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 广 州 开 发 区 黄 埔 区 知 识 产 权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穗开 管 办 2016 30 号 )二、申请条件在 穗 开 管 办 2016 30号 文 生 效 期 间 ( 2016 年 3 月 10日 至 2021 年 3 月 9 日 ) ,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可申 请 资 金 资 助 :1.在 本 区 注 册 登 记 并 在 本 区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企 业 ;2.在 区 内 企 业 工 作 或 持 有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来 穗 工 作 证 明的 个 人 。区 内
2、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可 参 照 执 行 。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记 证 书 有 多 个 权 属 人 时 , 应 由 登 记 证 书 上 的 第 一 著 作 权 人 提出 申 请 。三、申请时间申 请 人 应 当 在 取 得 相 关 证 书 后 6 个 月 内 提 出 , 逾 期 不 予受 理 。 每 年 的 2、 5、 8、 11月 最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按 季 度 “ 政 策兑 现 ” 窗 口 定 期 集 中 受 理 。 集 中 受 理 事 项 以 当 批 次 规 定 的 最后 收 件 日 作 为 正 式 收 件 日 期 。四、资助标准向 国 家 版 权 局 申
3、请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的 , 在 获 得 登记 证 书 后 资 助 300 元 /件 。五、申请材料2以 下 第 1至 4项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在 办 理 申 请 审 批 时 提 供 :1、 广 州 开 发 区 政 策 兑 现 事 项 材 料 清 单 ( 该 清 单 在 政策 兑 现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预 审 通 过 后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 请 自 行 打 印并 在 提 交 纸 质 材 料 时 一 并 提 交 , 经 办 人 签 名 ) ;2、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申 请 表 并 加 盖 单 位 公章 ; 3、 企 事
4、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或 个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核 原件 ): ( 1) 企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法 人 登记 证 ( 复 印 件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 2) 个 人 : 个 人 身 份 证 明 ( 个 人 申 请 需 增 加 提 交 企 业在 职 证 明 及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4、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 复 印 件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核 原 件 ) ;以 上 第 1 至 4 项 材 料 在 办 理 申 请 审 批
5、时 提 供 。区 知 识 产 权 局 公 布 关于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资助费用的通知 后 , 申 请 人 提 交 以 下 拨 款 材 料 :5、 企 业 出 具 的 收 据 ( 原 件 只 需 加 盖 财 务 专 用 章 即 可 ;复 印 件 一 式 两 份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与 原 件 相 符 章 ) ;6、 企 业 申 请 拨 付 函 ( 一 式 两 份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以 上 第 5 至 6 项 申 请 材 料 请 严 格 按 照 通 知 要 求 提 交 。 提交 拨 款 材 料 时 还 需 同 时 将 政 策 兑 现 事 项 受 理 回 执 单 交 回“ 政
6、策 兑 现 ” 窗 口 。3备 注 : 1.申 请 人 申 请 多 项 资 助 的 , 在 “ 政 策 兑 现 服 务 信 息 系统 ” 上 按 一 个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 1、 3 项 材 料 只 需 提供 一 式 一 份 ;2.请 经 办 人 员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供 现 场 核 验 。六、受理部门广 州 开 发 区 政 策 研 究 室 “ 政 策 兑 现 ” 窗 口 ( 窗 口 地 址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香 雪 三 路 3 号 广 州 开 发 区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3 楼 C区 349 号 窗 口 )联 系 电 话 : 82114062 邮 箱 :
7、 七、业务主管部门广 州 开 发 区 知 识 产 权 局 ( 黄 埔 区 知 识 产 权 局 )联 系 电 话 : 82113436八、受理时间工 作 日 :上 午 : 8:45-11:45; 下 午 : 1:30-4:45九、办理时限21个 工 作 日 ( 形 式 审 核 时 限 : 5 个 工 作 日 ; 实 质 审 核 时限 7 个 工 作 日 , 资 金 拨 付 时 限 : 5+4 个 工 作 日 )( 以 上 办 理 时 限 扣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 扣 除 组 织 专家 评 审 论 证 、 公 示 所 需 的 时 间 以 及 与 上 级 部 门 业 务 信 息
