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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30年代上海钱庄放款风险规避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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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 世纪 2030 年代上海钱庄放款风险规避研究 王大中 张跃 中山大学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摘 要: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长期性难题, 主因之一是金融机构难以有效规避放款风险。对 20 世纪 2030 年代上海钱庄业规避放款风险的情况进行考察发现, 上海钱庄充分利用钱业公会的权威性, 制定周密且富有操作性的制度规则对贷款风险进行管理, 同时辅以同业督导和劝诫, 保证了钱庄业整体放款的安全。在每一笔具体放款中, 通过审慎的态度、周密的调查获取充分的“软信息”, 是钱庄能有效规避放款风险的关键所在。对近代上海钱庄规避放款风险的研究, 能为当前银行业规避中小企业放款风险提供经验

2、借鉴。关键词: 钱庄业; 放款; 风险规避; 作者简介:王大中,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 主要研究方向:博弈论与机制设计, 公司金融, 近代经济史;作者简介:张跃,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近代中国经济史、金融史。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与运行研究” (16ZDA133) 一、引言近代中国资金稀缺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显著性问题。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一小部分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吸引储蓄等方式实现的, 绝大部分则是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我国普通工商业资本短绌者多, 诚非贷款不为功”。其中, 向钱庄业融资是主要途径之一, 这归因于钱庄业适应近代

3、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钱庄业拥有悠久历史、重视对人信用、负无限责任、左右银洋钱市、办事手续简便、注重商业习惯、庄票信用良好等优势。正是凭借这些优势, 钱庄业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了工商业的资本需求和平衡了农村与城市间的资金往来, “盖经营较大之商业, 如丝茧茶米之商人, 在丝茧茶米登场上市之际, 向钱庄借款, 斯时资金之向农村流动, 如水之就下, 汞之泻地, 无孔不入, 而农村方面大感便利”。有关钱庄业的研究, 对其放款业务虽有涉及, 但鲜有深入考察, 主因是相关资料稀缺。随着更多档案开放和报刊电子化, 使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新进展。马俊亚认为在 1933 年以前, 钱庄业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金融网络,

4、 利用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的季节差, 调度全国的通货为农副产品贸易服务。杜恂诚对上海钱庄业信用制度予以考察, 他认为钱庄业之所以拥有较高的信用与其习惯法密不可分, 钱庄业习惯法是钱业信用的制度保证, 而制度是钱庄业服务经济的根本保障。朱荫贵认为钱庄业能够针对经济发展需要做出适应性的制度调整, 这保证了钱庄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方前移以芜湖中转市场为例, 考察了钱庄业放款对商品贸易的促进作用。总的来说, 学界对钱庄业放款及风险规避研究是不足的, 这主要归咎于钱庄业放款中的“软信息”, 往往不被人们所记载。学界将金融机构放款中的信息分为两类, 即“硬信息”和“软信息”。前者主要指那些可证实、可量

5、化的结构数据, 例如, 抵押品价值、企业财务报表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相对容易获取, 与之对应的放款类型为交易性贷款。后者主要指那些不可证实、很难量化的非结构信息, 例如, 企业主的声誉和关系网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需要金融机构与借款者的长期合作关系才能获取, 与之对应的放款类型为关系型贷款。本文利用钱业月报、银行周报等报刊资料, 分析了近代中国的信用特点和 20 世纪 2030 年代上海钱庄业规避放款风险的情况。二、信用特点和放款风险(一) 信用特点近代中国处于“转型”与“分割”之中, “转型”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通常会给金融业带来颠覆性伤害。这种不确定性会通过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社会动荡

6、等因素引致经济剧烈波动。同时, 市场是“分割”的, 并以血缘、地缘和行业为主要特征, 这造成经济要素流动成本高, 而且信息基本上不公开。在这样一个处于“转型”和“分割”的市场上, “信用调查有不确实、不及时、不完备三大弊”。概括起来, 近代 2030 年代中国的信用状况呈现如下两个特征。1. 社会信用日薄。近代中国是一个“转型”的社会, 社会财富在短期内向少数人手里集聚, 引发人们心理失衡。“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中, 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一般可以用代来计算, 一个自耕农要成为一个大地主, 没有几代人的积累是不行的。而在近代不健全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军阀混战社会条件下, 极少数人可以很快的暴富

