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 1 8 8 6.1 8 82 0 1 6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食 品 添 加 剂 田 菁 胶2 0 1 6-0 8-3 1发 布2 0 1 7-0 1-0 1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发 布G B 1 8 8 6.1 8 82 0 1 6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食 品 添 加 剂 田 菁 胶1 范 围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田 菁 豆(S e s b a n i a S c o p)胚 乳 片 为 原 料,经 水 化、粉 碎 等 步 骤 加 工 制 得 的 食 品 添 加
2、剂 田 菁 胶。2 结 构 式3 技 术 要 求3.1 感 官 要 求感 官 要 求 应 符 合 表1的 规 定。表1 感 官 要 求项 目 要 求 检 验 方 法色 泽 浅 灰 色 或 白 色状 态 粉 末气 味 几 乎 无 味 或 有 淡 淡 的 豆 腥 味取 适 量 试 样 置 于 清 洁、干 燥 的 白 瓷 盘 中,在 自 然 光 线 下,观 察 其 色 泽 和 状 态,嗅 其 气 味3.2 理 化 指 标理 化 指 标 应 符 合 表2的 规 定。G B 1 8 8 6.1 8 82 0 1 62 表2 理 化 指 标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黏 度/(mPas)符 合 声 称
3、附 录A中A.3干 燥 减 量,w/%12.0 GB5009.3直 接 干 燥 法a总 灰 分,w/%2.0 GB5009.4酸 不 溶 物,w/%15.0附 录A中A.4蛋 白 质,w/%12.0 GB5009.5b重 金 属(以Pb计)/(mg/kg)20 GB5009.74总 砷(以As计)/(mg/kg)2.0 GB5009.11硼 酸 盐 通 过 试 验 附 录A中A.5淀 粉 试 验 通 过 试 验 附 录A中A.6 a干 燥 温 度 和 时 间 分 别 为1052和4h。b蛋 白 质 系 数 为6.25。3.4 微 生 物 指 标微 生 物 指 标 应 符 合 表3的 规 定。表
4、3 微 生 物 指 标项 目 限 量 检 验 方 法a菌 落 总 数/(CFU/g)5000 GB4789.2大 肠 菌 群/(MPN/g)30 GB4789.3 a在 无 菌 的 环 境 下,准 确 称 取1.0g田 菁 胶,溶 解 于100mL无 菌 生 理 盐 水 中,配 制 成0.01稀 释 度 溶 液。G B 1 8 8 6.1 8 82 0 1 63 附 录 A检 验 方 法A.1 一 般 规 定本 标 准 所 用 试 剂 和 水,在 没 有 注 明 其 他 要 求 时,均 指 分 析 纯 试 剂 和GB/T6682规 定 的 三 级 水。试验 中 所 用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5、杂 质 测 定 用 标 准 溶 液、制 剂 及 制 品,在 没 有 注 明 其 他 要 求 时,均 按GB/T601、GB/T602和GB/T603的 规 定 制 备。试 验 中 所 用 溶 液 在 未 注 明 用 何 种 溶 剂 配 制 时,均 指 水 溶 液。A.2 鉴 别 试 验A.2.1 能 够 溶 于 冷、热 水,不 溶 于 乙 醇、丙 酮 等 有 机 溶 剂。A.2.2 在 水 溶 液 中 加 入10g/L硼 砂 溶 液10mL后 立 即 搅 拌,形 成 可 挑 挂 的 冻 胶。A.2.3 称 取0.2g试 样 于 研 钵 中,加 入 含 碘0.5%、碘 化 钾1%的 水 溶 液2
