本工程报价说明8.3.1 本工程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8.3.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8.3.3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全部机械使用费、材料费、现场临时设施费,所有措施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检验试验费以及
18、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8.3.4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88.3.5 本次招标以中标价格做为合同价格,如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结算依据为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招标人
19、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报价,并由此所造成的缺、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遗漏内容,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视为其报价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在合同执行中不予增补。除由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可进行调整外,其他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做调整。结算时,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或投标单价过高,招标人有权根据现行定额和相关计价规范等,按审计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8.3.6 如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项目特征或工作内容与图纸不一致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同时另外单独列表给出按图纸要求的报价,加到投标文件中,
20、但不计入投标报价中。8.3.7 变更、现场签证价款按下述方法调整8.3.7.1 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图纸检查工程量清单是否漏项,将漏项内容的工程量单独列表。结算时按下列办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单位确认后执行。8.3.7.2 结算时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工程所涉及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及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均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8.3.7.3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
21、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8.3.8 招标人决定的变更及签证,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从合同中扣除),或终止合同并处以罚款。8.3.9 若投标报价时的预算中,在施工或结算时发现有计算错误、理解错误,不予调整。8.3.10 政策性调整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并经招标人确认。8.3.11 一切与报价编制有关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确
22、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9金、规费;此外,投标报价还包括为保证完成施工图内容而发生的与其他各专业的配合费、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责任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其它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进入总报价。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办理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保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
23、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费用,相关的保险费用也纳入投标总报价。8.4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文件,以下给出的不认为是最全面的,涉及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应自行获取完整的资料,因资料造成报价失误投标人自行负责。8.4.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8.4.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09;8.5 材料价格由投标人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8.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风险因素。8.7 竣工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8.8 其他未说明的问题在合同中约定。9、投标报价9.1 报价的内容:投标人应
24、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等相关文件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本工程施工过程到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等措施项目费用、企业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如出现报价失误及缺项、漏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9.2 行业规费及税金: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内建工2009208 号文,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规定,行业规费及税金不得调整。行业规费中凡属招标人代为缴纳的部分费用,招标人可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除(含税扣除)或竣工结算时从工程总造价中扣除(含税扣除)。本工程税
25、金在招标人指定的税务机关自行缴纳。9.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09.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5 本工
26、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9.6 停窝工损失费、冬施费、交叉作业费、搬迁费、远征费、施工过程增加的措施费、赶工费等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9.7 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按时完工,因气候原因或其他任何情况影响的施工时间,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不予顺延。10、材料供应方式、质量要求、材料运输和保管10.1 本工程所用材料原则上由承包人采购;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实际情况选择自行进行材料采购,材料费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10.2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选择前必须经发包人、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定货。所有材料进厂均须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抽样复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发包人对材料厂家的质量有权
27、进行监督和抽查,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10.3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10.3.1 主要材料:应优先采购通过 ISO9000 系列认证企业的产品,其质量等级和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产品必须附有经计量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10.3.2 材料应严格按业主的要求确定。10.3.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单独附表注明选材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家及环保等方面及质量检验报告。10.4 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由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由双方协商运输方式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但不计取保管费用
28、)。10.5 二次搬运:承包人应根据自己的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否则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由承包人承担。10.6 机械运杂费(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等)不另计取,报价一次包死,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1、有效投标的确定11.1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1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11.3 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价中标。12、评标基准
29、价的确定:详见第十三章。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辅助资料组成。14.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4.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只有在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需要);14.2.3 投标函; 14.2.4 投标函附录; 14.2.5 投标一览表; 14.2.6 投标
30、报价说明; 14.2.7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4.2.8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4.2.9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4.2.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4.2.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组成分析表; 14.2.12 主要材料价格表;14.2.13 措施项目清单表; 14.2.14 通用措施项目计价表; 14.2.15 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组成分析表; 14.2.16 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 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
31、l: 邮编:0100101214.2.17 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分析表; 14.2.1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14.2.19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4.2.20 按报价规范要求的其他报价表及资料;表格样式附后。14.3 技术部分:14.3.1 施工组织设计(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质量通病、施工难点的预防和治理措施;(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技术人员配备;(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9)工程技术节能措施、
32、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10)施工进度安排;(11)施工总平面图;(1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4.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建造师简历表;(3)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附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并加盖公章(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4.3.3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4.4 辅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文件
33、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314.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6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4.7 投标人近三年经会
34、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财务说明书等;14.4.8 银行出具的 AAA 级信誉等级证书;14.4.9 近三年企业及注册建造师施工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14.4.10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4.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
35、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16、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6.1 投标保证金16.1.1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1.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9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
36、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416.1.3 投标保证金形式:呼和浩特市地区可采用合格的支票、电汇;外埠可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如提供的支票、汇票是虚假的将否决其投标。16.1.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应当向中标的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6.1.5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1.5.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6.1.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37、签订合同的;16.1.5.3 未归还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需归还的其他资料的;16.1.5.4 未在规 定 时 间 内 送 达 投 标 文 件 或 未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的 ;16.1.5.5 投标人有欺诈行为的;16.1.5.6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但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不在此列。16.2 招标代理服务费16.2.1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书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38、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果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
39、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5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18.1.1 投标文件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辅助资料的顺序编排装订成册。18.1.2 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各种散页、打孔、插条等活页装订均为不合格装订,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封,再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印章。18.3 投标文
40、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18.3.1 招标人地址:18.3.2 招标人名称:18.3.3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18.3.4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8.4 未按本须知第 18.2 款或第 18.3 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18.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8.1 款、18.2 款和第 18.3 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0 条
41、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621.1 投标
42、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须知第 18 项要求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21.4 根据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22、开标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
43、附表第 13、14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也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22.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所有投标文件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44、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修改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2.3 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料一律不予退还。七、评标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723、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3
45、.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3.3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2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行下列职责:23.5.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3
46、.5.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3.5.4 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6.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6.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6.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6.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6.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6.6 配合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3.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不予受理:23.7.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47、指定地点的;23.7.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3.8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23.8.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3.8.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8.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8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23.8.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3.8.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3.8.6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3.8.7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23.8.8 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