7、。而一般人的心理能够承受别人的渐富, 而不能够承受别人的暴富、骤富, 因而失去心理平衡, 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在社会财富分配加快的过程中, 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逐渐转向重利轻义, 固有的信用观念逐渐丧失。“百凡事业, 首重信义, 即无手续契约之繁, 亦具一诺千金之节。迨海运弛禁, 夷习东来, 物质言论。胥以科学立本, 贸迁竞争, 机巧是尚。国人一经陶冶, 日趋欧化, 于是投机倖得之心, 与日俱进, 置信义于度外。盖时势至此, 所谓信义两者, 几如残日街山, 渐归消失矣”。另外, 近代中国的法律不适应经济发展所需, 也是造成信用日薄的重要原因。传统中国的法律不能很好地协调新式经济关系, 而从西方社

8、会移植过来的法律, 同样也不能很好地适用于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正如陈光甫所说, “近来旧式商业道德, 渐渐破坏, 新式商业道德, 尚在演进中。旧法律既不适用, 新法律又苦于不周密, 从前穷人尚以借债不还为耻, 现在席丰履厚的人反以借款不还为荣。一遇事变, 更觉振振有词, 信用两字, 大不如前”。在此历史背景下, 像钱庄放款中的“保证人制度”, 也常因法律不能适应环境所需, 而不再总是像过去那样富有成效, “今则世风日下, 道德沦亡, 当其创业之时, 恃以号召外方者, 必曰某某为股东, 某某为股东, 固皆赫赫大富豪也。吾业中常有眼光浅近者, 以为可恃以无恐, 而与之交往, 及不幸而事业失败, 则

9、向之所谓殷实股东, 均推卸不顾, 或竟掉首置之, 徒使一般无足轻重者, 为之清理。甚或改缮议单, 变更簿据, 其结果债权人仅摊还之血本, 即或涉讼公庭, 亦鲜有良好之效果”。2. 信用调查困难。20 世纪 20 年代初, 上海银钱业开始认识到信用调查的重要性, 并有一些银行筹设信用调查部门, 以负其责。然而, 总体而言, 信用调查鲜有成效, 主要由以下几点原因所致。首先, 商人重守秘密。“商界习惯, 类均重守秘密, 而我国尤甚, 不特不乐以自己之底细, 详告他人。故银行欲从商界方面调查事情, 为事极难。若非职员日夕周旋于商人间, 乘便获得一鳞一爪, 殆无探听消息之机会”。其次, 银钱业不愿分享

10、信用资料。大多数中小银行没有足够的物力和人力设立调查部门, 钱庄则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熟悉客户的信用。虽然一些大银行设有信用调查部门, 但彼此之间不愿分享调查结果, “因国人大都守秘密成性, 既不愿将自己之信用披露于外人, 亦不喜谈论他人之境况, 金融界应较开通, 然亦不愿交换信用之资料”。再次, 旧式记账法普遍使用。旧式记账法普遍使用非常不利于信用调查, “大多数商店, 尚在沿用旧式记账方法, 不知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为何物, 在此种种场合之下, 推行信用调查制度之困难, 不言可知”。3. 缺少鉴证类中介机构。要做到信息的社会化和共享化, 就需要有公共的信用调查机构。鉴证类中介业是独立的专业信用鉴

11、证评估行业, 它以专业的角度对企业想要发布的经营信息进行审核, 使企业股东和社会公众真实了解企业的情况并形成监督, 以规范企业的行为并提升社会的公信力。然而, 在近代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 信用中介行业的运行成本, 或者说, 交易成本非常高, “调查研究, 范围广大, 头绪万端, 一机关单独进行, 每感心有余而力不足, 非用人用钱多, 不易办好”。加上各种相关制约条件, 信用中介行业, 如注册会计师、征信所等行业, 很难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总的来说, 由于各种原因所致, 近代中国的信用调查基本没有什么成效。(二) 放款风险钱庄放款有信用放款与抵押贷款两种, 也各有不同风险。1. 信用放款的风险。信