8、 系 统等 区 外 部 门 的 业 务 信 息 系 统 核 实 所 需 的 时 间 ; 其 他 需 要 扣 除时 限 的 特 殊 情 况 。 )十、办理流程4( 一 ) 申 请 人 访 问 http:/ 登 录 广 州 开发 区 政 策 兑 现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注 册 。 同 时 链 接 到 区 科 技 项目 管 理 系 统 http:/ 册 ,在 线 填 报 计 算 机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申 请 表 并 下 载 打 印 。 申 请 人 在 政 策 兑现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注 册 通 过 后 , 申 请 事 项 预 审 。 “ 政 策 兑 现 ”窗 口 对
9、 事 项 预 审 通 过 后 ,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系 统 下 载 打 印 广 州开 发 区 政 策 兑 现 事 项 材 料 清 单 , 按 照 办 事 指 南 要 求 带 齐 纸质 材 料 到 “ 政 策 兑 现 ” 窗 口 递 交 , 正 式 提 出 申 请 ; “ 政 策 兑现 ” 窗 口 经 办 人 员 对 纸 质 材 料 进 行 初 步 审 核 后 , 予 以 收 件 。( 二 ) 对 材 料 齐 备 的 政 策 兑 现 申 请 , 区 政 策 研 究 室 形 式审 核 通 过 后 , 转 送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实 质 审 核 ; 对 于 形 式 审核 未 通 过
10、 或 需 要 补 正 申 请 材 料 的 ,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申 请 人 。( 三 )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实 质 审 核 通 过 后 , 出 具 关于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资助费用的通知并 转 交 政 策 研 究 室 “ 政策 兑 现 ” 窗 口 。( 四 ) 政 策 研 究 室 通 知 申 请 人 前 往 “ 政 策 兑 现 ” 窗 口 领取 关于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资助费用的通知, 并 提 交 申请 资 金 拨 付 的 函 、 收 款 收 据 。 政 策 研 究 室 收 齐 上 述 资 料 后 转交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 申 请 人 同 时 将 政 策 兑 现
11、 事 项 受 理 回 执 单 交 回 “ 政 策 兑 现 ” 窗 口 。( 五 )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收 到 同 批 集 中 受 理 事 项 申 请 人 提 交的 申 请 资 金 拨 付 的 函 、 收 款 收 据 后 再 统 一 办 理 资 金 核 拨 手续 。 ( 六 ) 区 财 政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中 心 办 理 资 金 拨 付 手 续 。5模 板 附 件 1 收 据 年 月 日财 务 章今 收 到 : 广 州 开 发 区 知 识 产 权 局拨 付 我 司 “ 20 年 度 第 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经 费 ” 600元 。金 额 ( 大 写
12、) 陆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600.00 客户联经 手 人 : 出 纳 : 记 账 : 会 计 : 温 馨 提 示 : 1.收 据 必 须 为 一 式 三 联 的 手 撕 票 据 , 提 交 客 户 联 ;2.日 期 ( 按 提 交 日 期 ) 一 定 要 写 上 ;3.经 手 人 、 出 纳 、 记 账 、 会 计 等 需 两 个 以 上 签 名 , 否 则 无 效 ;4.所 有 盖 章 不 能 覆 盖 大 小 写 金 额 ;5.超 出 票 据 最 大 限 额 无 效 ;6.模 板 所 填 金 额 不 是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 请 按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填 写 。申
13、 请 材 料 序 号 材 料 要 求 数 量1 收 据 (模 板 见 附 件 1) 手 撕 、 手 写 客 户 联 收据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财 务章 。 1 份2 收 据 -复 印 件 注 明 : “ 与 原 件 相 符 ”并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2 份3 关 于 申 请 拨 付 计 算 机 软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资 金的 函 ( 见 模 板 附 件 2)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2 份6模 板 附 件 2关 于 申 请 拨 付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资 金 的 函广 州 开 发 区 知 识 产 权 局 :根 据 贵
14、局 下 达 的 “ 关 于 领 取 20XX 年 第 X 批 计 算 机 软 件著 作 权 登 记 资 助 费 用 的 通 知 ” ( 穗 开 知 20XX xx号 ) , 给 予我 单 位 ( 个 人 ) 的 “ *” 等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权 登 记 资 助 * ( 小 写 ) 元 , 现 申 请 办 理 拨 付 。请 给 予 拨 款 为 盼 。附 : 单 位 ( 个 人 ) 名 称 : 广 州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基 本 存 款 帐 户 ):银 行 帐 号 (开 户 基 本 存 款 帐 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年 月 日温 馨 提 示 : 所 有 金 额 使 用 小 写 数 字 即 可 。