6、mL3mL,经 研 磨 后 放 于 载 玻片 上,在 显 微 镜 下 观 察,田 菁 胶 呈 不 规 则 的 棕 色 块 状 物。A.3 黏 度 的 测 定A.3.1 仪 器 和 设 备A.3.1.1 旋 转 黏 度 计。A.3.1.2 高 速 搅 拌 器。A.3.1.3 电 热 恒 温 水 浴。A.3.1.4 电 热 恒 温 干 燥 箱。A.3.1.5 天 平:感 量 为1mg。A.3.2 分 析 步 骤取 适 量 试 样 置 于1052的 电 热 恒 温 干 燥 箱 中 烘 干2h,至 恒 重。准 确 量 取495mL水,置 于 搅拌 杯 中,开 启 高 速 搅 拌 器。准 确 称 取 干
7、 燥 后 的 试 样5.000g,缓 慢 加 入 到 搅 拌 杯 中。从 试 样 加 入 时 开 始计 时,搅 拌5mi n。将 配 制 好 的 胶 液 转 移 到 具 塞 锥 形 瓶 中,25水 浴 中 放 置2h,用 旋 转 黏 度 计 测 试 其黏 度。注:1%的 试 样 水 溶 液,采 用NDJ-1黏 度 计,3#转 子、12r/mi n、25测 定2h黏 度。A.4 酸 不 溶 物 的 测 定A.4.1 试 剂 和 材 料助 滤 剂:硅 藻 土,经1052,4h干 燥 处 理。A.4.2 仪 器 和 设 备A.4.2.1 电 热 恒 温 水 浴。A.4.2.2 电 热 恒 温 干 燥
8、 箱。G B 1 8 8 6.1 8 82 0 1 64 A.4.2.3 天 平:感 量 为1mg。A.4.2.4 古 氏 坩 埚:经1052,4h干 燥 处 理 并 恒 重。A.4.3 分 析 步 骤称 取2.0g试 样 溶 于 盛 有150mL水 和1.5mL浓 硫 酸 的 烧 杯 中。用 表 面 皿 盖 住 烧 杯,在 沸 水 浴 上加 热6h,加 热 过 程 中 用 玻 璃 棒 经 常 摩 擦 烧 杯 内 壁。加 热 完 后,称 取 助 滤 剂0.5g,加 入 到 试 样 中,使 用 已知 质 量 的 古 氏 坩 埚 进 行 过 滤。用 热 水 洗 涤 滤 渣 数 次,将 坩 埚 连
9、同 内 容 物 于1052下 干 燥4h,在干 燥 器 内 冷 却 至 恒 重 后 称 量。以 上 称 量 均 精 确 至0.001g。A.4.4 结 果 计 算酸 不 溶 物 的 质 量 分 数w1,按 式(A.1)计 算:w1=m1-m2-m3m4100%(A.1)式 中:m1 不 溶 物 和 坩 埚 的 总 质 量,单 位 为 克(g);m2 助 滤 剂 的 质 量,单 位 为 克(g);m3 坩 埚 的 质 量,单 位 为 克(g);m4 试 样 的 质 量,单 位 为 克(g)。试 验 结 果 以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在 重 复
10、 性 条 件 下 获 得 的 两 次 独 立 测 定 结果 的 绝 对 差 值 不 得 超 过 算 术 平 均 值 的2.0%。A.5 硼 酸 盐 测 定A.5.1 试 剂 和 材 料A.5.1.1 盐 酸:27100。A.5.1.2 氨 试 剂:取 氨 水400mL,加 水 稀 释 至1000mL。A.5.1.3 姜 黄 试 纸。A.5.2 分 析 步 骤称 取 试 样1.0g,置 于 盛 有100mL水 的250mL烧 杯 中,搅 拌 溶 解。加 入10mL盐 酸 溶 液。不 得 有以 下 现 象 出 现:滴1滴 混 合 液 在 姜 黄 试 纸 上 出 现 褐 红 色,干 燥 后 颜 色 加 深,当 用 氨 试 剂 浸 湿 时 变 成 黑 绿色,则 视 为 含 有 硼 酸 盐。A.6 淀 粉 试 验A.6.1 试 剂 和 材 料碘 试 剂:称 取 碘14.0g,溶 于 含 有36.0g碘 化 钾 的100mL水 溶 液 中,加 入3滴 盐 酸,用 水 稀 释 至1000mL。A.6.2 分 析 步 骤称 取 试 样1.0g,置 于 盛 有100mL水 的250mL烧 杯 中,搅 拌 溶 解。加 入 碘 试 剂,不 得 有 蓝 色 出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