12、用放款为对人信用, 即钱庄以借款人的信誉高低和财产厚薄为放款标准, “夫对人信用, 固以债务者之人格为通融时之标准也”。完全依据借款人的信誉和人格高低放款, 钱庄的最大风险是借款者之商号突然倒闭, 无力偿还而逃匿。例如, “本埠利丰亨广帮, 在沪开设多年, 信用尚佳, 近来因某种交易损失甚巨, 以致难以弥补, 突于昨日倒闭, 经理莫某父子即乘某公司船逃往外洋, 被倒庄款共有二十万左右”。当出现这种情况时, 放款钱庄所放之款几近成为坏账, 严重者有时会导致放款钱庄倒闭。例如, 1918 年上海同康钱庄“因受福州路运大国记钱庄连带关系, 同时倒闭。在其账目中, 欠人约八万, 人欠约九万, 两相抵比

13、, 有盈无绌, 奈人欠一时难以收回, 加之被永顺五金号拖欠二万余金 (现永顺店主已逃避无踪) , 因之受各方亏累遭搁浅”。2. 抵押放款的风险。抵押放款为对物信用, 即钱庄主要以同业认可的抵押品为标准。抵押放款期限相对较长, 大多在三至六个月, 甚至一年之久。在此过程中, 放款钱庄面临两种潜在风险。一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时, 因抵押品市场价值低落而导致所放之款无法完全回收, “因许多抵押品之价值并非固定的, 每以收益之减少或市上利率之降落而跌价, 结果若照全部出售, 或难取偿”。二是抵押品在市场上变得滞销而导致所放之款无法回收。“依片面观之, (抵押放款) 似颇稳妥, 但以严格论之, 与信用放款比

14、较, 其所负之危险减少无几。然如人事天灾之变生不测, 每致供求失其常轨, 物价失其均衡。设押款人所提出之担保物品, 适逢上述事变, 则颇难得圆满解决”。钱庄是以信用为出发点而开展业务的, “钱庄之组织 (负无限责任) , 即以注重信用为其出发点, 由信用组织产生信用业务, 注重信用于开始, 即注重信用放款于其后, 是以信用业务得以发达也”。因此, 钱庄业者视信用放款为其最主要和最有竞争力的业务, “钱业放款方法, 为其营业上之精髓所在。其方法维何, 即信用放款是也”。然而, 信用放款为对人信用, 放款钱庄很难将借款者的“软信息”有效掌握。这主要是因为, “一因现在信用调查不易周到;二因现在经济

15、界之变化无穷, 非常人所能预料。故易致失实而失败而濒于危险之境地”。在此社会历史条件下, 上海钱庄业之信用放款并没有因此收缩和停滞。相反, 为保障同业放款的安全起见, 上海钱业公会基于商业习惯构建了一系列维护放款安全的制度保障, 并以之作为放款的指导方针, 相对有效地规避了放款风险。三、钱业公会的制度化管理、督导和劝诫放款安全与否, 实为钱庄业之根本, “其业务之盛衰成败实系于此”。加之社会信用日薄, 钱庄放款隐患甚多。“近来社会状态, 每况愈下, 一般人之道德心, 亦随不良社会而堕落。不观报纸记载, 因亏倒逃匿, 悬赏通缉者, 几至目不暇接, 其他欺诈串骗, 居心险恶者, 亦指不胜屈”。19

16、20 年后, 上海钱业加强了对同业放款的制度化管理, 这为同业放款提供了指导性方针。同时, 上海钱业公会、钱业领袖和同仁还对放款钱庄进行督导和劝诫。(一) 制定放款规则进行制度化管理1920 年之前, 在上海钱业颁布的同业规则中, 较少涉及放款风险管理的条文。从 1920 年开始, 上海钱业公会开始重视同业放款的风险, 本着“维持公共利益、矫正一切弊害、为官厅所许可”的目的, 对以往同业规则进行了修订。在此次修订中, 钱业公会首次将同业放款应遵循的一些原则写入新同业规则中, 主要内容有:担保贷款要缮立保单、抵押贷款要缮立抵押单据和抵押品处置办法等几条。总的来说, 1920 年上海钱庄业的放款规

