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 1、政府成立专为进城农民工服务的职能部门。建立并实行农民工投诉等现实办理制度;对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定期组织体检,为其子女免费预防接种,加大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力度。检查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国家法规,履行对工人引进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农民工就业,协助政府搞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等。2、加快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民工平等就业的环境。1、严禁越权对农民工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任意提高收费标准。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2、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间,农民
2、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改善就业服务,积极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放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3、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制度。1、建立统一的覆盖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农民工的职业特点,建立农民工的分层保障体系,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紧急情况救助制度,分层分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工投身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以农民工集中、工伤和职业病风
3、险程度比较高的建筑、矿山等行业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2、修改和完善义务教育法相关条款,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义务教育法能惠及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每个适龄儿童。我们应当结合实际,立足长远,建议为农民工子女入学主动提供服务。可以凭农民工的暂住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并交纳社保,依照临时居住地就近入学,有关学校因允许戒毒,不得拒绝。如果学校班额已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有关学校就读。省政府应考虑对辖区内城市投入教育资金以分担城市的财政负担。对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要给与补贴。具体分担比例可以根据流入地流动儿童的规模为依据,逐年核拨。当地政府要将农民工子女就学纳入当地基础
4、教育发展规划。鼓励举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并实行同规划、同指导、同评估、同发展。在教学上给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政策同惠,教育同步,机会同等,真正做到“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科学规划城市,把教育设施的基础投资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内,改变只建花园、广场、小区,不建学校的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兴建和扩建一批学校,应注意布局合理,缩小学校之间的软硬件差距,整体提升中心城市的义务教育水平。4、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生产效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参与农民工培训。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全面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中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
5、培训中心等固有教育资源,发挥规模效应。积极运用资产重组、产权置换等方式,充分吸纳民营资本参与国有教育资源整合,实现产权多元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等可以进行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应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职业技能和法规政策培训,同时应用合适的形式进行城市文化和文明教育。按照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能掌握好一至两门非农实用技能,在法规政策培训方面,着重使农村劳动力增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法观念,提高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城市文化和文明教育,是进城农民不仅有新的技
6、能,还要有新的精神面貌和城市知识,做个文明的城市人。理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管理机制,努力把培训与就业服务结合起来,逐步健全与规范培训信息发布渠道和制度,把培训市场信息与就业市场信息相沟通,增强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与自己的工业园进行对接工程,解决技工缺乏的状况。 5、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在农民工中成立工会组织,既可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觉悟和专业技能。全国总工会 11 月下发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明确要求“凡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从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务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 6、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