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doc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618934 上传时间:2018-08-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浅议中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摘要:地理标志是产源识别标志,它证明着商品的来源地; 它又是商品质量的标志,代表着由来源地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确定的特定的突出的质量。介绍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紧迫性,分析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现状,并对完善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提出了建议,从而达到突破由各个经济强国订立的技术标准、专利保护、反倾销措施等所构建的贸易壁垒,提高中国产品特别是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地理标志; 立法保护;中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3-0202-02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

2、久,幅员辽阔的国家。在漫漫五千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各种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中国特色的产品更加彰显了中国如此灿烂的文化。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些标识商品鲜明特色的地域名称便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是产源识别标志,它证明着商品的来源地;它又是商品质量的标志,代表着由来源地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所确定的特定的突出的质量。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中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的紧迫性、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惯例,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以及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和对策。 一、地理标志保护的紧迫性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既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已经形成的众多的名优特产,创建本国自己的世界品牌,

3、又可以突破当今世界经济强国以技术标准、专利技术、环保标准、反倾销等一系列措施所构筑的贸易壁垒,从而起到提高中国原产地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的经济利益。 由于中国长期忽略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造成了巨大无形资产的浪费,而且还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例如:意大利生产的许多石料和石制品,在国际市场上就堂而皇之地以大理石或大理石制品推销,而中国的有关企业对此却无可奈何。 在国际上,还有很多假冒原产地名称的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了中国原产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利益,而且还使中国一些在世界上脍炙人口的名优特产的声誉受到了近乎毁灭地影响。比如:欧洲国家将生产的档次很低的

4、瓷器或劣质瓷器以景德镇瓷器标注等等。还有一部分国内企业假冒原产地名称,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也使中国原产地产品由于缺乏了稳定的特定品质,从而使外国消费者再不敢问津,渐渐地失去了国际市场,失去了中国将原产地产品全面推向世界的机会。因此,在中国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给予其强有力的保护,具有非常明显的紧迫性和现实的重要性。 二、当前通行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做法 对地理标志应当给予充分的立法保护,这一思想已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各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形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专门立法保护,商标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1.专门法保护。专门法保护,是指通过专门立法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全面保护的一种

5、方式。法国是对地理标志探索保护最早的国家,立法较为完备。法国于 1919 年 5 月 6 日颁布了原产地标志保护法,确立了原产地命名制度。该法明确规定了原产地名称的注册登记制度以及保护原产地名称的行政和司法程序,民事法庭和有关行政机构可根据原产地名称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根据地理来源和质量等标准,确定原产地名称。这种立法模式充分考虑到了原产地名称权作为一项特殊工业产权的特点,并赋予了产地范围内特定经营者对原产地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和禁止权,保护力度较强。 2.商标保护。以商标的方式给予原产地名称以法律上的保护,具体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以集体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名称注册保护。如:德国商标法规定,在商

6、业中,可以标明商品或服务地理来源的标志或标记,可以构成集体商标。二是以证明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名称注册保护。如英国商标法规定,一个含有在商业中表明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标志的标志象征的证明商标可以被注册。三是规定由当事人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选择其一注册使用。如美国商标法规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包括原产地标记应根据本法由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选择。 3.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是指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上使用的地理标志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种保护方式。通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达到规范市场秩序,预防和惩治假冒、滥用的行为,维护合法使用者的权益。如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将假冒商品的行为

7、和使用让人误认商品出处的标志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加以禁止。这种立法模式强调了假冒产地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侧重于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保护地理标志。 三、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现状四、完善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 1.选择专门立法方式保护地理标志。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当前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的立法情况,远远不能适应加入 WTO 后地理标志保护的迫切需要,鉴于地理标志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地理标志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的优势。笔者认为,中国可以考虑选择专门立法模式保护地理标志,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法,对地理标志实施全方位的保护。 2.制定专门机构保护地理标志 。在当前情况下

8、,宜尽快地以立法的形式,理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在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方面的权限与职能。2003 年 4 月的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仍未协调两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对标识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上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因此,由对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有监控能力的质检总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较为适宜。 3.具体明确地理标志构成要素。在确定地理标志构成要素时,里斯本协定的具体规定很有借鉴意义。里斯本协定中的地理标志由三个要素构成。首先,该标识必须是国家、地区或者地点的地理名称。其次,地理标志必须

9、用于指示原产于该国家、地区或者地点的产品。再次,产品与地理区域之间存在着质量上的联系,即质量和特性必须完全或者主要产于该地理环境。如果质量联系不是足够的,如特殊的质量只是在很小的程度上而不是基本上来源于该地理环境,该名称不是地理标志,而是来源地标识。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的因素,如土壤或者气候,以及人文的因素,如该地理区域内生产商的特殊的职业传统。建议比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制定严格的地理标志的质量监督制度。使用地理标志的商品不仅应符合其地域条件,更应符合其传统的特色和质量要求。因此,对使用地理标志的商品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可以考虑由国家质检总局具体负责制定有关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性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同时负责对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进行全过程的严格监控,包括产地范围、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包装等。 中国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孕育了中国各地丰富的名优产品,在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如何利用好这一笔巨大的历史文化遗产,去突破由各个经济强国订立的技术标准、专利保护、反倾销措施等所构建的贸易壁垒,提高中国产品特别是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保护好地理标志,也必将对中国本土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大学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