17、则是简单和粗糙的, 在实际应用中操作性不强。随着越来越多的纠纷和认识不一致的出现, 上海钱庄业意识到制定统一规则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1923 年, 上海钱业公会专门在同业营业规则第十条“各种放款办法”中, 将可能引起争议和纠纷的内容十分详细的罗列出来:(甲) 不论定期或活期, 欠款人如在放款钱庄中有存款或抵押品变卖项下之余款, 庄家均认为信用放款之保证, 得划付欠项;欠款人不论破产与否, 或受法律上其他之处分, 均不得对放款庄家因本项规定所得之保证优先权发生任何关系, 而阻碍其执行固有之权利。 (乙) 抵押品如到期不赎, 放款钱庄有变卖抵押品以资抵偿的权利;如有价值未付等种种纠葛,

18、 放款钱庄对抵押品有全权变卖之权,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放款钱庄家执行其固有权利。 (丙) 抵押往来透支, 借款人交出之抵押品, 不论过户与否, 但有账可凭, 其抵押品的处分与本条 (乙) 项同。 (丁) 抵押款项及抵押往来透支, 借款人如有不测事情发生, 不论到期与否, 放款钱庄得登报期限取赎, 逾期不赎, 随时变卖。 (戊) 凡以货物提单、有价证券、田地契据等项, 交与庄家而支用款项者, 作抵押贷款论。放款钱庄随时可要求清偿, 如欠款人不理, 放款钱庄随时可将抵押物变卖以偿所欠。 (己) 活期放款之定额, 庄家得随时增减或索取已放之款, 往来户不得因此向庄家要求任何损害赔偿。此次上海钱

19、庄业制定的放款细则十分细致, 这为以后的上海钱庄放款提供了指导方针, 也为放款中产生的纠纷提供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对钱庄业此次放款办法的修订, 上海金融界给予高度赞扬, “其防范之缜密及思虑之周到则远过之”。这些条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适用于钱业放款的所有对象和领域。从内容上讲, 1923 年上海钱庄业放款条文多侧重于贷款发生不测的事后处理, 对同业放款领域、对象, 以及放款前和有效期内应注意的事项则缺乏指导性。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市场时刻处于变化中, 如果对同业放款对象、领域和抵押品等规定太多, 反而使同业放款处于被动和呆板的局面, 有时不仅起不到规避风险之效果, 还会增大放款风险。对放款前

20、和放款有效期内存在的风险, 上海钱庄业是通过的领袖和同仁的督导和劝诫来实现的。(二) 同业对放款钱庄的督导和劝诫钱业领袖和同仁会依据经验和对市场走势的判断, 经常对同业放款进行规劝和告诫。例如, 1921 年上海爆发了所谓的“信交风潮”, 这是由投机者滥设信托公司和交易所, 大搞投机引起的一次金融风潮。在危机尚未来临之前, 钱业人士就敏锐觉察了此次投机给钱庄放款带来的潜在危害, 并积极劝诫同业谨慎放款。“沪上投机者, 未有如今日之所谓交易者, 酝酿愈深, 祸发愈烈, 今者此种征兆, 已渐萌动。最近一月内, 银行钱庄中之亏款潜逃者, 已数见不鲜。决无听其传染之理, 惟有实行严重隔离四字, 奉劝各

21、庄君不投资、不购股、不做股押、不为经纪人, 从前已有关系者, 急速脱离, 庶为自卫安全之上策”。钱业公会也召开紧急会议, 告诫同业:“对内办法, 谆劝同业一勿贪套利息, 二勿收受押款;对外办法, 电部纠正。各交易所股票设有风潮, 金融界皆首蒙其厄。请求银行公会同意会衔电部, 或请总商会转电, 以免市面危险”。事实证明, 公会对同业的劝诫和采取的措施, 在后来发生的金融风潮中, 钱业所受损失很小, “去年为交易所狂热时代, 投机压倒投资, 卜昼复卜夜, 爆裂之祸, 日在眉睫。赖舆论界之警告, 金融界之预防, 阴历年终无大变”。20 世纪 2030 年代, 上海充斥着大量资金, 加之银行业在放款业

