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4 西 藏 诺迪 康 药业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会计 政 策变 更 的公告 本 公 司董 事 会及 全体 董 事保 证 本公 告内 容不 存 在任 何 虚假 记载、误 导 性陈 述 或者 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一、本 次会计 政策 变更概 述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2、(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通知”),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 公司 会 计政 策变 更是 为 了执 行 上述 会计 政策 规 定而 进 行调 整。本次 会 计政 策 变 更已经本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具 体情况 及对 公司的 影响(一)会计政 策变 更的主 要内 容 通知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非 金 融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本 通 知 要 求 编 制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
3、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二)变更日 期 经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三)变更前 公司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公 司 采用 中 国财 政部 颁布 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基 本准 则 和 各项 具体 会 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四)变更后 公司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2 公司 相关 会 计处 理按 照财 政 部发 布 的通 知执 行。其 他未 修 改部 分,仍按 照 财政 部 前 期颁 布 的 企业 会 计准 则 基本 准则 和各 项具 体 会计 准则、企业 会计
4、准 则应 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五)本次会 计政 策变更 对公 司的影 响 根据 通知 要 求,将部 分原 列 示为“营业 外收 入”及“营 业 外支 出”的资 产 处置 损 益 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本公司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本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39.26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70,957.18 元,合计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70,917.92 元。上年营业外支出减少 263,240.23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263,240.23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5、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三、独 立董事、监 事会意 见(一)独立董 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二)监事会 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