22、务上与钱庄展开激烈竞争, 这迫使钱庄业不得不对借款者有所迁就。在此种局面下, 极有威望的钱业领袖秦润卿, 早在 1922 年就曾告诫同业:“近年华商银行日多, 营业竞争, 势所不免, 计利必薄, 自在意中, 苟使存放过于迁就, 稍不经意, 危险随之, 此可惧也”。在此之后, 他又多次对钱庄谆谆告诫:“银洋两底, 存积均如此丰厚, 拥有现银者苦无出路, 难免不贪利滥放。一有不测, 贻害无穷。近来沪上实业萧条, 独投机事业转形旺盛, 则吾业放款不得不商榷也”。为此, 在 1930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钱业公会执委会上, 秦润卿提出了钱业改革的五项办法, 即所谓的“同业根本问题”。其中就有一款是

23、有关钱庄放款的, “第四款, 存放款项须通盘计划, 万勿迁就滥放”。(三) 对具体行业放款实施制度化管理由于借款者所处的行业不同, 故仅具有一般性的放款规则是不够的, 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业情况, 制定有差别的政策以规避放款风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近代上海钱业的放款中, 有相当比例的贷款是贷给赴内地采购外销商品和工业原料的商人和厂家。这些外销产品和工业原料, 或因市场变化, 或因丰歉与否, 或因其他因素, 不同行业具有不同风险。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特点, 钱庄业制定不同的放款制度以规避相应的放款风险。本文以钱庄业向缫丝厂放款为例, 来分析钱庄业在具体行业是如何实现放款风险规避的。上海机制缫丝业中盛行

24、“租厂制”, 经营者多为投机者, “其起点即建于商品买卖之占利, 初无事业基础及发展之企求, 是以丝市腾涨有利可图, 即驚起而东扯西凑, 集资组织局面, 租厂收茧。迨市况变歹, 即逸然收束, 起没速疾, 幻同泡影, 所谓赢则做赔则歇为其不变主义”。缫丝厂收购蚕茧的资金多向钱庄业筹借, 然而, 绝大多数缫丝厂“殊鲜良好之担保品”。加之生丝价格波动大和信用调查困难等原因, 使钱庄业对缫丝厂放款颇具风险。为规避放款风险, 除放款钱庄对借款缫丝厂进行信用调查和监督之外, 1922 年钱业同业更是从全局考虑, 制定详细的“监察员章程”, 以规范同业放款和规避风险。“监察员章程”共有十一款, 主要有以下几

25、个条款:第一款, 钱庄派监察员监察该厂收茧, 经管银洋、干茧等事;第四款, 监察员每日须仔细核算该厂收茧账目, 及时获取提单;第六款, 监察员每日须将茧行收茧情形报告总管银洋处;第八款, 蚕茧过秤、联票核算等事皆由丝厂与钱庄所派监察员司理;第九款, 该厂如有不妥情形, 应即商询该厂派出之人员, 如果实有不妥, 立即函告本钱庄银洋处, 毋得瞻徇;第十一款, 监察员到厂后, 如见有赌博及不合规则之行为, 应即向该厂经理人禁止, 幸勿徇情, 火烛尤须小心。在上述章程中, 钱业向丝厂放款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确保所放贷款并不经缫丝厂之手;二是将丝厂用于抵押的干茧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里;三是对丝厂收茧放款的

26、监督可谓细致入微, 监察员要尽其所能, 搜集一切可能危害放款安全的风险, 以做出及时应对之策, 防患未然。由上海钱业对丝厂放款收茧规章可以看出, 在向具体行业放款中, 钱业更侧重于放款进行中的监督, 与侧重放款发生不测之后的制度安排相比, 后者更强调如何尽可能挽回损失的处理办法。一笔放款能否安全回收, 仅有放款中的监督和不测事发生后的处理是远远不够的, 放款前的信用调查更为重要, 因为它是贷款的起点。然而, 放款对象各异, 他们的信用必然存在极大差异之可能, 这不是钱业能够从整个行业层面予以管理的, 只能依靠放款钱庄的自我管理。四、放款钱庄对风险的自我管理钱庄对每一笔放款必须是全程管理的, 即

27、对借款者申请开始至贷款回收事毕。(一) 放款前的信用调查信用调查是钱庄开展放款业务的第一步, 也最为关键。如果信用调查不足, 则会有坏账的风险, “近来人心险诈, 倒闭时闻, 其中营业不佳, 而亏累者固多, 而黑心吞没, 希图自肥者亦比比皆是”。由于钱庄以借款者的信誉和资产为放款准绳, 这必然要求钱庄与其客户十分熟悉, “存款与放款有一共同点, 即存款户与放款户, 均属为钱庄所熟稔, 即非钱庄所熟稔, 亦必经熟稔者之介绍, 否则不能也”。在放款前, “务于顾客之经济地位, 深知灼见”。钱庄对借款者的信用或信息调查主要包括“工厂或商号之资本是否充实、流动资金之是否足以周转、经理人之才能及信用、股

28、东之财力与信用、营业方针是否合理”等。概括起来, 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借款者状况, 如借款者和保证人过去和现在的信誉、财产状况, 其营业内容如何, 以此来推测借款者未来还款可能;二是借款者所在商号的真实股份情况如何, 主要预防股东可能存在的债务推诿;三是放款用途, 调查借款者从事的行业前景如何, 能否有获利可能以及获利之多少等信息。总的来说, 获取上述信息很不容易, “限于习惯, 商号账目秘密, (银钱业的) 营业员无从明晰其内容之真相, 只能在朋友间偶然探得些微消息, 自不能得其必确, 而对于商号营业方针如何, 管理如何, 尤难一一顾及”。因此, 拥有优秀的信用调查人员, 对钱庄而言至

29、关重要。负责信用调查的钱庄人员被称为“跑街”, “所谓钱庄之跑街, 实即商业界之侦探员。平时刺探各业之盈虚消长, 以审查其信用状态, 为借贷之标准焉”。钱庄对借款者经营状况的调查, “不仅在审查其过去与现在之状况, 尤应根据现在及过去之状况, 而推测其未来之景况。即其营业或财产上未来之变化若何, 于放款前途有无危害之罅隙, 均应注意及之。如是始达信用调查之根本目的”。钱庄的信用和信息调查不似银行具有规范的调查表, 详明调查内容, 而是全凭跑街对借款者信息的了解、判断和综合分析。也正是这个原因, 有关钱庄对借款者信用调查的记载, 鲜有留存。凭借与客户的密切关系, 放款钱庄能获取很多有效信息, 因

30、为“钱庄人员与各阶层之农工商业, 非常接近。举凡百业之盈亏, 经营之臧否以及经理股东身家财产之虚实, 一一了如指掌, 能成竹在胸, 相机应付”。(二) 放款期间的风险管理放款后, 跑街负有一项重要职责, 即积极调查借款者的一切信息, 以确保放款的合理使用。在放款期间, 跑街对借款者的信息探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所放之款是否合理使用;二是借款者的经营状况如何;三是借款者生活中的一切信息。这要求钱庄的跑街具有很强的察言观色和信息辨别能力。出身跑街的钱业领袖秦润卿曾告诫后辈, 要练就如下能力方可胜任跑街工作, “只有世界的眼光, 冷静的头脑, 洞明国内外产销状况, 以及金融大势, 方能措置裕如。

31、不但在事情上留意, 即便是主顾的动作上也须时刻加以留意。举例来说, 顾客有没有做巨大投机, 这是应该留心的, 平日生意如何, 经理人的手面如何, 道德如何, 股东是否殷实, 平日用度奢侈或简朴, 子弟能不能续述世业, 都是应该随时留意它的,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己知彼的意思”。总之, 优秀的钱庄跑街必须做到“智蕴成囊, 明涵作镜, 月澄若水, 足快生风”。凭借与顾客的密切关系以及跑街的勤奋与精明, 钱庄基本能做到信息的有效调查, “钱庄之于信用放款固有深切之经验, 与确实把握。盖钱庄放款之主要范围, 大抵不出于所在地区之外, 而经理之人, 对于所在地之人情风俗与夫社会之一切状况, 莫不精确明晰,

32、 了如指掌”。在贷款生效期间, 钱庄对放款风险的管理, 并不总是发现借款者营业困难就急于催促还款, 而是根据借款者具体经营状况而决定是否及时收回放款。如果借款者经营困难并非经营不善, 而是受市面不景气所致, 钱庄常抱有理解的心态, 酌情放宽还款期限, “甚或再加贷与, 使其能尽速恢复原状, 俾克保障放款之安全。期待逐步之收回, 若迫之过紧, 无异速其倒闭, 则所受损失不亦更甚乎?总之, 先紧后松四字, 实为经营信用放款者之唯一要旨”。总的来说, 大部分钱庄是抱着“雪中送炭”之精神对放款风险进行管理, “尤不当以一己之利害为缓急, 当先顾全大局, 苟有可以维持者, 允宜群策群力, 以扶助之, 庶

33、几化险为夷, 信能如是, 则信用贷款亦何危险之有”。正是基于这种理念, 上海钱庄业一般都会对因经济不景气而引致经营困难的借款者予以资金的进一步支持, “无论旧识新交, 对商号有为难处, 咸愿推诚维持”。(三) 债务违约后的损失控制在金融机构放款业务中, 债务违约是不可避免的, 钱庄放款自然不例外。万一违约情事发生,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是钱庄的主要目标。放款钱庄追讨欠款常采用以下几个步骤。首先, 变卖违约者的财产。钱庄放款对象多为负有无限责任之工商企业, “钱业习惯, 对于信用放款, 只限于无限责任之工商机关, 利其有负责之人”。当这些工商机构违约时, 放款钱庄立即查封它们店面或工厂, 以控制可

34、资抵债之物品和店面。“凡遇商号倒闭, 应先调查倒闭之原因、股东间之信用如何、股东殷实与否。债权人于此, 宜先予以清理机会, 暗向各股东说明利害, 并令作速清查, 谋善后之计划, 或派员为之帮助。就此将自己名下债权予以核对确实。在各股东方面, 既已会同清理, 则店中剩余财产, 亦可查结。多一分收入, 即减少股东间一分负担”。例如, 1923 年秋, 上海南市萃丰码头丰盛米行倒闭, 亏欠各放款钱庄款 68000 余元, 丰盛米行经理王品山携款逃避。放款钱庄邀请该行股东召开会议, 共商解决办法。放款钱庄以王品山逃避为由, 派人将丰盛米行的存米船看管起来。如果违约者的财产不足以抵偿放款, 钱庄仍会向违

35、约商号的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继续追讨。其次, 寻求钱业公会帮助。当放款钱庄向违约者讨要困难时, 会向钱业公会寻求帮助, 钱业公会也总是积极帮助。1922 年 1 月, 上海南市钱业董事王廷圻给公会会长写信说, 据益慎庄等来信, 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 64 号经纪人、松泰、兆丰号主贾荫希于上年 10 月间倒欠益慎、生大等 7 家钱庄共计规元柒万数千两之多, 并查得该号所存保证金及卖出牌子所得, 照该所章程除先给还委托人之外, 尚有余款, 所以请求钱业公会出面致函该所将余款扣留, 拨归益慎庄具领, 以便摊还各庄。上海钱业公会接到此信后, 当即给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写信, 为益慎等 7 家钱庄主张权利。上海

36、证券物品交易所复函称:“查该经纪人剩余财产, 除照章给还委托人优先债权外, 尚余现金银元 5031.95 元, 民新银行股份100 股, 广州交易所股 50 股, 元六公债票面洋 5000 元, 此款余款暂由本所保存, 应俟普通债权人提出相当之保证再行办理”。王廷圻请求公会出面, 为益慎等 7 庄作保证, 公会慨然允诺, 去信为 7 庄作保证, 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同意所请, 让益慎等庄到清算人陆竹坪处“接洽领取”贾荫希的剩余财产。钱庄请求钱业公会帮助讨要欠款的例子较多, 在此不多赘述。再次, 诉诸法律与登报公告。一般而言, 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运行成本高昂, 主要表现在法庭执法体制中得出和执行一

37、项判决要花费很长时间, 计算损失时法庭可能会保守估计, 法庭可能要求公开披露商业机会、成本和收益等相关信息, 而纠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却不愿意公开。例如, 1897 年 1 月, 乾康丝厂股东吴少卿、沈子雲欠泰源、谦吉等钱庄放款达六万余两, 被各家钱庄联名控告至法租界公堂。官司持续了近一年多时间才作判决。其中, 乾康丝厂被判偿还谦吉钱庄银两万三千两, 以货物生丝抵偿。然由于生丝价格下跌, 抵偿的生丝不足偿还谦吉全部款项。谦吉再次控告乾康丝厂, 要求后者偿还其不足之一千八百两欠款。吴少卿、沈子雲推称对作抵生丝之售卖情形并不知情。最后判决, 吴、沈二人分作四期, 以三月为限按期拨还。此案持续了近两年

38、之久, 方告结束。类似的情形, 在近代中国普遍存在。法律上的困难, 在近代中国表现的尤为明显, “案虽至于三审判结, 而执行颇觉困难。盖查封财产, 已被寄顿净尽, 拘束身体, 又避匿无踪。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判决实等诸儿戏, 殊可虑也”。因此, 对钱庄而言, 诉诸法律是万不得已之策。在诉诸法律的同时, 钱庄业也会将违约失信之商号及其股东、经理的姓名, 登报公告, 为日后同业拒绝往来之准绳。1924 年, 上海商号黄增和主人黄品良、黄品桂兄弟向信裕、寅泰、同泰和恒兴四家放款钱庄隐瞒经营不善的信息, 且蓄意欺诈, 毁灭账簿, 暗中进行破产事宜, 并将剩余资财暗中授予日人 (因其与日人有债务关系)

39、。四家放款钱庄忍无可忍, 不得不向会审公廨起诉黄氏二兄弟。上海钱庄业从黄增和号倒闭事件开始, 对违约背信者开始登报公告, “同业为放款前途计, 为表彰信用计, 对于折偿庄款之辈, 蠲除私见, 打破情面, 亟起而遵章报告, 由公会月报披露其股东及经理之姓名, 俾若而人者, 稍知儆戒, 兼为吾业营业员 (跑街) 便于稽考, 而于放款前途益裨益匪鲜焉”。除了尽可能管理好每一笔放款之外, 上海钱庄非常重视分散放款来规避风险。例如, 上海福康钱庄在 18991907 年的放款记载中, 其对企业放款对象就达22 家。总的来说, 上海钱庄能较好地利用自己与客户较为熟悉的关系, 及时、准确地掌握借款者的有效的

40、“软信息”, 做到相对精准的贷款管理, 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放款风险。“钱业向以信用放款为主, 而信用放款比抵押贷款更为可靠, 第一是因为数额较小, 危险比较分散;第二是因为信用放款的主顾大半是多年的老往来户, 以情面关系, 反不好赖债。听说虹口的借户, 信用好的, 逃到租界后仍多方筹款还债。所以, 钱业旧放款的催收尚无多大问题”。五、总结本文对钱庄业放款风险的类型及其规避措施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 具有浓厚本土商业文化特征的钱庄业善于发掘和利用“软信息”, 因此在讲究熟人关系的中国社会中, 在信贷方面拥有信息优势。信息优势是钱庄业规避放款风险的重要基础。为规避放款风险, 上海钱庄业通过制度化管理

41、、督导和劝诫等方式, 给予放款钱庄较好的管理和指导。放款钱庄通过对象筛选、分散放款, 放款前的信用调查、贷款期间的信息调查和贷款管理, 债务违约的损失控制等措施, 总体上能较好地规避放款风险。无论是从历史上考察, 还是理论研究都表明, 类如钱庄的中小商业银行在关系型放贷方面具有信息优势, 这来源于中小银行与客户相互熟稔的关系。而这种关系, 有助于将那些难以量化的“软信息”运用到规避放款风险中去。同时, 中小银行必能凭借处理“软信息”的优势找到其生存的空间, 增强中小银行的活力。注释(1) (1) (53) 荧:对于钱庄信用放款之意见, 钱业月报, 1923 年第 3卷第 3 期, 1923 年 9 月 15 日, 第 5 页;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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